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2022年塔城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第二批项目承担单位公示

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6-27 12:24:07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农[2022]2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塔城市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塔城地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及资金分配,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梳理并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确定7个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2022年塔城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第二批项目(250万),现将承担单位(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2022年7月2日。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依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0901-6225785

联系地址:塔城市新华街饮马巷3号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办公室,邮编:834700

附件:塔城市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单位名单.doc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