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统计局2023年执法情况报告
2023年,塔城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扎实稳步推进统计执法工作。现将统计局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统计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共办理统计执法案件14件。其中,行政许可0件,占比0%;行政检查14件,占比100%。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复议被纠错情况、无因不依法办事、不依法履职而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情况。
(三)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0,罚没收入0元。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普法能力水平
(一)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示范作用
市统计局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积极推动统计法治学习取得新成效。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为主线,制定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周三政治学习日、干部大会等形式开展学习10次,通过领导带头学、干部跟进学,全局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形成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建设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
一是坚持将学法与业务学习相结合,2023年累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等培训10余场,参会人员涵盖各街道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及统计人员、“四上”企业统计员共500余人次,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和有关单位的业务培训指导力度,全力提升统计业务技能,促使业务人员达到业务精通、运用熟练的目的。
二是推动学法用法,积极组织学法考试,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执法证培训与考试,积极推动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工作水平,统计局现有2名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和4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
(三)完善法律咨询制度
与新疆鸿疆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张国强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统计法治工作相关法律咨询。
三、履行执法职责,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2023年,市统计局积极展开全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制定并印发《塔城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塔城市统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共检查7家“四上”企业。执法人员现场仔细检查数字来源、依据,及时填写执法文书,向被检查单位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能力,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2023年,统计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立案处罚5家企业,加大对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查处打击力度。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办法(试行)》,并以此作为统计局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标准,促进行政处罚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推进标准化执法。
四、多渠道组织普法宣传,拓展法治宣传覆盖面
(一)务求工作实效,把普法宣传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
一是主动向统计执法对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向调查对象发放宣传材料,强化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的法律意识。2023年,印发《统计法宣传手册》140份,发放给辖区内“四上”企业和拟入库的准“四上”企业。
二是把统计法律法规宣讲作为统计业务培训会的必讲内容,利用业务培训会、座谈会等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召开规上工业、商贸、限上住餐业、服务业统计培训会议,明确告知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履行的统计法定义务,引导调查对象支持配合统计调查,实事求是报送统计数据,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工作,提高塔城市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结合统计执法检查、调研工作开展,深化普法实效。2023年,统计局领导、业务骨干现场核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状况,核实统计数据,宣讲惠企政策,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做到精准普法、有效普法。
(二)把握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
二是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充分利用塔城市零距离、LED屏、宣传栏等各种宣传介质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在街道各社区以LED屏进行滚动播放的形式宣传,同时向辖区内各清查对象发放告知书万余份;,增强了群众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理解,提高了普查登记的配合度。
在市委市政府、地区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统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并重,全面加强统计法治规范化建设,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形成长效机制。
塔城市统计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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