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2023年第四季度欠税公告
欠税公告
2024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塔城市税务局确认的205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
塔城市税务局2023年第4季度欠税公告及清册20185.xlsx
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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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公告
2024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塔城市税务局确认的205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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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塔城市税务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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