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城市砖瓦轮窑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的公告(第一批)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令2019年第29号)、工信部《淘汰落后产能2019-2020年工作要点》(工信厅产业函[2019]75号)、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加快推进淘汰砖瓦行业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新工信建材[2020]2号)文件精神,现将塔城市砖瓦轮窑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901-6276765
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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