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面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塔城市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我单位将认真登记,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法核实处理。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例如,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等)。
二、受理机关
塔城市司法局
三、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901—6225104
投诉举报邮箱:sfjzfjd@sina.com
投诉举报地址:塔城市六合广场司法环保综合楼(塔城市司法局216办公室)
四、投诉举报须知
1.投诉举报人应留下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便于进一步沟通联系及反馈处理结果。
2.被监督事项正在或者已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不予受理。
3.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若有以上情况,将视情形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塔城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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