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塔城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工作。经社会单位主动申报,塔城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集中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新进行了界定,原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40家,经过摸底排查,共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17家,新增7家,降级30家。(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塔城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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