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关于塔城市阿西尔乡宏威沙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来源:塔城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塔城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10-22 18:48:50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塔城市宏威商贸有限公司

单位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报来位于塔城市阿西尔乡中阿村6.0289公顷国有土地(未利用地6.0289公顷)用于阿西尔乡宏威沙场建设项目临时堆放建筑材料,使用期限2年。

   二、不得在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建筑,不得超出批准范围使用土地。

三、临时用地到期后1个月内按复垦方案要求完成复垦,恢复土地原貌。

四、此文件有效期2年,到期后自动失效。


塔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410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