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联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停发的公告(2025.3.17)
塔城市社保中心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长期暂停人员在2023年10月、2024年7月、2024年10月通过给塔城市公安局发协查函帮助协查,经公安反馈4人无法联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长期暂停人员3人,村队(社区)无法联系,未按期认证。企业养老保险长期暂停人员1人,公安协查无法联系,未按期认证。以上4人于2024年11月8日在塔城市政府网发布公告,至今未有人联系。
根据国家人社部《领取社会保障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人社厅发【2018】107号)第十九条文件规定:对办理暂停待遇手续人员,若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办理停发手续。现根据文件要求停发4人社会保险待遇。
塔城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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