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失联人员待遇停发的公告
塔城市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等养老保险待遇长期暂停人员经2023年5月、10月,2024年4月、7月通过给塔城市公安局发协查函帮助协查,经公安反馈13人无法联系。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暂停人员2人,单位无法联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暂停人员2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长期暂停人员9人。以上13人于2024年4月12日、7月18日、7月26日在塔城市政府网发布公告,至今未有人联系。
根据国家人社部《领取社会保障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人社厅发【2018】107号)第十九条文件规定:对办理暂停待遇手续人员,若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办理停发手续。现根据文件要求停发13人社会保险待遇。
塔城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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