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来源:恰夏镇 作者:恰夏镇 发布时间:2025-08-26 17:16:2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打印 分享到: 兹有塔城市恰夏镇1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姓名:芦国辉,执法证号:31130197065。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特此公告。塔城市恰夏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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