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8日-2020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1-6231292(兼传真)
通讯地址:塔城市团结路35号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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