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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

来源:塔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塔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05 16:33:27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2025年5月30日塔城市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785.75万元,按照《关于塔城市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塔市农领办字〔2025〕7号 )文件,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塔城市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785.75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69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45万元、国有农牧场资金101万元、其他资金(用的第二批自治区资金)70.75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塔城市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通知》(新乡振【2021】3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等文件规定,经塔城市委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按照“两上两下”相互对应的原则;

二是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

三是村申请、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塔城市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表
项目序号项目库编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任务项目类别受益人口数(人)责任单位责任人资金规模(万元)简要绩效目标简要利益机制
产业发展就业项目巩固三保障成果小计中央衔接少数民族发展国有农场其他资金备注(其他资金名称)
10个811381600785.7526934510170.750

1tc20250041塔城市博孜达克镇库鲁斯台社区西区安全饮水建设项目库鲁斯台社区建设200#主管网2千米,75#分支管网12.5千米及配套附属设施(最终已设计为准)

11634博孜达克镇人民政府包智康50084.25345
70.75自治区资金改善村内饮水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2tc20250262塔城市园艺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设备采购项目机械存置于塔城市园艺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于园艺场及周边地区。引进双室真空包装机4台1

0农业农村局刘新军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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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引进优质设备租赁,推动农垦及周边畜牧业产业初加工发展与新疆冠元牧业有限公司合作,以租赁的方式将机械租给该公司,每年给决算价5%的租金。
3tc20250263塔城市博孜达克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设备采购项目机械存置于塔城市博孜达克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于博孜达克镇及周边地区。锂电池平衡重叉车2台、站驾式堆高车1台、电动站驾搬运车4台、全自行剪叉移动升降机1台1

0农业农村局刘新军73

73

通过引进优质设备租赁,推动农垦及周边畜牧业产业初加工发展与新疆冠元牧业有限公司合作,以租赁的方式将机械租给该公司,每年给决算价5%的租金。
4tc20250047塔城市2025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塔城市各乡镇                                                                                                                                          解决2025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巩固脱贫人口增收致富。1

720农业农村局刘新军100100



巩固脱贫人口增收致富,提供农民生活水平增加居民生活幸福感,从而加快乡村振兴的步伐巩固脱贫人口增收致富,提供农民生活水平增加居民生活幸福感
5tc20250230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庭院经济产业到户补助项目(二)库吉拜南村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种植,种植面积0.2亩以上,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1

63阿不都拉乡人民政府孙健0.90.9



支持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涉及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库吉拜南村共17户脱贫户63人,种植面积9亩,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特色种植,种植面积0.2亩以上并产生一定效益的,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
6tc20250260塔城市二工镇禽类养殖补助项目奇巴拉尕什村利用现有棚圈设施,支持二工镇鸡鸭鹅养殖,为饲养3个月以上的脱贫户家庭,每羽给予10元补助,养殖规模共1350羽。1

92塔城市二工镇人民政府蔡宝军1.351.35



支持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涉及奇巴拉尕什村27户脱贫户,养殖鸡1350羽,每只鸡10元补助,提高脱贫户扩大规模养殖禽类积极性,通过养殖禽类增加收入。
7tc20250257塔城市二工镇自繁良种母畜(牛)产业到户补助项目(二)铁列克提社区、奇巴拉尕什村、乌宗阿尕什村对二工镇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的212户,按照每头母牛不超过3000元。1

908塔城市二工镇人民政府蔡宝军63.663.6



支持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对当年自繁扩增新疆褐牛、西门塔尔牛、安格斯牛、荷斯坦奶牛及改良牛,涉及212户212头。
8tc20250258塔城市二工镇自繁良种母畜(羊)产业到户补助项目铁列克提社区、奇巴拉尕什村对当年自繁扩增符合当地主导品种的良种母畜(饲养3个月以上)的13户,按照每只母羊不超过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1

45塔城市二工镇人民政府蔡宝军3.93.9



支持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涉及二工镇铁列克提社区、奇巴拉尕什村13户脱贫户,养殖自繁良种母羊130只,每只母羊300元补助,每头当年只补一次.
9tc20250259塔城市二工镇发展家庭特色种植补助项目也克苏社区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家庭种植,种植2亩玉米、苜蓿、蔬菜,涉及二工镇67户。1

324塔城市二工镇人民政府蔡宝军13.413.4



支持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利用自家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等区域发展庭院种植,种植面积0.2亩以上,按照每亩1000元给予补助。
10tc20250261塔城市二工镇自主创业补助项目铁列克提社区、奇巴拉尕什村为二工镇8个自主创业,正常经营至少6个月的脱贫户发放补助
1
30塔城市二工镇人民政府蔡宝军1.61.6



支持产业到户项目实施,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对取得相关资质或营业许可,生产或经营面积在20平方米(含)以上,正常经营至少6个月以上的,按照不超过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为了确保衔接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现将批准的“塔城市2025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监督渠道:

电话:0901-925660

详细地址:塔城市建设街幸福巷2号农业农村局5楼项目办

邮政编码:834700



塔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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