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塔城市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做好塔城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高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水平,特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其他能力,以服务组织提供行车证复印件、农机手签订协议、场地设备照片等印证材料为准;
2、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以服务组织提供章程、制度、财务报表等印证材料和农业农村部门培训等证明为准;
3、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使用规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围绕服务作物制定了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以服务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服务合同、服务标准等印证材料为准;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
二、申请材料
1.塔城市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申请登记表(
附件1.docx);
2.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复印件以及农机行车证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提交
1.服务主体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段内报送至所在乡镇农经站(农业农村局)统一受理审核;
2.各镇将服务主体申请材料统一审核通过后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戴晓乐
联系方式:0901-6225785
塔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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