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 废止(宣布失效)情况公示 来源: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09 19:51:2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打印 分享到: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文件要求,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2024年8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清理,共确定废止(宣布失效)文件1件,现公示如下:关于印发《塔城市国有农牧场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产生异议情况的意见建议》的报告(塔市政办〔2018〕154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内容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