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塔城市城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报名公告

来源: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9-10 19:36:25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410月组织召开塔城市城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现面向塔城市公开召集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议政能力、对供热价格政策有一定了解的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或旁听听证会。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价格听证事项和听证时间

1、定价听证事项:城市集中供热价格。

2、听证会举行的时间:202410月11日

二、参加范围和产生方式

拟由31名人员组成,其中,消费者10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经营者4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13名。由下列方式产生:

1、消费者10名,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

2经营者4名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3、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

4、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13名,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司法局、老干部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社区服务代表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推荐。

5、专家学者2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

三、旁听人员2名,新闻媒体1名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四、报名条件

1、塔城市常住人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对塔城市城市集中供热行业有一定程度了解。

4、身体健康且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议,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办法

自愿参加或旁听听证会的人员,请携带有效证件到市发改委价格科报名

地址:塔城市生产街与建设街交叉口

联系电话:6280292  187******2564



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