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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奖补资金发放流程

来源: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10-08 19:01:43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第一步-主体申报: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需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按程序申报奖补资金,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实际单产等基本信息。根据实际单产进行单产水平排序。

第二步-产量复核:根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提供的产量印证材料,通过乡镇自测、市农业农村局抽测、核对票据等方式采取抽查核实种植面积和产量信息。

第三步-实名公示:根据实际单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作物、申报面积、单产水平、应用技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奖补资金。

第四步-资金奖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部门向塔城市财政局提供基础数据和奖补清单,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资金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农民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由各地组织奖补资金发放,明确奖补资金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奖补对象要体现鼓励先进,不能搞全覆盖。

联系电话: 0901-6236995

监督电话: 0901-6232718

附件: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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