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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零钱罐平台”案领款公告的通知

来源:塔城市财政局 作者:塔城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05 18:39:38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零钱罐平台”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陈勇、陈葆劲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零钱罐”平台),于2024年11月18日发布了开展领款工作的公告,通知受损的集资参与人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发的信息登记和案款发放信息系统填报收款账户等信息,以便划付退赔款。现将领款公告转发你们,请各受损集资人及时办理退款手续。

公告原文请点击: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塔城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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