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关于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查前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据《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内控办)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财监便函[2025]15号),塔城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决定近期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检查对象
塔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塔城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塔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塔城市知识产权局)、塔城市交通运输局。
二、检查范围、年限、方式
检查资料年限主要为2024年会计年度。现场检查自2025年6月至8月结束。必要时延伸检查。本次检查以现场检查为主要方式。重点检查部门预决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关键信息及其相关的会计处理行为等。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
四、监督及联系方式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提供检查单位涉及财政违法、违规的行为线索,并对检查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对反映的情况我们将认真核实,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01-6246018
塔城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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