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塔城市企业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公示 (5月29日)

来源: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5-29 18:54:18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文件规定,现对本市企业申请延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劳务派遣公司,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 6月4日

监督渠道:

联系人: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一室副主任     牛儒庆

举报电话:6223518、6231862

详细地址:塔城市左公路十号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塔城市劳务派遣申请经营许可公示表5.29.xls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