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塔城市移风易俗公约

来源:塔城市零距离 作者:塔城市零距离 发布时间:2024-07-09 13:58:56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塔城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抵制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特制定《塔城市移风易俗公约》,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约适用于全市各族群众(含户籍及常住人口),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纪党规等有关规定执行。

  2.提倡婚事新办。树立正确婚恋观念,提倡订婚事宜简办或不办,抵制高价彩礼,破除压箱钱等陈规陋习。举办婚礼(含合办)只宴请1次,总人数原则上为200人(20桌),迎亲车辆不超过 8辆。自觉抵制大摆宴席(婚礼二场或答谢宴),不许化整为零、分批次宴请。抵制豪华车队、豪华酒店、上高档菜肴和烟酒,反对低俗闹洞房等行为。抵制以婚事名义组织的“赛马”“叼羊”“摔跤”等有奖活动。

  3.提倡丧事简办。树立厚养薄葬理念,丧事简办或不办答谢宴,如要举办答谢宴、乃孜尔的提倡操办1次,人数不超过100人(10桌),送葬车辆不超过 20辆(不含灵车)。抵制乱埋乱葬、修活人墓、超标准建墓立碑,提倡火化。抵制在公共场所乱搭灵堂灵棚、乱放哀乐鞭炮、搞封建迷信等行为。抵制给参加葬礼的群众进行回礼。

  4.提倡余事不办。抵制操办以起名、满月、百日、学步礼、割礼、冬宰、戴耳环、骑马(成人礼)、商量茶、生日、升学、出国、参军、晋职、就业、迁居、开业等名义的各类宴请事宜。抵制举办“银行茶”等性质的集资性宴请活动。提倡以一束鲜花、一句问候、一条信息等方式表达意愿。

  欢迎广大群众帮助发现、及时监督举报以上违规行为。

  监督电话:

塔城市民政局:6223113;

二工镇:6284077;

恰夏镇:6161609;

阿西尔乡:6912690;

阿不都拉乡:6971027;

喀拉哈巴克乡:7695632;

也门勒乡:6931398;

博孜达克镇:6961838 ;

新城街道:6285467;

和平街道:6220378;

杜别克街道:6297537。

  塔城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移风易俗工作负主体责任;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辖区内移风易俗工作负直接责任。村(社区)应在本村(社区)发挥村民(居民)红白理事会作用,协助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宣传引导和监督工作。各项活动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紧密结合,对违反移风易俗公约的典型问题进行曝光。

  村民(居民)红白理事会对违反移风易俗公约的苗头现象要提前介入、及早预防,发现违反移风易俗公约的,要及时报告村委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经核实后,对提前发现报告违反移风易俗公约的人员实行奖励机制,对首位提供有价值信息人员进行物质奖励。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