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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严查公职人员违规经营及占用土地领域工作监督举报的公告

来源: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9-19 19:35:45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塔城市农业农村局于2024年9月-10月在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坚决遏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经营占用土地,严重扰乱农村土地市场秩序,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土地整治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相关事宜公告、受理方式予以公布,请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积极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一)受理土地范围: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二)受理人员范围:违规承包经营土地的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国家公职人员承包或变相承包以及参与或变相参与各种形式的农村土地开发经营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告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三)受理违规行为范围:严查公职人员以亲属名义或他人名义承包经营土地的行为;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承包、转包、倒卖土地赚取差价的行为;公职人员在用地审批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集体利益受损的行为;公职人员侵占集体土地和侵占承包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公职人员存在其他违规经营占用土地的行为。

二、受理方式

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1.电话举报:

办公室:0901-6225785

李海伟135******9399 

孙伟晨135******5035

2.来访地址:塔城市农业农村局南楼309

3.来信举报:塔城市农业农村局(塔城市饮马巷3号),邮编:834700

感谢社会公众对塔城市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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