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档案馆档案开放公告
为了提高档案资源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和民生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馆档案开发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塔城市档案馆经认真鉴定并请示塔城市档案局审批通过,塔城市档案馆决定对部分馆藏档案予以开放。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馆藏1953年-1973年的档案158卷,包含中共塔城市委员会、塔城市人民政府、塔城市妇女联合会3个全宗的文书档案。
二、查阅手续
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等均可到塔城市档案馆查阅利用开放档案,境外人士、境外组织持有效证件及有关部门介绍信,向本馆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利用本馆开放档案。
三、查阅时间及地点
查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10:00至14:00,16:00至20: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查阅地点:塔城市档案馆(辽塔新区二环路2号)
咨询电话:0901-6226318
四、开放目录(部分)
附件:部分开放目录.xlsx
塔城市档案馆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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