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城市申请5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人员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规定,现对本市申请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5月)的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 5月20日
监督渠道:
联系人: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一室主任 周敏
举报电话:6223518、6231862
详细地址:塔城市左公路十号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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