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塔地人社字〔2012〕94号)文件精神,职业培训补贴方式、补贴比例要求: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经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本次应拨付清欠培训补贴资金53.34万元,涉及16个班次,549人次,详细情况如下:
塔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中式烹调,4个班次,151人申请补贴18.12万元;中式面点师,3个班次,90人申请补贴10.8万元;电焊工,1个班次,38人申请补贴4.56万元;手绣工,4个班次,145人申请补贴11.6万元;美容美发师,1个班次,38人申请补贴3.04万元;家政服务员,2个班次48人申请补贴2.88万元;家畜饲养工,1个班次,39人申请补贴2.34万元;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培训项目目录的,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6261200、6298014
公示时间:2021年02月25日—03月01日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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