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允许新疆和盈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公开
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和《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会〔2024〕12号)文件规定。新疆和盈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201MAEE3MTW81,于2025年3月24日递交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申请,经审核确定新疆和盈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符合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条件,允许该公司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现向社会公示。
塔城市财政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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