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塔城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公告
塔城市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通知》(新乡振【2021】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財规【2021】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各乡镇、部门申报的入库项目计划,经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调整后的塔城地区塔城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清单公告如下,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塔城市确定计划建设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74个,计划总投资25728.49万元,其中:产业类项目27个、计划投资9501万元,就业扶贫项目1个、计划投资1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17个、计划投资项目5120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类项目18个、计划总投资6356.49万元,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类项目11个、计划总投资4750万元。
监督电话:960123
0901-6223838
附件:
塔城地区塔城市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清单.xls
塔城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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