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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城市企业申请吸纳就业人员社会 保险补贴的公示

来源: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3-12 18:27:45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文件规定,各类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困人员按照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现对本市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塔城德宇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塔城市天诚热力有限公司、塔城卓远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3月18日

附件:

塔城市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示名单3.12.xls

监督渠道:

联系人: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一室副主任    牛儒庆

举报电话:6223518、6231862

详细地址:塔城市左公路十号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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