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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来源: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24 18:54:01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经塔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塔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实施2024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区域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为塔城市全境及塔尔巴哈台山区;作业区域还包括兵团第九师162团、163团、164团周边区域。

 二、作业时间

 2024年4月23日至2025年3月1日。在此期间,上述作业区域出现适宜或极端天气过程,塔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指挥地面发射装备进行人工增雨(雪)和防雹等作业。

 三、作业方式

 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雪)和防雹作业采取地面固定、车载发射火箭弹方式进行,最大高度为8500米左右。

 四、注意事项

 (一)火箭催化剂播散完毕后,火箭弹残骸将自动打开降落伞随风降落,但也有可能出现火箭弹开伞机构未能正常工作,导致降落伞打不开而直接降落等意外情况出现。请广大群众在阴雨、冰雹等极端天气外出或田间劳动时,要注意顶空安全。

 (二)为确保安全,作业区域100米范围内,无关群众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和逗留,按照现场作业人员指令快速离开。

 (三)发现有掉落到地面的火箭弹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请不要捡拾,更不要自行拆卸和敲、砸火箭弹弹体,应立即与塔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或当地派出所联系,以便妥善处理。

 (四)如因私自处理而造成您及他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其后果和责任当事人自负。

 塔城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0901-6232718(24小时)

 塔城市公安局报警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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