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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2024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四批)项目公告公示

来源:塔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塔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10 16:41:03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2024年12月9日塔城市安排2024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四批)共计68.7万元,按照《关于<关于编制上报2024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四批)项目计划的报告>的批复》(塔市农领办字〔2024〕16号)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塔城市安排2024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68.7万元(其中:第三批未及时安排的项目结余资金1.709886万元,2024年新增结余资金66.990114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塔城市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通知》(新乡振【2021】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按照“两上两下”相互对应的原则;

二是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

三是村申请、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塔城市2024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四批)项目计划表

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资金规模(万元)

小计

中央衔接资金

自治区衔接资金

备注(其他资金名称)

塔城市合计1个



68.7

52.443407

16.256593

0

1

塔城市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塔城市各乡镇

为塔城市的脱贫户、三类户中就读中职、高职的在校生发放补助,每人每学年3000元

塔城市教科局

陈有根

68.7

52.443407

16.256593

2024年结余资金

为了确保衔接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现将批准的“塔城市2024年财政衔接结余资金(第四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监督渠道:

电话:0901-6233838

详细地址:塔城市建设街幸福巷2号新农业农村局5楼项目办

邮政编码:834700

附件:附件1:塔城市2024年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第四批)结余资金项目备案表.xlsx

塔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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