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塔城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轮巡察完成情况反馈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2年3月5日至4月30日,九届市委第二轮对10个市直单位(部门)和6个村(队)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近日,市委巡察组完成对被巡察单位的巡察反馈。
本轮巡察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三个聚焦”作为监督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推进各项工作改革、服务群众和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同时,巡察组也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还有不全面、不到位的现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还有不严格、不坚决的问题,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不扎实、不过硬的地方。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议,强调指出,巡而不改,不如不巡,要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思想上弦、责任上肩。要认真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方案,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在条条都整改和件件有落实上集中发力,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形成巡察整改监督合力,不断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公开曝光,确保责任落实。
县级分管领导就履行好“一岗双责”、督促分管单位(部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表态,并要求分管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坚决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巡察过程中,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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