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塔城市也门勒乡畜牧兽医站和农机管理站对外出租》的决定
根据《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盘活国有资产工作的通知》(新财资管(2022)52号)、《塔城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和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管理规定》(塔地机管规(2023)2号),也门勒乡畜牧兽医站和农机管理站计划对外出租,其中:
1、塔城市也门勒乡畜牧兽医站,坐落在也门勒乡政府驻地以南200米处,总占地104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62平方米。
2、塔城市也门勒农机站,坐落在也门勒乡政府驻地以北300米处与加油站相邻,院总占地342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34.6平方米,修理间88.4平方米。
经也门勒乡政府会议研究,同意也门勒乡畜牧兽医站和农机管理站对外出租。
塔城市也门勒乡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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