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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城市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报告

来源: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0-28 13:10:06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于20241011日上午11点,在市委党校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塔城市城市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就塔城市城市供暖价格进行公开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一)参会人员组成

报名参加本次听证会人31实际到会人数31(其中:消费者10名、政协委员1名、人大代表1名、经营者4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各有关部门13名),参会人数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听证会上,市发改委工作人员陈述了《塔城市供热成本监审报告》以及《塔城市城市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经成本测算,塔城市供热成本为24.11/平方米·采暖期。此次价格调整方案拟将居民供热价格调整至24.11元/平方米·采暖期,非居民供热价格调整至24.833元/平方米·采暖期。

听证参加人员围绕《塔城市城市供暖价格调整方案》以及供热服务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市发改委以及热力企业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二、听证会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本次听证会多数参加人认为,塔城市城市供热价格自2012调整后,至今未进行调整。近年来,煤价、运费、人工费不断上涨,供热成本和环保投入逐年加大,合理调整供热价格有利于供热企业健康发展。此次塔城市城市供热调整价格方案合理,充分考虑了企业、居民、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利益诉求及建议。部分听证会参加人还就供热收费,提高服务质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建议及采纳情况如下

(一)“同意调价,价格涨幅有点高”。目前供热价格与成本倒挂情况下适度调整现行供热价格是有必要的,适当调整有利于供热事业的良性循环,有利于节约水资源,有利于减轻财政压力。听证会提交的调整方案是按照“社会可承受、企业可承担”的原则,在充分考虑供热运营成本、周边县市价格水平、居民承受能力基础上拟定的,调整后供热价格与供热成本基本持平。

(二)“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采纳,主管单位将一如既往的做好管理工作,加强监管,监督企业更好地为市民服务。

(三)“热力企业关注房屋温度,确保用户室温稳定达标,调整价格后热力企业应该更好的开展服务工作,提前做好供热准备、应急抢修、设施维护以及用户咨询解答等工作”。采纳,热力企业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挖掘自身潜力,服务市民、服务社会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本听证报告将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如有其他意见建议还可以通过电话、书面材料等形式,于11月1日前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张伟浩  联系电话:0901-6280293


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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