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塔城市水利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自查情况公告

来源: 塔城市水利局 作者: 塔城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12-26 13:17:23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2024年,塔城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塔城市“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的通知》(塔市依委办函〔2024〕15号)要求,现将塔城市水利局“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自查如下:

(一)构建普法责任制机制,创造良好普法基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将水利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统筹推进全市水利普法工作,局分管领导负责普法的组织与协调,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二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好法治水利建设,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等,明确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工作职责、工作部署、普法举措等,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将普法工作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印刷普法宣传资料等费用纳入办公经费中,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健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学法用法制度,做到学法有章可循。落实塔城市水利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塔城市水利局学法用法工作细则,明确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对象,学法重点、形式和要求,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认真落实国家机关学法用法制度,积极组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基本法律以及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纳入学习日等深入学习,并参加“法宣在线”线上学习及网上法律知识考试,自觉把普法学习融入日常工作中,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三是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及时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每年60课时的法律知识培训,执法人员重点学法,通过学法促执法,并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地区组织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构建水利普法新格局。一是举办“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紧扣“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为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活动现场设立水法咨询服务台,向群众发放环保袋、围裙、纸杯等,同时讲解如何更好地保护、利用水资源、爱护供水设施及节约用水等相关知识,旨在增强全体市民节约保护水资源、爱护河湖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爱护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倡导广大市民朋友们做一名节水惜水的倡导者,知法护法的先行者。同时做好以案释法工作,每年从查处的水事违法案件中,选取易发多发、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经批准擅自凿井等案例作为释法重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形象生动地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有效地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的线上民法典专题竞赛,利用“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线上民法典“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学法兴趣。三是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活动,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示范作用。要求干部职工把学法成果运用到本职工作中,努力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做到依法行政。四是将法律法规宣传融入河道采砂、河湖长制、水资源管理、农村饮水、河道执法巡查等工作中广泛宣传,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等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面对面讲解与民众生活、权益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塔城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