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塔城市征集农村生产生活用水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委、市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农村生产生活用水、水资源费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深挖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面向社会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农业灌溉用水方面
1.灌溉用水配水方面,重点纠治不执行供水计划和定额管理要求分水配水,不结合受水区实际需求机械执行原分配水计划等,影响用水户种植收入,造成损失、浪费水资源等问题。
2.灌溉用水计量方面,重点纠治恶意多计水量,优亲厚友少计水量,利用技术等非正常手段使量水计量数据失真失准,利用计量权力增加群众负担、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3.灌溉用水水费计收管理使用方面,重点纠治不按用水量、批复价格标准收取水费,不开具有效凭证,私自将水费存入个人账户、坐收坐支,虚列项目或其它支出做假账,擅自决定使用大额水费,随意加价、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虚报瞒报灌溉面积,水费收取、追缴不及时等问题。
4.灌区工程运行管护方面,重点纠治对骨干渠道淤积、破损、跑冒滴漏等维修养护不到位、不及时,影响农业灌溉;不按要求安装计量设施、非法取水等问题。
5.基层水管人员管理方面,重点纠治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监管责任缺失、失察失责,落实管理制度不严格、权力运行不规范、党员干部作风漂浮、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处理水事纠纷有失公允、懒政怠政,群众意见大、贻误工作等问题。
(二)农村供水保障方面。
1.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方面,重点纠治擅自停水或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未按规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连续停水超过48小时未抢修等问题。
2.农村供水水质保障方面,重点纠治农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配套不完善,供水单位水质自检、监督单位水质巡检、抽检不到位等问题。
3.农村供水水费收缴方面,重点纠治农村供水工程水价制定不合理,随意定价、加价收费,自立名目收费、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改动计量设施,估抄少抄漏抄水量,私自保管水费,水费收缴追缴不到位等问题。
二、征集时限
2025年全年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01-6265198
举报地址:塔城市水利局(塔城地区塔城市使馆街与生产街交叉口西140米)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反映问题线索要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若发生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塔城市水利局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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