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塔地人社字〔2012〕94号)文件精神,职业培训补贴方式、补贴比例要求: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经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本次应拨付清欠培训补贴资金49.8万元,涉及12个班次,440人次,详细情况如下:
1、塔城地区昕泉职业培训学校:中式烹调,4个班次,133人申请补贴15.96万元;中式面点师,3个班次,104人申请补贴12.48万元;电焊工,1个班次,74人申请补贴8.88万元;服装缝纫工,1个班次,48人申请补贴5.76万元;农艺工,1个班次,50人申请补贴3万元;合计409人申请补贴46.08万元。
2、塔城地区隆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中式烹调师,1个班次,31人申请补贴,3.72万元;合计:1班次,31人申请补贴,3.72万元。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目录的,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6298014、6261200
公示时间:2021年01月28日—02月02日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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