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塔城市自然资源局在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依法行政工作呈现新面貌、展现新作为。同时狠抓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有效杜绝违法或不正当的行政行为发生。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法治实效。局党组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截至目前,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3次(集中学习19次、专题学习5次),各党支部利用周三政治学习日、周五集体学习258次,开展“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11次,各党支部累计讲专题党课18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为期1个月的夜校培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利用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专题会持续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截至目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70余次。同时对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充分与单位的周三政治学习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主题党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会议有机结合起来,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学习8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2次,同时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注重压力传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党政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等19项制度,主要领导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二是不断强化纪律教育,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局务办公会议、集体学习、周例会和考勤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始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三)强化“放管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登记财产便利度,统筹线上线下服务,全面实现预告登记等3项业务“跨省通办”连续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0167件,颁证6956本,“跨省通办”线上业务受理量为2075件,各类查询共26625次,共生成电子证照9310件。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修改完善机关办公楼层平面图和制定塔城市自然资源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19份,对相关事项、联系人、电话、科室等内容进行公示,方便办事群众。三是全面推行“交付即交证”工作。积极推行“交付即交证”服务新模式,制定《塔城市不动产登记“交付即交证”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地区率先开展不动产登记“交付即交证”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理20宗“交地即发证”不动产权证书,160本“交房即发证”不动产权证书。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情况。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行动,及时清理与法律及规定有冲突的文件,定期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今年纳入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总数8件(其中建议继续使用2件、废止5件、修改1件)。
(五)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一是夯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基础,严格落实“双公示”,依法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结果信息,在法定期限内公示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二是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防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为进一步提高出庭应诉能力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今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5宗。三是定期每月组织开展法治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提升执法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共参加“逢九必讲”讲座5次,参加市依法治市办培训6次。四是严肃处理涉地、涉矿、涉规划、涉林、涉草违法案件,联合塔城市食药环大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开展动态巡查,制止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已立案27起(土地13起、矿产5起、林草9起),结案22起,移交食药环大队1起。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承办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受理、交办、转送、答复信访人,定期统计,分析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做好重大敏感节点信访矛盾纠纷摸排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级转办12件,办结12件,结案率100%。主要涉及农村土地征收、林地、草场纠纷、土地权属、不动产证办理等一些政策性问题。12345智慧管理平台接收求助热线问题133起,答复处理133起,答复率100%。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按照“八五”法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普法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托微信公众号、QQ群等网络平台载体,结合国家“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动日”“3.12植树节”“3.19矿法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5生态环境日”“6.25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12.4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指尖上”普法宣传,提供“零距离”法治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力度还需加强,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广。
二是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虽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但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方面,还需要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办、国办《意见》《办法》《规定》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塔城市自然资源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结合国家“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动日”“3.12植树节”“3.19矿法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5生态环境日”“6.25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12.4宪法日”开展自然资源法律宣传周活动,向全社会积极宣传普及自然资源法治常识。
(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利用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探索完善会前学法、法治讲座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和警示教育学法等制度。
(三)强化关键岗位法治教育。针对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督察、不动产登记、信访、信息公开等直面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关键岗位,建立自然资源系统干部任前法治培训考试制度,推动其熟练运用行政基本法律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关键岗位的一线阵地作用,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同时,向市场主体和群众深入讲解宣传涉自然资源法律。
(四)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个性化精准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保护、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等意识教育。针对用地建设单位、矿山企业和测绘单位等行政相对人,精准推送法律政策及自然资源“八五”普法系列读物,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塔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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