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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发改委2024年“谁执法 谁普法” 履职情况公告

来源: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2-27 18:58:26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今年以来,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塔城市发改委“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普法局面。

(二)夯实普法责任。为了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主体责任,制定了《塔城市发改委普法工作计划》《塔城市发改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科室普法职责普法任务和普法程序,强化业务科室的主体责任,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落实普法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成效。

二、聚焦主责主业,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一)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第一议题”内容,纳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干部职工集中学12次,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讲法治课2,法治宣讲1次,参加“逢九必讲”法治讲堂30余场次。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讲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干部职工常态化学法。制定《塔城市发改委依法行政课程目录》,确保公职人员学法每年不少于40课时依托“学习强国”“法宣在线”、新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线上学习,不断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三、丰富实践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围绕重要节点普法。一是以粮食科技周和世界粮食日宣传为契机,组织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规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现场交流并解答疑问200多人(次)。二是利用“民法典宣传月”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普法答疑等方式在人民广场向市民开展普法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氛围。三是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进乡村活动,积极扩大宣传覆盖面,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普法手册200余册,形成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渠道,营造浓郁的普法氛围。

)围绕新媒体渠道普法。通过微信转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内容;依托“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线上“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形成了从线下到线上,从线上到掌上的规模效应。

下一步,塔城市发改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抓牢普法宣传重点,多渠道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法治意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普法责任,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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