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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公告

来源: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7-01 19:12:15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塔城地区人社局、财政《关于做好2024年塔城地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塔地人社函[2024]22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条件、服务岗位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数量:2024塔城市招募“三支一扶”岗位计划为18名。

(二)招募对象:2022-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2.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专业知识;3.自愿服务基层,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性强;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招募。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四)服务岗位:塔城市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等

)服务期限2年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

时间:7月5日至7月12日2024年“三支一扶”招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二)资格审核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于7月17日前,携带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截图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政审考察表(政审考察表于7月19日前交)。

(三)考试工作安排

7月22日至820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考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相关体检标准和内容,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8月21日至8月31日,组织新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组织上岗:9月1日,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

三、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统一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其中:每人每年按照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统一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市)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不少于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支农、支医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报考帮扶乡村振兴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是基层所需专业。

(二)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逾期报到的或未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不能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由塔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为确保此次招募考试公正、公平,整个招募过程邀请塔城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塔城市“三支一扶”咨询电话:0901—6298023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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