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9〕241号)文件规定,现对本市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进行公示。
附件:塔城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xls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6220726、6231862
公示时间:2021年02月04日—02月11日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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