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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塔城市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示 (2024年1月3日)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04 11: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文件规定,现对本市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劳务派遣公司,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9日

监督渠道:

举报电话:0901-6223518、6231862

地址:塔城市左公路10号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塔城市劳务派遣延续经营许可公示表.xls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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