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成果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塔城市河长办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阿布都拉河开展了健康评估,健康评价报告及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和复核,现将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工作成果公示如下:
一、评价范围及依据
范围:阿布都拉河全河段
依据:《水利部河湖健康评价指》、《新疆河湖健康评估指标技术指南(试行)》。
二、河流健康评价成果
本次评价以《新疆河湖健康评估指标技术指南(试行)》为技术依据,从“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四个准则层对河流健康状态进行评价,通过对阿布都拉河岸线自然状况、生态流量满足程度、水质优劣程度、鱼类保有指数、防洪达标率、公众满意度等6个评估指标赋分,最终阿布都拉河总体得分为90.01分,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中河湖健康评价分类分级表,阿布都拉河为二类河流,河流健康状况处于非常健康状态。
附件: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报告
资信等级:乙级证书编号:A165003174
塔城地区塔城市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
塔城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
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
责任页
塔城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张培勇
签名:〔高级工程师〕
核定:王永伟
签名:
〔高级工程师〕
校核:马国花
签名:
〔高级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王仕伟
签名:〔工程师〕
编写:王仕伟马国花刘新月李晓燕张瑞军
刘健张兴玮高迪拉格加甫·布都阿拉
张立虎阿依波力·叶尔肯那孜拉·努尔力别克潘蒙蒙刘佳
目录
1 河流基本情况
1.1 流域概况
1.2 阿布都拉河概况
2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方案
2.1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依据以及原则
2.2 健康评价范围
2.3 河流分类
2.4 评价河段划分
2.5 评价指标体系
2.6 技术路线
2.7 监测点位/断面布设
2.8 评价指标及赋分
2.9 评价方案
2.10 评价结果分级标准
3 阿布都拉河健康调查监测
3.1 调查监测方案
3.2 “盆”准则层调查
3.3 “水”准则层调查
3.4 “生物”准则层调查
3.5 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调查
4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
4.1 “盆”准则层指标评价
4.2 “水”准则层指标评价
4.3 生物准则层指标评价
4.4 社会服务功能指标评价
4.5 阿布都拉河健康总体评价
5 阿布都拉河健康问题分析与保护对策
6 附表
7 附图
前言
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水利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战略部署,强调“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为深化系统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深入推进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扎实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保障好城乡饮用水安全,加强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保障河湖生态流量,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等。
河湖健康评价是河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掌握河湖健康状态、分析河湖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实施河湖系统治理的重要依据,是河湖长组织领导河湖管理工作、检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的重要参考。为规范河湖健康评价工作,2022年12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的通知》(办河湖〔2022〕324号),按照《通知》要求各省区2023年全面启动河湖健康评价,2023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新河长办〔2023〕4号),同时发布了《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作为自治区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开展河湖健康评价的依据。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新河长办〔2023〕4号),阿布都拉河需于2025年底前完成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根据新疆河湖长办《关于开展自治区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新河长办〔2023〕4号),阿布都拉河流域面积718km2,属于“河湖分类”中B类河流。按照《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和《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SL/T793-2020),通过“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等四个准则层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水域岸线利用管理、水量、水质、生物多样性、防洪、公众满意等方面,对河流健康状况进行“体检”,“诊断”阿布都拉河健康问题,给出持续改进意见,为各级河长管理、保护与治理阿布都拉河堤供科学依据。
2024年9月,塔城市水利局委托塔城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塔城市阿布都拉河的健康评价工作;接到任务后,我公司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认真研读《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河湖健康评价规范》等相关文件,积极和塔城地区水利局、塔城市水利局、塔城水文勘测中心、地区生态环境局、地区农业执法支队等收集关于阿布都拉河的资料;在2025年3月-9月多次开展现场踏勘、社会调查及监测工作;于9月编制完成了《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现予以上报审查;现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审定稿)》。
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塔城地区水利局、塔城水文勘测中心、塔城市水利局、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塔城市分局、塔城市自然资源局等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感谢!
1 河流基本情况
1.1任务由来
1.1.1项目背景
河湖健康评价是河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强化落实河湖长制、评估河湖健康状态和科学分析河湖问题的重要技术手段,是河湖长组织领导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为了加强河湖管理保护,2021年4月,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通知》(第79号)要求,由省级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织,因地制宜选择1条或多条河湖进行健康评价,夯实河湖管理基础,推动河湖保护治理工作。2023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自治区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新河长办〔2023〕4号),全面启动全自治区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充分考虑新疆干旱区河湖开发利用、管理保护特点,以已经划定管理范围的河湖为基础,以满足管理保护需要为目的,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考虑交通条件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从年径流量大于1亿立方米的河流和水面面积较大的湖泊中选择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确有管理保护任务的河流和湖泊,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1.1.2评价工作过程
2022年12月13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的通知》(办河湖〔2022〕324号),按照《通知》要求各省区2023年全面启动河湖健康评价,2023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新河长办〔2023〕4号),同时发布了《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作为自治区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开展河湖健康评价的依据。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新河长办〔2023〕4号),阿布都拉河须于2025年底前完成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项目组,开展前期技术准备、阿布都拉河现场调查等工作,2025年3-9月项目组完成了岸线状况、水文、水质、水生生物、公众满意度等专项调查与监测,于10月编制完成了《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报告(送审稿)》,并予以上报地区水利局审查;现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审定稿)》。
1.1.3组织单位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的组织单位及编制单位如下:
组织单位:塔城市水利局
编制单位:塔城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1.4健康评价必要性
⑴是强化并推动河湖长制、夯实河湖管理基础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破解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制机制保障。河湖健康评价是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评估河湖健康状态、科学分析河湖存在问题的重要技术手段。通过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快速识别阿布都拉河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分析原因,科学评价阿布都拉河健康状态,建立健康档案,逐步完善其健康管理保护动态台账,为各级河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决策依据,是河长组织领导阿布都拉河管理保护工作、检验管理保护工作成效的重要参考,也是推进阿布都拉河系统治理、夯实河湖管理基础的重要举措。
⑵是打造幸福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要
伴随着河湖长制向纵深推进,幸福河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段深化,从健康河湖、美丽河湖,再到幸福河湖,河湖治理实现迭代升级,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是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现人水和谐共生的重要基础。多年以来,阿布都拉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大,生产、生活用水挤占生态水量,致使河流生态功能下降,造成局部河段生态流量不足、水生态空间被侵占、水环境恶化、水生态功能下降。因此通过开展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工作,了解评价水生态健康状况,针对当前阿布都拉河“盆”、“水”、生物和社会服务功能等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阿布都拉河生态修复目标并形成相应的保护和修复方案,建立健康档案,评估生态恢复进程,为阿布都拉河生态保护与修复指明方向,最终将阿布都拉河建设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提升阿布都拉河流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⑶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阿布都拉河流域是塔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流域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和紧迫的工作,通过评价阿布都拉河健康状况,提升阿布都拉河的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质量,实现生态系统优良、优质生态服务功能保护,协同推进区域生态系统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科学调控的科学管理,在生态保护目标统领下,推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⑷是保护和改善阿布都拉河生态环境的需要
阿布都拉河流域地处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水生态损害、生态环境脆弱。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意识增强,水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随着人口增长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推进,水资源环境承载力压力日益凸显,流域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矛盾较为突出等问题,迫切需要科学全面评价阿布都拉河健康程度,给出阿布都拉河保护及修复的建议和方案,为阿布都拉河保护与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1.2流域概况
1.2.1地理概况
额敏河流域包括额敏河及塔城盆地四周诸多小河流组成,各河系均属山溪性河流,主要补给水源是山区基岩裂隙水和融雪水。阿布都拉河是额敏河流域较大的一条支流。
阿布都拉河东邻库尔拜沟河与库吉拜河,西邻喀浪古尔河。阿布都拉河发源于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山中段北坡,起点坐标为84°53′36.96″,46°48′14.88″,河势北高南低,自东北向西南倾斜,末端汇入额敏河,末端坐标为86°33′42.83″,45°09′57.91″。出山口流经山前倾斜平原后被下游灌区引用。河流源补给靠融雪、降水和泉水。阿布都拉河流域出山口以上集水面积262km2,流域面积718km2,河长96km,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018亿m3。行政区划隶属于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由两股支流汇集而成,为常年河水源补给靠融雪、降水和泉水,属融雪性山溪河流。河床平均比降11.3%0,地质为戈壁石、卵石。阿布都拉河是额敏河的一条较大支流,河水自北向南流经阿布都拉乡、喀拉哈巴克乡、也门勒乡、也克苏牧场,最终汇入额敏河。阿布都拉河也是由塔城市自己单独管理的一条河流,行政区划隶属于塔城地区塔城市。

图 1.2‑1 地理位置示意图
1.2.2自然概况
1.2.2.1地形地貌
阿布都拉河流域自北向南依次为中山区、低山区、丘陵区、平原区和南部草原区五大地貌。
中山区:中山区海拔1400-2300米,位于塔额盆地东北缘塔尔巴哈台山南麓,该山脉西宽东窄,北高南低;分水岭一带海拔2000米以上,最高达2844m。属切割较强的中山地形,为上、下古生代地层和花岗岩侵入体所组成的强褶皱断块隆起山地。
低山区:低山区海拔1000-1400米。该区域地形地貌特点是地势起伏不平,自上而下,植被景观由亚高山草甸植被逐渐过渡到草甸草原带,植被主要以杂草—低矮灌木类为主,同时,该区域也是春秋牧场向夏牧场过渡的地带。该地带主要分布草甸土、山地栗钙土。
丘陵区:丘陵区海拔800-1000米,该丘陵靠近山区受山洪及河流切割得厉害,形成很多大致南北向延伸的土岗,土岗与沟谷比高常达50米以上,土岗的长度与宽度较大,加之土层深厚,质地好,大部分被开垦成农田。
绿洲平原区:平原由海拔800米逐渐降到额敏河河谷的400米左右,坡降由15‰降到2‰。黄土丘陵往南,地势逐渐降低,此倾斜平原比较特殊,在其中部塔城市至额敏县之间突出一列东西向延伸长达百余公里宽4-10km的黄土岗地,该土岗被河流、沟谷切割成一连串的小土岗,比高30-50m,把洪积平原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靠近山区,因有河水灌溉农田较多。往南撂荒地较多,到岗地附近,北缘有大量泉水溢出,泉水就地引用,谷中水草尚多。
荒漠平原区:平原由海拔800米逐渐降到额敏河河谷的400米左右,坡降由15‰降到2‰。该区地表面平坦,有些地方春季洪水,形成临时的积水,水草繁茂,但真正的沼泽并不多,仅在冲积平原的南部有小片沼泽出现。冲积平原芨芨丛生。土壤较肥沃。地下水位高,土壤有不同程度的盐渍化现象,平原西南角有几个比高10-50m的小弧丘,弧丘之间仍为平地。
1.2.2.2水文气象
塔城市属中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半荒漠草原气候,由于地处盆地地形状态下,形成了气温较温和,在干旱地区相对降水量较大,蒸发量较小的气候特点,冬季漫长而寒冷,夏季短促而炎热,山区热量不足,光照较少,平原区热量较丰富,光照充足。平原区受大风影响较大,夏季炎热,冬季寒冷。
塔城市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半干旱气候。由于地处准噶尔盆地西北部的山间盆地,又受西来冷空气影响,故形成辖区独特的气候特点:四季交替不分明,春季气温回升快而不稳定,夏季短促而炎热,秋季降温迅速,冬季漫长而寒冷。境内年平均气温由南向北随着海拔增高而降低,南部冲积平原年平均气温为7.1℃,中部洪积平原年平均气温5.9℃。北部山区年平均气温为5.4℃。不同地区气温差异较大,由南向北海拔每上升100m,气温递减0.48℃,北部山区最高处和南部冲积平原最低处年平均气温相差2℃,1月平均温度相差11℃,4月平均温度相差9.5℃,7月平均温度相差8℃,10月平均温度相差5℃。气温日差较大有利于植物生长,促进有机物质的积累。
降水量分布不均匀,年际变化大。境内降水量仅次于伊犁地区,年平均降水量为281.4mm,年降水量分布规律是由南向北递增。南部冲积平原降水≥300mm;中部洪积平原≥400mm;北部山区降水≥500—800mm。降水量各季分配不均,春季降水量为79.7mm,夏季降水量为69.mm,秋季降水量为75.2mm,冬季降水以雪的形式出现,总量为56.8mm。月降水量以11月为最多,4月次之,9月最少。年降水量日数为102天,在作物生长的49月,降水天数为48天,占全年总降水量日数的47.1%。
日照时间长,光能非常充足。境内多盛行北风,风速以季节性变化最为明显。春季风速大,平均风速为2.8m/s;秋季稍次,平均风速为2.4m/s;冬季和夏季风速最小,平均风速为2.2m/s和2.3m/s。年平均风速为2.4m/s。当冷空气入侵境内时,老风口至塔城市境南湖一带形成风廊,其北沿在南湖沼泽地北部也门勒乡奥布逊地区,并延伸到塔裕大桥以北拐弯处的一六二团五连、七连和喀拉哈巴克乡黄土岗。该地段≥3m/s风速全年的频率为70%以上,累积时间可达6000小时以上。风速至洪积平原逐渐减少,北部山区几乎很少有风。市境内降雪一般年份初日为10月18日,终日为4月12日。最早降雪为9月6日,出现在北部山区;最晚降雪为11月10日,出现在南部冲积平原。最早终日为3月15日,最晚终日为5月30日。
①山区
高山区终年寒冷,冰雪复盖。中低山区,冬暖夏凉,热量不足,无霜期短,降水丰富。年平均气温4℃,一月份平均气温-10℃,七月份平均气温16-18℃。海拔1800m处大于或等于10℃的积温为1400℃左右无霜期136天,年降水量400-500mm,积雪厚10-20cm。
②山麓地带
海拔600-1300m,热量较少,冬季寒冷,积雪较厚,春旱严重。年平均气温5-6℃,一月份平均气温-12℃,七月份平均气温22℃。海海拔600-1000m处大于或等于10"C的积温为2800-3200℃左右,无霜期150天,年降水量250mm,积雪厚20cm。夏季有冰雹、暴雨、洪水危害。
③平原地区
平原区热量丰富,日照充足,无霜期186天左右,年平均气温7℃,一月份平均气温-16℃,七月份平均气温26℃,大于或等于10℃的积温为3600℃左右,对玉米、小麦、打瓜等喜温作物生长较为有利。年降水量150-170mm,全年农田可能蒸发量1000mm。春旱频繁、夏季炎热、有干热风危害。冬季气温低,冷期长,积雪年际变化大,常有冻害发生。
平原区日照时数为2832h,作物生长期4-9月份日照时数为1740h,日照百分率为61%。太阳全年总辐射量131kaol/cm2,占总辐射量的49%。年平均风速为1.75m/s,大多发生在春季,最大风速为22m/s,年平均蒸发量1878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60.2%。
1.3阿布都拉河概况
1.3.1河流水系概况
阿布都拉河发源于塔尔巴哈台山脉,地理位置介于东经83°26′~83°01′,北纬47°06′~46°30′之间,由两股支流汇集而成,为常年河水源补给靠融雪、降水和泉水,属融雪性山溪河流。河床平均比降11.3%0,地质为戈壁石、卵石。阿布都拉河流域内最高点海拔2844m,最低点处海拔409m,流域平均海拔高程1627m。经1:10万地形图上量得阿布都拉河流域河网密度0.30km/km2,形状系数0.41,不对称系数0.253,长度25km,平均宽度10.2km,平均面积坡度0.42,主河道纵比降49‰,流域水资源总量为1.1471×108m3。
阿布都拉河东邻库尔拜沟河与库吉拜河,西邻喀浪古尔河。阿布都拉河起点为塔城市东北的塔尔巴哈台山中段北坡,末端汇入额敏河。全流域山区约占41.4%左右,下游平原区约占58.6%左右。
阿布都拉河流域地势北高南低,由东北向西南倾斜,流域内最高点海拔高程为2844m,最低点海拔高程为409m,北部山丘重叠,中部平原辽阔,南部地势低洼,按流域地貌特征不同自北向南可分为中低山地,黄土丘陵,山前倾斜平原与河谷冲积平原,四大地貌单元。
1.3.2河道径流
河流的补给又称河流的水源。河流补给的类型及其变化,决定着河流水情要素的变化。根据阿布都拉河的地表水源和径流变化情势,该河属于融水-雨水补给类型的河流。塔尔巴哈台山山势较低,山坡缓平,一般高度在2000m左右,山地比较破碎。阿布都拉河径流的补给组成包括三个方面,即季节积雪融水补给、雨水补给及地下水补给。
塔城盆地三面山地环列,向西敞开,冬春低压活动,西来水汽造成降雪丰富,一般积雪厚度0.5~1.0m,最大可超过1.5m。积聚在流域表面的积雪,至次年春季随着气候转暖而融化成水,补给河流遂形成春汛。由于受气温和太阳辐射的变化影响,季节积雪融水补给的特点具有连续性和时间性,其水量变化基本与气温的变化一致,日变化特征明显,与雨水补给河流相比水量变化平缓。雨水补给河流主要发生在每年的4~9月份,水量多寡受降雨量、降雨强度和流域下垫面条件影响;地下水补给河流不受季节影响,水量变化相对较平缓。
喀浪古尔河与阿布都拉河同源于塔尔巴哈台山东段南坡,水汽来源一致、自然地理条件相似、径流补给条件相同,资料系列较长且与阿布都拉河具有平行观测资料,故本次将卡琅古尔河卡琅古尔水文站作为参证站。
卡琅古尔水文站系国家基本站,该站设立于1957年,具有1957-2023年67年的实测水文资料,观测项目有水位、流量、泥沙、水温、降水、蒸发、气温、水质监测等,观测和资料整编符合部颁《水文测验规范》、《水文年鉴编印规范》的技术要求,资料是可靠的,为检验资料系列的代表性,对此系列进行了丰枯变化分析、长短系列统计参数的对比分析、模比系数分析。经分析,该系列的稳定性、代表性都较好。
阿布都拉水文站具有六年完整的水文资料,可直接利用。无水文资料的其它年份,直接利用水管站提供的水量资料,并对其4~6月份各月径流资料进行订正,其它各月水量资料可直接利用。点绘阿布都拉河设立水文站期间的4~6月各月径流量与卡浪古尔河同期月径流量关系曲线图,相关关系较好,相关系数分别为R4=0.98、R5=0.90、R6=0.96,利用相关关系对阿布都拉河水管站4~6月径流量资料进行了订正,阿布都拉水管站位于阿布都拉河出山口处,上游无水利工程设施,其流域气候和下垫面条件基本稳定,资料系列具有一致性。
经分析订正后,计算得阿布都拉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018×108m3,最大年径流量1.856×108m3,最小年径流量0.459×108m3。
表1.3-1 阿布都拉河设计年径流量年内分配成果表 单位:106m3
典型年 | 项 目 | 月 份 | 全 年 | ||||||||||||||||||||||||||||||||||||||||||||||||||||||||||||||||||||||||||||||||||||||||||||||||||||||||||||||||||||||||||||||||||||||||||
年别 | 年份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多年平均 | 径流量 | 2.357 | 2.177 | 2.444 | 11.02 | 32.31 | 21.78 | 10.05 | 6.114 | 4.695 | 3.248 | 2.851 | 2.759 | 101.8 | |||||||||||||||||||||||||||||||||||||||||||||||||||||||||||||||||||||||||||||||||||||||||||||||||||||||||||||||||||||||||||||||
% | 2.3 | 2.1 | 2.4 | 10.8 | 31.7 | 21.4 | 9.9 | 6.1 | 4.6 | 3.2 | 2.8 | 2.7 | 100 | ||||||||||||||||||||||||||||||||||||||||||||||||||||||||||||||||||||||||||||||||||||||||||||||||||||||||||||||||||||||||||||||||
1.3.3洪水
卡琅古尔水文站观测资料齐全、设施完备,现引用卡琅古尔水文站观测资料进行分析。
根据阿布都拉河区域基本代表站卡琅古尔水文站多年系列洪水资料分析,阿布都拉河洪水多发生在春季,春季洪水主要由季节性积雪融水形成的洪水或季节性积雪融水与降水共同作用形成的混合性洪水;而夏季洪水则由山前丘陵地带暴雨形成的暴雨洪水。各类洪水由于成因不同,其洪水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综上所述,阿布都拉河洪水成因有三种类型:即春季融雪型洪水、暴雨型洪水、混合型洪水,现分别对洪水成因与特征分析如下:
⑴季节性冰雪融水洪水
季节性积雪融水洪水多发生在中、低山带冬季积雪较多地区,由于春季气温的迅速回升,使得大面积积雪在较短时间内融化,从而造成洪水灾害。这类洪水出现时间的迟早和大小,不但与积雪厚度和面积有关,而且与气温回升迅速的快慢密切相关,此类洪水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其洪峰大小与流域内积雪量的多少及气温高低有关,正因气温在一日内有周期性变化,故此类洪水有明显的日变化,即一日一峰型,其峰不高且变化较平稳。
⑵暴雨洪水
每年五月中下旬,流域内积雪融化殆尽,6-9月份受地方性天气系统和地形影响,亦可发生暴雨洪水。塔尔巴哈台山呈东西向横亘塔城市北部,山体高大,降水丰沛,山体坡面河网纵横,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对拦截西方与西北方向水汽,使其在沿天山爬升过程中致冷凝结,产生较大降水。尤其在炎热的盛夏,在局部地区由于地形与气流共同作用,常常在局部地区产生暴雨或大暴雨,当降水强度较大时,就会形成暴雨洪水,其洪水特点是峰高量小、历时短,陡涨陡落。由于暴雨洪水发生前,河道水量较小,且水势平稳;一般对水利工程没有较大的威胁。但暴雨时常发生在植被稀疏的中低山区,受暴雨冲刷侵蚀作用,水流挟沙量较大,矿化度较高。
⑶混合型洪水
混合型洪水是指季节融雪洪水与暴雨洪水遭遇形成的叠加洪水。这类洪水由于叠加作用,使得其无论是洪峰流量还是洪水总量都远远超过单纯的融雪洪水和暴雨洪水。由于混合型洪水组成不同,因而兼有前两种洪水的特征。此类洪水一般前期气温较高,流域内大量积雪融化,再加上大尺度的天气过程,就会在融雪洪峰基础上再叠加一个暴雨洪峰,其洪水特点是峰高量大,呈多峰型,对水利工程威胁较大。本次在岸线自然状况评价中选取了9个调查区进行分析,现将9个调查区洪水成果统计如下:
表1.3-2 阿布都拉河岸线自然状况不同调查区情况统计表
断面 | 桩号 | 是否位于水库以上 | 断面以上流域面积(km2) | 备注 | ||||||||||||
调查区1 | K10+000 | 是 | 89 | 断面位于水库以上时,采用面积比拟法计算设计洪水,断面位于水库以下时,根据水库出库洪峰流量衰减得到 | ||||||||||||
调查区2 | K18+000 | 是 | 161 | |||||||||||||
调查区3 | K24+000 | 是 | 214 | |||||||||||||
调查区4 | K40+000 | 否 | 357 | |||||||||||||
调查区5 | K49+000 | 否 | 438 | |||||||||||||
调查区6 | K59+000 | 否 | 527 | |||||||||||||
调查区7 | K66+000 | 否 | 589 | |||||||||||||
调查区8 | K81+000 | 否 | 658 | |||||||||||||
调查区9 | K92+000 | 否 | 702 | |||||||||||||
表1.3-3 阿布都拉河岸线自然状况不同调查区设计洪水成果统计表
断面 | 不同频率设计值P(%) | ||||
1 | 2 | 5 | 10 | 20 | |
调查区1 | 52 | 41 | 28 | 23 | 16 |
调查区2 | 94 | 74 | 51 | 42 | 29 |
调查区3 | 125 | 99 | 68 | 56 | 39 |
调查区4 | 118 | 95 | 65 | 43 | 29 |
调查区5 | 107 | 86 | 59 | 39 | 27 |
调查区6 | 96 | 77 | 52 | 35 | 24 |
调查区7 | 87 | 70 | 48 | 32 | 22 |
调查区8 | 70 | 56 | 38 | 25 | 17 |
调查区9 | 57 | 45 | 31 | 20 | 14 |
1.3.4泥沙
阿布都拉河泥沙主要来源于上游山体的岩石风化、雨水坡面侵蚀及下游河道河岸坍塌。阿布都拉河发源于塔尔巴哈台山,即西来水汽的迎风坡,降水量大,流域下垫面植被覆盖度高,山区河流年输沙量相对较小。
阿布都拉河没有泥沙测验资料,年泥沙量采用有实测悬移质泥沙系列的喀浪古尔河卡琅古尔水文站资料进行估算。推算得阿布都拉河出山口多年平均悬移质输沙量为1.12×104t,推移质输沙量按悬移质输砂量的15%估算,阿布都拉河出山口多年平均入库泥沙总量为1.29×104t。本次在岸线自然状况评价中选取了9个调查区进行分析,现将9个调查区泥沙成果统计如下:
表1.3-4 阿布都拉河岸线自然状况不同调查区情况统计表
断面 | 桩号 | 是否位于水库以上 | 断面以上流域面积(km2) | 备注 |
调查区1 | K10+000 | 是 | 89 | 断面位于水库以上时,采用输沙模数法计算设计泥沙总量,断面位于水库以下时,直接采用出山口处泥沙成果 |
调查区2 | K18+000 | 是 | 161 | |
调查区3 | K24+000 | 是 | 214 | |
调查区4 | K40+000 | 否 | 357 | |
调查区5 | K49+000 | 否 | 438 | |
调查区6 | K59+000 | 否 | 527 | |
调查区7 | K66+000 | 否 | 589 | |
调查区8 | K81+000 | 否 | 658 | |
调查区9 | K92+000 | 否 | 702 |
表1.3-5 阿布都拉河岸线自然状况不同调查区设计泥沙成果统计表
断面 | 断面泥沙总量(104t) |
调查区1 | 0.44 |
调查区2 | 0.80 |
调查区3 | 1.07 |
调查区4 | 1.29 |
调查区5 | 1.29 |
调查区6 | 1.29 |
调查区7 | 1.29 |
调查区8 | 1.29 |
调查区9 | 1.29 |
1.3.5社会经济概况
塔城市总面积4356.6km2,耕地面积160万亩,草场面积517万亩。全市总人口数为15.3万人,有汉、哈、维、回、达斡尔、蒙古、俄罗斯等25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41.4%。全市辖4乡2镇3场,154村队,3个街道办事处,1个牧区社区。2022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87.9亿元,增长13.2%。人均GDP达到57464元,按全年平均汇率计算达8851美元,比2014年增长10.1%。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8.5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8.7亿元,增长17.8%,其中工业经济实现增加值7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50.7亿元,增长13.3%。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1:20:59调整为21:21:58。
阿布都拉河流域包括阿布都拉乡,阿西尔乡,喀拉哈巴克乡;根据统计资料,灌区总人口2.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8%,其中牧业人口1.4万人,农业人口0.6万人,非农业人口0.3万人,主要有汉、哈、维和达斡尔等民族。
阿布都拉乡位于塔尔巴哈台山南麓,东临恰夏乡和恰合吉牧场,西临啊西尔达翰尔民族乡,南接喀拉巴克乡,距塔城市区32公里。处于塔城市北环路的交通要塞。全乡辖区总面积28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万亩,辖21个行政村,23个企事业单位,总人口8271人,有汉、哈、回等13个民族组成。截止2016年底,全乡经济总收入1.785亿元,比上年的1.4692亿元增加3158.1万元,增长21.49%。
阿西尔达斡尔民族乡地处塔城市东北18公里处,北靠塔尔巴哈台山,东邻阿布都拉乡,西接164团,南连喀拉哈巴克乡,是全疆唯一的达斡尔民族乡,也是塔城市“北花园”和“油画塔城”始源地,于1999年完成小城镇建设规划,2013年被自治区旅游局列为首批“乡村旅游示范乡”,2014年被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列为全国重点镇,2017年塔城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将阿西尔达斡尔民族乡定为曲棍球特色乡镇。2022年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023年被评为第十一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阿西尔达斡尔民族乡辖区行政区域面积402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22.69万亩,其中:人口地17.28万亩,机动地5.4万亩,人均17亩地;草场总面积32.9万亩,林地面积2.85万亩。共18个行政村,3257户9951人,由汉族、哈萨克族、达斡尔族等21个民族组成。汉族占53%,哈萨克族占19.87%,达斡尔族占13.9%。全乡城乡低保户共193户319人,特困人员9人,残疾人280人。2023年农牧民人均收入25834.09元,村集体收入47.4025万元。
喀拉哈巴克乡位于塔城市区东南约13公里处,地理坐标为东经83°04′,北纬46°49′,东部与恰合吉牧场相连,南部由东向西分别于博孜达克农场、也门勒乡相接,西、北部与阿西尔乡,阿布都拉乡批邻。全乡经济总收入9727.67万元,(上年收入9125.29万元),同比增长6.6%。
1.3.6河道相关规划情况
1.3.6.1相关规划完成情况
⑴《额敏河流域规划》,编制时间2008年编制,2014年修订审查,编制单位塔城地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九师勘测设计院;
⑵《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防洪规划报告》,编制时间2008年11月,编制单位塔城地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⑶《塔城市用水总量控制方案报告》编制时间2018年7月,编制单位塔城地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⑷《塔城市阿布都拉河“一河一策”(2018-2021年)实施方案》编制时间2018年8月,2023年修订、编制单位塔城市河长制办公室。
⑸《塔城地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编制时间2020年3月,编制单位塔城地区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函(2015)67号下发《关于同意塔城地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
⑹《塔城地区塔城市水土保持规划报告(2018-2030年)》编制时间2020年3月,编制单位塔城地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编制时间2020年9月,编制单位塔城地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塔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11月11日下发了关于对《阿布都拉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查意见》的批复;
⑻《塔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时间2023年11月,编制单位塔城市人民政府;
⑼《塔城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时间2024年4月,编制单位塔城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⑽《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时间2023年5月,编制单位塔城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⑾《塔城市城乡一体化阿布都拉片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编制时间2020年3月,编制单位塔城地区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
⑿《塔城市水能规划》编制时间2024年9月,编制单位塔城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6.2相关规划中有关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的有关结论
⑴《塔城地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关于阿布都拉河水源地限制要求的结论
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项目水质基本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类标准限值,且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应满足该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项目水质基本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III类标准限值,并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要求;根据《塔城地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可知,阿布都拉河流作为塔城市喀拉哈巴克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源地。
⑵《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结论
阿布都拉河共划分为2个功能区段,1处岸线保护区,1处岸线控制利用区。其中源头至阿不都拉水库上游4.2km处左右岸河段均为岸线保护区;阿不都拉水库上游4.2km处至河道末端河段均为岸线控制利用区。
岸线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该河段左右岸均为保护区。
管理范围内不得擅自建房、开渠、打井、架泵、扒口、爆破、钻探、考古发掘、采石、采砂、取土、修坟立碑及进行种植、养殖活动;在水库内清洗装载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容器和运输工具;堆放、倾倒、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其他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行为。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爆破、打井、采砂、采石、取土等可能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活动。
允许开展已批复的重要生态修复工程,适度的清洁能源开发项目,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的桥梁、电力、电信等设施;允许开展防洪、供水等水利工程建设,合规性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允许已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除险加固。
阿布都拉河流共划分了1处岸线控制利用区,为阿不都拉水库上游4.2km处至河道末端左右岸控制利用区。
禁止新开荒地,禁止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禁止任何开发建设侵占行洪通道及影响防洪设施的项目,严禁高耗水、易污染项目的建设。
允许开展已批复的重要生态修复工程,适度的清洁能源开发项目,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的桥梁、电力、电信等设施;允许开展防洪、供水等水利工程建设,合规性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允许已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除险加固。
表 1.3‑6 阿布都拉河功能区划分成果表
河流 | 市、县 | 左(右)岸 | 岸线功能区 | 河段长度(km) | 岸线控制线 | 划分的主要依据 | |||||||||||||||||||||||||||||||||||||||||||||||||||||||||||||||||||||||||||||||||||||||||||||||||||||||||||||||||||||||||||||||
岸线功能区类型 | 临水控制线 | 外缘控制线 | |||||||||||||||||||||||||||||||||||||||||||||||||||||||||||||||||||||||||||||||||||||||||||||||||||||||||||||||||||||||||||||||||||
起始位置 | 长度(km) | 坐标 | 长度(km) | 坐标 | |||||||||||||||||||||||||||||||||||||||||||||||||||||||||||||||||||||||||||||||||||||||||||||||||||||||||||||||||||||||||||||||||
起点 | 终点 | 起点 | 终点 | ||||||||||||||||||||||||||||||||||||||||||||||||||||||||||||||||||||||||||||||||||||||||||||||||||||||||||||||||||||||||||||||||||
经度 | 纬度 | 经度 | 纬度 | 经度 | 纬度 | 经度 | 纬度 | ||||||||||||||||||||||||||||||||||||||||||||||||||||||||||||||||||||||||||||||||||||||||||||||||||||||||||||||||||||||||||||||
阿布都拉河 | 塔城市 | 左岸 | 保护区 | 21.73 | 源头至阿不都拉水库上游4.2km处 | 21.73 | 83°26'36.83" | 47°06'48.95" | 83°16'29.98" | 46°54'42.95" | 21.73 | 83°26'36.83" | 47°06'78.95" | 83°16'29.98" | 46°54'58.95" | 生态红线内 | |||||||||||||||||||||||||||||||||||||||||||||||||||||||||||||||||||||||||||||||||||||||||||||||||||||||||||||||||||||
控制利用区 | 68.90 | 阿不都拉水库上游4.2km处至河道末端 | 68.90 | 83°16'29.98" | 46°54'42.95" | 82°59'58.74" | 46°30'52.91" | 68.90 | 83°16'29.98" | 46°54'58.95" | 82°59'66.74" | 46°30'511.91" | 需要控制管理 | ||||||||||||||||||||||||||||||||||||||||||||||||||||||||||||||||||||||||||||||||||||||||||||||||||||||||||||||||||||||||
塔城市 | 右岸 | 保护区 | 21.73 | 源头至阿不都拉水库上游4.2km处 | 21.73 | 83°26'53.52" | 47°06'45.59" | 83°16'55.93" | 46°54'44.22" | 21.73 | 83°26'54.52" | 47°06'46.59" | 83°16'57.93" | 46°54'49.22" | 生态红线内 | ||||||||||||||||||||||||||||||||||||||||||||||||||||||||||||||||||||||||||||||||||||||||||||||||||||||||||||||||||||||
控制利用区 | 68.90 | 阿不都拉水库上游4.2km处至河道末端 | 68.90 | 83°16'55.93" | 46°54'44.22" | 83°00'10.79" | 46°30'55.89" | 68.90 | 83°16'54.93" | 46°54'45.22" | 83°00'18.79" | 46°30'57.89" | 需要控制管理 | ||||||||||||||||||||||||||||||||||||||||||||||||||||||||||||||||||||||||||||||||||||||||||||||||||||||||||||||||||||||||

⑶《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结论
根据现场情况,阿布都拉河2023年~2035年共计2个项目,综合治理河长共计7.21km,拟建护岸共计14.53km。其中2023年~2025年共计1个项目,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五工村至巴斯六升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长共计2.58km,拟建护岸共计5.27km;2026年~2035年共计1个项目,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也门勒乡至五井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长共计4.63km,拟建护岸共计9.26km。

图1.3-2 新疆塔城市中小河流防洪工程布置示意图
1.3.7河道相关工程建设情况
1.3.7.1阿布都拉河河道及涉河建筑物
阿布都拉河河流全长96km,流域面积718km2。阿布都拉河上游为高山区,山势陡峻,上游段比降1.8%。中下游段主要为平原段,平均比降1%,两岸分布有农田和乡镇。
沿线设河建筑物有3座,其中有两座渠首,一座水库。
沿线跨河建筑物有11座,其中三级以上公路及铁路桥梁4座,其它中小桥梁5座,渡槽1处,过水路面1处。
㈠水库
阿布都拉河上现有拦河水库共计1座,为阿不都拉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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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3‑3 阿布都拉河水库示意图
阿不都拉水库总库容为3560×104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该水库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因本工程坝高超过70m,大坝级别可提高一级,由3级提高到2级,洪水标准不提高,其余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永久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导流建筑物为4级,其他临时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重现期为50年,最大洪峰流量120.00m3/s,校核洪水重现期为1000年,最大洪峰流量262m3/s,下游消能防冲设施标准为30年一遇。
表 1.3‑7 阿不都拉水库特性统计表
拦河枢纽 | 桩号 | 类型 | 经度 | 纬度 | 占用岸线长度(m) |
阿不都拉水库 | K29+020 | 拦河坝 | 83°17'02.13" | 46°55'22.59" | 4294 |
合计 | 4294 | ||||
㈡渠首工程
据《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及根据现场实际查勘,阿布都拉河河道沿线,有2处渠首,即阿布都拉渠首、加尔苏渠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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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都拉渠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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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苏渠首 |
图1.3-4 阿布都拉河渠首平面示意图
表 1.3‑8 阿布都拉河引水口统计表
流域 | 河流 | 灌区取水口名称 | 左(右)岸 | 进水闸规模Q(m3/s) | 供水设施前沿长度(m) |
额敏河流域 | 阿布都拉河 | 阿布都拉渠首 | 拦河式 | 12.5 | 15 |
加尔苏渠首 | 左岸 | 1.5 | 35 | ||
合计 |
| 80 |
㈢涉河建筑物
阿布都拉河沿线跨河建筑物有11座,其中三级以上公路及铁路桥梁4座,其它中小桥梁5座,渡槽1处,过水路面1处。
表1.3‑9 涉河建筑物统计表
河段 | 涉河建筑物 | 衬砌型式 | 涉河长度 | 经度 | 纬度 | 备注 |
阿布都拉渠首渠首至塔额一级公路桥处 | G219国道 | 钢筋混凝土 | 210 | 83°11'11.87" | 46°50'34.88" | 219国道 |
塔额一级公路桥 | 钢筋混凝土 | 72 | 83°11'11.87" | 46°50'34.88" | 塔额一级公路桥 | |
塔额一级公路桥处至G3015奎塔高速桥 | 过水路面 | 钢筋混凝土 | 85 | 83°06'22.04" | 46°41'09.49" | 巴斯六升村 |
渡槽 | - | 30 | 83°04'03.42" | 46°38'47.18" | 也门勒乡 | |
铁路桥 | 钢筋混凝土 | 120 | 83°06'11.53" | 46°40'47.52" | 铁路桥 | |
008乡道桥 | 钢筋混凝土 | 15 | 83°05'52.18" | 46°40'11.24" | 公路桥 | |
780县道桥 | 钢筋混凝土 | 35 | 83°04'57.03" | 46°39'15.55" | 公路桥 | |
G3015奎塔高速桥至下游汇合口 | G3015高速公路桥 | 钢筋混凝土 | 175 | 83°04'02.72" | 46°38'42.91" | 高速公路桥 |
788县道桥 | 钢筋混凝土 | 45 | 83°04'02.61" | 46°38'42.17" | 公路桥 | |
农村公路 | 钢筋混凝土 | 35 | 82°58'54.16" | 46°33'00.98" | 公路桥 | |
公路桥 | 混凝土 | 45 | 83°00'10.29" | 46°30'54.86" | 公路桥 |





主要建筑物遥感影像图
1.3.7.2阿布都拉河梯级开发电站工程
经过现场勘察以及收集的资料来看,阿布都拉河流域内已建1座电站,为阿布都拉坝后水电站。
㈠已建水电站
塔城市阿不都拉水库坝后水电站为坝后水电站,坝后水电站新建发电厂房1栋,升压站1座,尾水渠54.0m,发电隧洞79.67m,压力管道79.32m。升压站布置于阿不都拉水库坝后右岸处;发电隧洞起点位于阿不都拉水库放水隧洞桩号0+387.41m处;压力管道接于发电隧洞终点桩号0+079.67m处,压力管道按明管一管三机联合供水方式,(一条主管、三条支管)支管按“卜”型型式布置;发电厂房按正向进水型式布置接于压力管道的三条支管;尾水工程紧接于发电厂房布置。发电厂房布置在阿不都拉水库坝后,由压力钢管连接发电隧洞与厂房内水轮机组,尾水直接投河道,在下游汇入灌溉引水渠道。厂房建筑物地理坐标:北纬:46°59'52.61",东经:83°11'37.17"。塔城市阿不都拉水库坝后水电站于2021年9月正式开工建设,2021年10月投入生产,现在运行正常。塔城市阿不都拉水库坝后水电站调节性能为无调节,开发方式为引水式。工程等别为Ⅳ等,永久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是一座引水发电的小⑵型水利水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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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规划水电站
根据《塔城市水电规划》报告可知,阿布都拉河规划新建水电站1座:阿布都拉河三级水电站,项目区地处阿布都拉河水库下游,位于塔城市城区东北方向,直线距离30km;阿布都拉河三级水电站引水口接坝后水电站尾水、尾水直接排入至河道;三级水电站工程整体布置在阿布都拉河右岸;阿布都拉河三级水电站装机容量5000kW,发电水头65m,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500万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2000h。
1.3.7.3防洪工程
阿布都拉渠首至阿布都拉大桥河段,该段长为26km,该段奴拉村、克孜勒加尔村、阿布都拉西村,该段修建的有堤防(右岸堤防9.4km、左岸堤防5.4km堤防)、阿布都拉大桥、西水东调干渠。
S211至G3015河段,该段长6.1km,该段经过六升村,该河段分段已建的堤防护岸12km(其中左岸堤防护岸6km,右岸堤防护岸6km),公路桥1座。
G3015河段至末端,该段长30.69km,G3015该段经过五井村、加尔苏村。
表 1.3‑10 河道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
河流 | 市(县) | 左(右)岸 | 河段 | 起点 | 止点 | 岸线长度(m) | 河段长度(m) | 防洪标准 | 堤防等级 | ||||||
经度 | 纬度 | 经度 | 纬度 | 现状 | 规划 | 现状 | 规划 | ||||||||
阿布都拉河 | 第一段 | 左岸 | 护岸 | 83°16'43.50" | 46°54'54.87" | 83°14'10.26" | 46°52'43.02" | 6000 | 5900 | 10年一遇 |
| Ⅳ级 |
| ||
第二段 | 左岸 | 护岸 | 83°07'31.45" | 46°46'15.56" | 83°07'07.15" | 46°42'17.25" | 8000 | 6100 | 10年一遇 |
| Ⅳ级 |
| |||
右岸 | 护岸 | 83°08'47.65" | 46°48'08.09" | 83°07'04.10" | 46°42'09.56" | 12300 | 12700 | 10年一遇 |
| Ⅳ级 |
| ||||
第三段 | 左岸 | 护岸 | 83°06'23.72" | 46°41'06.37" | 83°04'01.72" | 46°38'44.34" | 6000 | 5900 | 10年一遇 |
| Ⅳ级 |
| |||
右岸 | 护岸 | 83°06'19.66" | 46°41'06.89" | 83°04'04.15" | 46°38'43.81" | 6000 | 5900 | 10年一遇 |
| Ⅳ级 |
| ||||
1.3.7.4水文、自动化监测站网设置
阿布都拉水文站具有1959年10月至1961年12月,1985年1月至1988年10月共计设站观测的六年水文资料。该站系地方专用站,为阿布都拉河区域基本代表站,属国家基本水文站,以水文站为控制断面,河长29km,集水面积261.5km2,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018×108m3。
1.3.7.5重要退水工程
阿布都拉河上现有退水口1个,位于河道左岸,长度54m,占用岸线总长0.05%。退水口统计见下表:
表 1.3‑11 阿布都拉河退水口统计表
退水口名称 | 桩号 | 形式 | 经度 | 纬度 | 占用岸线 长度(m) | 备注 | ||
阿不都拉水库坝后电站退水口 | k28+510 | 渠道 | 83°17'01.50" | 46°55'21.20" | 54 | 左岸 | ||
合计 | 54 |
| ||||||
1.3.8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1.3.8.1水资源现状
阿布都拉河发源于塔尔巴哈台山脉,地理位置介于东经83°26′~83°01′,北纬47°06′~46°30′之间,由两股支流汇集而成,为常年河水源补给靠融雪、降水和泉水,属融雪性山溪河流。河床平均比降11.3%0,,阿布都拉河全长96km,流域面积718km2。对阿布都拉水文站实测年径流系列分析,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018×108m3,最大年径流量1.856×108m3,最小年径流量0.459×108m3,整个流域均在塔城市境内,行政区划属塔城市。
表1.3‑12 阿布都拉河设计断面水面线成果表
河段 | 序号 | 典型断面 | 累加距 | 河底高程 | P=50% | P=10% | ||
(km) | (m) | |||||||
|
| 洪水位(m) | 流速(m/s) | 洪水位(m) | 流速(m/s) | |||
阿布都拉河 | 1 | K1 | 4.63 | 1765 | 1765.33 | 1.7 | 1765.58 | 2.36 |
2 | K2 | 20.63 | 1638.73 | 1639.14 | 1.48 | 1639.34 | 1.88 | |
3 | K3 | 35.8 | 1564.87 | 1565.2 | 1.31 | 1565.37 | 1.84 | |
4 | K4 | 41.58 | 1502.59 | 1503.13 | 1.39 | 1503.32 | 2.00 | |
5 | K5 | 56.38 | 1459.59 | 1460.14 | 1.23 | 1460.27 | 1.40 | |
6 | K6 | 61.82 | 1407.63 | 1408.13 | 1.61 | 1408.39 | 1.95 | |
7 | K7 | 70.99 | 1355.27 | 1355.44 | 1.03 | 1355.54 | 1.27 | |
8 | K8 | 80.26 | 1321.92 | 1322.29 | 0.5 | 1322.47 | 0.77 | |
9 | K9 | 90.91 | 1277.99 | 1278.22 | 1.14 | 1278.4 | 1.38 | |
1.3.8.2水资源利用现状
⑴水资源总量
阿布都拉河山区是水资源形成区,平原区是径流散失区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区,水资源总量为地表水资源量加平原区地下水天然补给量。阿布都拉流域水资源总量为1.1471×108m3,均为地表水。
⑵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阿布都拉河地表水资源量为1.1471亿m3,2024年流域地表水用水量6569.72万m3,占地表水资源量的39.09%。
1.3.8.3水环境现状
阿布都拉河目前并未设置水质监测断面,为了本次做好《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的评价工作,我单位在2025年5月(洪水期)与2025年8月(枯水期)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塔城分中心在阿不都拉水库下游1km处以及在巴斯六升村河段2个位置2次做了水质监测报告,根据《水质监测报告》成果,阿布都拉河上下游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Ⅲ类水。
1.3.8.4水生态现状
根据调查,阿布都拉河上游山区河段海拔较高,河流纵坡较陡,水流急,水温较低,总体上鱼类种群资源量少,无集中的鱼类产卵场分布;现有土著鱼类1种,均属鲤形目,主要为新疆裸重唇鱼无外来鱼种,现有鱼类主要集中存活在阿不都拉水库内。
阿布都拉河水体的浮游植物,经鉴定共计3门39种。常见种主要有8个种属:①颤藻(Oscillatoriasp)②席藻(Phorimidiumsp)③等片藻(Diatomasp)④脆杆藻(Fragilariasp)⑤针杆藻(Synedrasp)⑥舟形藻(Naviculasp)⑦桥弯藻(Cymbellasp)⑧水绵(Spirogyrasp)等。
硅藻门中的普通等片藻、舟形藻、尖针杆藻及绿藻门中的细丝藻、水绵、小球藻出现频率较高,在阿布都拉河浮游植物种类组成上占绝对优势。
阿布都拉河浮游动物非常贫乏种,经鉴定只见3种属,即原生动物的卵圆尾毛虫(Urotrichaovata)、砂壳虫(Difflugiasp)、辐射变形虫(Amoebaradiosa),浮游动物种属数在河道极少,种属数仅波动在1~3种属之间。
阿布都拉河道坡降大,水流速快,沿岸带多分布卵砾石植被贫乏,常年水温较低,水体中有机物质较少,因此,总体阿布都拉河底栖动物种类和现存量均稀少。根据调查,阿布都拉河共有底栖动物共5种,主要是寡毛类Oligochaeta、水生昆虫Insecta、蜉蝣科一种Ephemeropterasp、长跗摇蚊Tanytarsusgrncus、责翅目幼虫Plecopterasp的种类。
根据国家和省级水土保持区划成果,塔城市地处天山北部,塔城盆地西北边缘,塔尔巴哈台山南麓。东经82°41′—83°41′,北纬46°21′—47°14′,中心城区东距乌鲁木齐市530公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塔城市属于准噶尔盆地北部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区。结合全市地貌类型、水土流失特点及产业布局等,全市共划分为塔尔巴哈台山—萨吾尔山草原牧业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塔城盆地绿洲农业生态功能区和额敏河谷草原牧业生态功能区3大水土保持分区。
根据重点预防区选择原则,综合整个塔城市来看,需要预防保护的主要有2个区域:一是属于国家级生态保护地的塔城五弦河国家湿地公园、二是塔城市境内水源保护区,三是主要湖泊湿地。
⑴塔城五弦河国家湿地公园
新疆塔城五弦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新疆塔城市,包含乌拉斯台河、加吾尔塔木河、东门外河、师范河、阿布都拉河五条河流及周边湿地,其源头属于少有的淡水泉湿地类型。湿地公园南北跨度22.79km,东西跨度10.7km,规划总面积约2596.77公顷,其中湿地面积2448.17公顷,湿地率为94.3%。规划湿地生态系统较为完整,水资源丰富,水质较好,生境多样。根据公园内各区域自然状况和周边社会经济情况,将塔城五弦河国家湿地公园分为生态保育区、生态恢复区、科普宣教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五大功能区。
⑵水源保护区
塔城市共规划5个水源地,本规划针对水源保护地进行预防保护,分别为:恰夏乡及恰合吉饮水水源地保护区(锡伯图河流)、喀拉哈巴克乡饮水水源地保护区(阿布都拉河流)、阿布都拉库吉拜水库饮水地保护区(水库)、博孜达克农场饮水水源地保护区(地下水)、也门勒乡饮水水源地保护区(地下水),总计规划面积14.93km2。
1.3.9河道岸线开发利用情况
1.3.9.1河道岸线现状
河水在流动过程中,不仅能侵蚀河床,形成形态各异的侵蚀沟谷,同时又将其携带的物质沿途堆积,形成各种各样的沙洲、滩地。阿布都拉河发源于塔尔巴哈台山,山体深窄狭长、陡峭险峻地形坡降大,河流由北向南直泻而下,河床冲淤严重,河道变化复杂。
阿布都拉河全长96km,流域面积718km2,河道跨山区河谷、山前丘陵及平原。根据阿布都拉河沿河地形、地貌和水文特征,并考虑其它因素,可将其分为山区河段和平原区河段:
山区河道:阿布都拉河出山口老渠首以上山区流域为上游,是阿布都拉河径流形成区,河长36km。山区河谷均为无堤段,现状山区河谷河道两岸为岩石,基本稳定。
平原区:阿布都拉渠首以下至河口为下游,亦是径流散失区,河长60km。
平原区河道沿线设有堤防、险工多处,均为防护涉河建筑物、引水口、排水口、穿堤建筑物、农牧区集中弯段及临河村镇导等设施。
经调查,现状阿布都拉河上有大、小建筑物14座:其中有两座渠首,一座水库,三级以上公路及铁路桥梁4座,其它中小桥梁5座,渡槽1处,过水路面1处。
阿布都拉河的地形、地貌和水文特征大致分为二个河段段进行分析:
山区河段:阿布都拉渠首以上山区河段,该河段为几乎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
平原河段:①阿布都拉渠首至塔额一级公路桥河段,该河段受人类活动和自然演变共同影响;②塔额一级公路桥至G3015奎塔高速路桥河段,该段受人为活动影响较为严重,尤其是两岸沿线分布居民对主河槽破坏较为严重;③G3015奎塔高速桥至下游河口段,该段受人为活动影响较小,进入尾闾段,人为活动影响较小。
1.3.9.2河道岸线开发利用现状
河流全长96km,流域面积718km2,全流域山区约占37%左右,下游平原区约占63%左右。
阿布都拉河河道在交通桥段上下游两岸、河道转弯段,村屯近河段设有护岸、险工,材质主要为浆砌石、混凝土,防护对象主要为涉河设施以及两岸的居民和农田。
阿布都拉河跨河交通桥上下游河道中障碍物已清理,两岸现用砂砾石填筑防护,有效保障了河道建筑物处行洪顺畅,加强了两岸居民及农田的防护。在河道纵坡较缓河段较宽段及转弯段,当地百姓已修建简易砂砾石导水堤,将河道水流进行疏导,保障附近农田避免洪水危害。
经调查统计,阿布都拉河两岸防护岸总长26.8km。其中阿布都拉渠首至阿布都拉大桥河段,该段长为26km,该段奴拉村、克孜勒加尔村、阿布都拉西村,该段修建的有堤防(右岸堤防9.4km、左岸堤防5.4km堤防)。
S211至G3015河段,该段长6.1km,该段经过六升村,该河段分段已建的堤防护岸12km(其中左岸堤防护岸6km,右岸堤防护岸6km)。
总体来看阿布都拉河现状岸线利用程度相对与塔城市其他河流相对偏高一些。阿不都拉水库以上河段,河势相对稳定、人口相对较少,两岸均为自然边坡,两岸有少量耕地与林地。阿布都拉河阿布都拉渠首至G3015奎塔高速河段,该河段受人类活动和自然演变共同影响,流经村庄较多,人口相对密集。G3015奎塔高速桥至下游河口段,两岸多为荒地,人口稀少。
1.3.10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工作进展情况
1.3.10.1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组织机构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是河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掌握阿布都拉河健康状态、分析阿布都拉河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实施阿布都拉河系统治理的重要依据,是河湖长组织领导河湖管理工作、检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的重要参考。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各地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建立河湖健康档案,科学、动态掌握河湖健康状况,为管理、保护、治理河湖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水利部河长办《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疆水利厅委托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编制《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于2023年9月印发。
为进一步提升塔城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系统构建现代新型人水和谐关系,全面认识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健康状态及针对性治理提供支撑,推动塔城市河流综合治理与管理工作,2024年-2025年塔城市组织开展对阿布都拉河进行河流健康评价工作。
经研究,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为本次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工作对象,由塔城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和协调,由我单位编制这条河流的健康评价报告。
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的组织单位及编制单位分别如下:
组织单位:塔城市水利局
编制单位:塔城水利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10.2健康评价工作内容和进展
本次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工作流程为:技术准备→河湖健康评价调查及专项监测→编制评价报告。
⑴开展资料、数据收集与踏勘。通过实地调查走访,收集到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①流域概况和水文气象资料;
②暴雨洪水及水文站网基础资料;
③河流水利工程规划、建设情况等;
④经济社会状况;
⑤县级河长水质检测报告;
⑥《阿布都拉河“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等。
以上资料由塔城市水利局提供及编制单位自行收集。根据收集到的相关资料,分析阿布都拉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阿布都拉河流域实际情况,选定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评价河流位于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评价体系采用《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中的河湖库健康评估指标体系,结合阿布都拉河河流特征,对河流进行评价,明确具体范围,并说明各评价河段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河流形态、水环境及水生态的分段特点。
⑵开展河湖健康评估调查与专项监测。针对各评价河段制定合理的专项调查及监测方案,根据选定的评价指标确定各监测断面、监测点位及监测断面的布置方案,并分析各指标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可靠性及客观性。
⑶编制阿布都拉河河湖健康评价报告。以专项调查与监测数据为依据,按照《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规定的评价方法与评价标准,形成评价河段为单元的健康状况及准则层赋分结果,最终给出阿布都拉河健康状况得分,给出阿布都拉河健康综合评价结论,编制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报告。
图1.3‑5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估工作流程图
1.3.10.3主要成果
前期准备工作中,收集了阿布都拉河流域自然地理、水文气象以及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于当地水利局收集了阿布都拉河流域的工程建设相关设计报告以及规划文件;项目现场实地调查过程中,沿河道全程踏勘,了解了河道整体情况,并采用调查的方式对河湖长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河流相关研究人员以及河道周边居民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到公众对河道环境的满意程度;委托检测单位进行2025年的阿布都拉河的水质检测。
根据上述收集到的资料以及监测调查所得成果,对阿布都拉河开展健康评价工作,对各项指标进行赋分,并得出最终结论: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综合得分为90.10分,根据上表中评价分类标准,阿布都拉河为一类河流,河流整体状态表现为非常健康,说明河流在形态结构完整性、水生态完整性与抗扰动弹性、生物多样性、防洪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等方面保持健康状态,但在岸线自然状况、社会服务功能这些方面还存在一定缺陷,应当加强日常管护,持续对阿布都拉河健康提档升级。
2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方案
2.1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依据以及原则
2.1.1相关法规及文件依据
⑴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河湖〔2023〕1号);
⑵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办河湖〔2022〕324号);
⑶水利部河长办《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第43号);
⑷水利部办公厅《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办河湖函〔2019〕394号);
⑸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河湖〔2019〕1421号);
⑹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的通知(办河湖〔2018〕245号);
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新疆内陆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确定技术指南(试行)》(新水厅〔2021〕226号);
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河湖长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新河长办〔2023〕4号);
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指南》;
⑽《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10);
⑾《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河一河一策》(2023.8);
⒀《额敏河流域规划》(2004.3);
⒁《塔城地区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2020.3);
⒂《塔城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4);
⒃《塔城市用水总量控制方案报告》(2018.7);
⒆《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布都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0.6)。
2.1.2相关规范依据
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⑵《防洪标准》(GB50201-2014);
⑶《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
⑷《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
⑸《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T712-2021);
⑹《水文调查规范》(SL196-2015);
⑺《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
⑻《内陆水域浮游植物监测技术规程》(SL733-2016);
⑼《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内陆水域鱼类》(HJ710.7-2014);
⑽《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HJ710.8-2014);
⑾《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HJ831-2017)。
2.1.3评价原则
根据《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2020年8月)、《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SL/T793-2020)、《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本次新疆额敏河流域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科学性原则:合理设置评价指标,符合塔城市的市情、水情,尊重天然禀赋差异、激励后天努力改进,体现普适性与区域差异性;基础数据来源客观、真实;评价结果能准确反映河湖健康状况。
实用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符合塔城地区河湖管理实际,评价成果能够帮助公众了解河湖真实健康状况,有效服务于河湖长制工作,为各级河长湖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阿布都拉河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参考。
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所需基础数据应易获取、可监测,取样监测采用统一、标准化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具有开放性,既可以对阿布都拉河健康整体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也可以对阿布都拉河“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或其中的指标进行单项评价。
2.2健康评价范围
2.2.1评价水平年
根据水利厅《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要求,本次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水平年为2024年。
2.2.2评价范围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纵向范围:阿布都拉河纵向评价具体范围为河源至末端河口范围,河流全长96km,流域面积718km2。本次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范围为阿布都拉河整条河流,与县人民政府公示的阿布都拉河岸线范围一致。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横向范围:将河道管理线范围作为横向评价范围。
2.3河流分类
按照《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河湖健康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河湖〔2023〕1号)及《关于开展自治区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新河长办〔2023〕4号)相关规定,根据河流流域面积和湖泊常年水面面积将河湖分为A、B、C三类用于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工作。A类河湖是指流域面积3000km2及以上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20km2及以上的湖泊;B类河湖是指流域面积200km2及以上、3000km2以下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5km2及以上、20km2以下的湖泊;C类河湖是指流域面积200km2以下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5km2以下的湖泊。
阿布都拉河流域面积为河流全长96km,流域面积718km2,属于“河湖分类”中B类河流。
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河流应根据其特性,区分常年有水河流和季节性河流,分别确定评价指标进行健康评价。季节性河流为多年平均零流量天数大于20天/年的河流,多年指连续30年及以上,对于近30年没有新开发枢纽改变原水文情势的,可采用近10年数据判定。
阿布都拉河水库以下河段,受灌区及已建渠首的影响,河道内水量减少甚至存在断流现象;阿布都拉渠首以下河段常年断流,因此,阿布都拉河为季节性河流。
2.4评价河段划分
阿布都拉河河流全长96km,流域面积718km2,均为塔城地区塔城市境内。
阿布都拉河为季节性河流,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和河流季节性断流特征,季节性河流一般划分为三个河段开展评价,即上游(山区)常流水河段、中游灌区季节性河段和下游天然尾闾季节性河段。
上游(山区)常流水河段:指位于山地产水区,天然状态下历史上未发生过断流的上游河段。一般为河流源头至出山口断面之间的常流水河段。
中游灌区季节性河段:指主要受灌溉农业人工引水干扰影响,年内仅部分月份发生断流的中游河段。一般为河流出山口断面至最末一级引水工程控制断面之间的季节性有水河段。
下游天然尾闾季节性河段:指基本没有人工取水,但受气候和中上游河段人工引水影响,年内部分月份断流或不能保证每年来水的下游河段。一般为河流最末一级引水工程控制断面至河流尾闾的季节性有水河段。
根据地形地貌与水文特征,将阿布都拉河划分为三个评价河段,包括阿布都拉河源头(桩号k0+000)至阿布都拉渠首(桩号k30+925)为上游山区河段,阿布都拉渠首(桩号k30+925)至G3015高速(桩号k68+249)为中游灌区河段,G3015高速(桩号k68+249)至末端河口处(桩号k96+000)为下游天然尾闾河段。
⑴评价河段A:阿布都拉河源头(桩号k0+000)至阿布都拉渠首(桩号k30+925),河长30.925km。该段是阿布都拉河重要的产流区域,河道两岸陡峭崎岖,山体脊线明显,“V”形谷、峡谷,地表植被一般。
⑵评价河段B:阿布都拉渠首(桩号k30+925)至G3015高速(桩号k68+249),河长37.324km。该段主要为阿布都拉河出山口以下平原灌区段,地形较为平坦,河道两岸大都开发为城镇或农业绿洲用地,农作物、人工植被天然植被交错生长,该段岸线开发利用程度较高,河岸稳定,基本无冲刷现象。无堤防段河道两岸有明显冲刷痕迹。
⑶评价河段C:G3015高速(桩号k68+249)至末端汇入额敏河处(桩号k96+000)段,河段长27.751km。该断受上游灌区影响,少有水量下泄,河道常年处于断流情况。河段自上游而下,地形坡度逐渐变缓,海拔高程逐渐降低,颗粒逐渐变细。
表2.4-1 河段划分统计表
评价河段 | 河段划分 | 长度(m) | 起点 | 终点 |
|---|---|---|---|---|
评价河段A | 上游山区河段 | 30.925 | 河源 | 阿布都拉渠首 |
评价河段B | 中游灌区河段 | 37.324 | 阿布都拉渠首 | G3015高速 |
评价河段C | 下游天然尾闾河段 | 27.751 | G3015高速 | 末端 |
图2.4-1 评价河段划分平面示意图
2.5评价指标体系
2.5.1指标选取原则
⑴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B类河湖原则上选用健康档案指标(与A类河湖相同),依据本指南开展健康评价工作,编制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报告。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加其他指标,但应维持准则层权重不变。
⑵选取的指标评价数据应易于获取,或采取合理补充监测可以获取。
⑶有利于涉河各方面的管理和控制,。
2.5.2指标体系选择
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针对阿布都拉河实际特点和指标选取原则,筛选出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准则层,共计6个指标。
表2.5-1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指标体系表
目标层 | 准则层 | 指标层 | |||||
河流 | 湖泊 | ||||||
常年有水河流 | 季节性河流 | ||||||
上游(山区)常流水河段 | 中游灌区季节性河流段 | 下游天然尾闾季节性河段 | |||||
健康河流 | “盆” | 岸线自然状况 | 岸线自然状况 | 岸线自然状况 | 岸线自然状况 | 岸线自然状况 | |
“水” | 水量 | 生态流量满足程度 | 生态流量满足程度 | 生态流量满足程度 | 生态流量满足程度 | 最低生态水位满足程度 | |
水质 | 水质优劣程度 | 水质优劣程度 | 水质优劣 程度 | 水质优劣 程度 | 水质优劣程度 | ||
“生物” | 鱼类保有指数 | 鱼类保有指数 | —— | —— | 鱼类保有指数 | ||
“社会服务功能” | 公众满意度 | 公众满意度 | 公众满意度 | ||||
防洪达标率 | 防洪达标率 | —— | |||||
2.5.3指标计算分区
按照《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季节性河流评价指标计算分区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⑴与评价河段分区一致,按照上游(山区)常流水河段、中游灌区季节性河段、下游天然尾闾季节性河段分区,指标包括岸带植被状况、防洪达标率等2项。
⑵按照常流水河段和季节性河段分区,包括鱼类保有指数,其中鱼类保有指数仅在常流水河段评价。
⑶根据河岸基质(类别)分区,指标包括河岸稳定性1项。
⑷根据生态流量/水量考核断面分区,指标包括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1项。
⑸按照水功能区分区,指标包括水质优劣程度、水体自净能力2项。
⑹按照河流整体状况评价(不分区),指标包括公众满意度等1项。
阿布都拉河评价指标计算分区详见表2.5-2。
表2.5-2 阿布都拉河指标计算分区表
序号 | 准则层 | 评价指标 | 指标计算分区 | |||
1 | 盆 |
岸线自然状况 | 河岸稳定性 | 根据河岸基质(类别)分区 | ||
岸带植被状况 | 上游(山区)常流水河段、中游灌区季节性 河流、下游天然尾闾季节性河流 | |||||
2 | 水 |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 | 根据生态流量/水量考核断面分区 | |||
3 | 水质优劣程度 | 按照水功能区分区 | ||||
4 | 生物 | 鱼类保有指数 | 常流水河段 | |||
5 | 社会服务功 能 | 公众满意度 | 按照河流整体状况评价 | |||
6 | 防洪达标率 | 上游(山区)常流水河段、中游灌区季节性 河流、下游天然尾闾季节性河流 | ||||
2.6技术路线
2.6.1技术总路线
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要求,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按照以下流程开展:
⑴技术准备。开展阿布都拉河有关资料、数据收集与踏勘,根据确定的河流健康评价指标,制定出评价标准,提出评价指标专项调查监测方案与技术细则,形成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技术大纲。
⑵现场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按照既定的断面设置和调查内容,获取原始数据和记录,对需要实验室分析的数据,合理安排样品的采集、测试、鉴定和分析工作。
⑶专项监测。针对一些指标的特殊性、专业性(如:鱼类保有指数等),将河流鱼类、水质进行专项监测。
⑷报告编制。系统整理分析收集的资料和现场调查获取的基础数据,开展各指标计算,并结合赋分标准和权重赋予方法,评估阿布都拉河健康状况。编制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估报告,分析评估阿布都拉河健康问题,提出相应治理和保护对策。
图2.6-1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技术路线图
2.6.2各准则层评价技术路线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共包括“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四个准则层,各准则层评价技术路线见图2.6-2~2.6-5。
图2.6-2 “盆”准则层技术路线图
图2.6-3 “水”准则层技术路线图
图2.6-4 “生物”准则层技术路线图
图2.6-5 “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技术路线图
2.7监测点位/断面布设
2.7.1监测点位/断面选取原则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监测点位/断面布设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⑴监测点位布设原则上涵盖评价河段所有水功能区,尽量选取水功能区的代表监测断面。
⑵尽量结合阿布都拉河现有例行监测断面(国控、省控断面)选取。
⑶所在断面具备河段代表性的区域。
⑷具备水质、鱼类采集条件的监测断面。
2.7.2监测点位/断面布设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根据选择的评价指标设置监测点位/断面,监测点位/断面基础信息见表2.7-1。
本次选择断面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交通方便,车辆人员能在各个季节到达选择的断面进行调查;
2、 均匀的分布在划分的河段;
3、 河道顺直,具有代表性,年际变化不大。
根据以上选择,我单位在进行评价时选择的断面信息统计如下表:
表2.7-1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监测点位/断面基础信息表
准则层 | 指标层 | 监测点位/断面位置 | 监测点位/断面坐标 |
“盆” | 岸线自然状况 | 阿布都拉河源头(桩号k0+000)至阿布都拉渠首(桩号k30+925) | 82°58'13.50",45°47'41.63" |
82°56'24.43",45°51'40.73" | |||
82°50'36.54",45°52'40.74" | |||
阿布都拉渠首(桩号k30+925)至G3015高速(桩号k68+249) | 82°44'20.66",45°55'25.01" | ||
82°43'21.39",45°55'55.37" | |||
82°41'51.00",45°56'20.79" | |||
G3015高速(桩号k68+249)至末端汇入额敏河处(桩号k96+000) | 82°38'41.41",45°56'47.60" | ||
82°33'58.70",45°57'15.24" | |||
82°30'13.83",45°57'53.31" | |||
“水” |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 | 阿不都拉水库 | 83°17'05.36",46°55'22.47" |
水质优劣程度 | 阿不都拉水库下游1km处 | 83°16'30.83",46°54'30.70" | |
巴斯六升村河段 | 83°06'21.38",46°41'09.59" | ||
生物 | 鱼类保有指数 | 阿不都拉水库 | 83°17'05.36",46°55'22.47" |
社会服 务功能 | 公众满意度 | 整条河流 | / |
防洪达标率 | 整条河流 | / |
2.8评价指标及赋分
2.8.1“盆”
2024年9月我公司接受到塔城市水利局委托,首先收集关于阿布都拉河的相关资料,确定河道走向、沿线地形地貌情况初步选定阿布都拉河源头(桩号k0+000)至阿布都拉渠首(桩号k30+925)、阿布都拉渠首(桩号k30+925)至G3015高速(桩号k68+249)和G3015高速(桩号k68+249)至末端汇入额敏河处(桩号k96+000)作为岸线自然状况现场调查断面;计算方法按照《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确定;岸线自然状况包括河(湖)岸稳定性和岸带植被状况两个方面,赋分采用两项指标的加权平均值,按下式计算。
BH=BSr×BSw+VSr×VSw⑴
式中:BH—岸线自然状况赋分;
BSr—河(湖)岸稳定性赋分;
BSw—河(湖)岸稳定性权重;
VSr—岸带植被状况赋分;
VSw—岸带植被状况权重。
1、 河岸稳定性
通过奥维初步计划在河道山区、丘陵区和平原区各选择3处断面分别是(),作为河岸稳定性评价赋分依据,在选择断面处重点确定岸坡倾角、岸坡植被覆盖度岸坡高度、河岸基质及坡脚冲刷情况。
根据河岸稳定性指标赋分,取各项指标赋分的算术平均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BkSr──岸坡稳定性指标赋分;
SAr──岸坡倾角分值;
SCr──岸坡植被覆盖度分值;
SHr──岸坡高度分值;
SMr──河岸基质分值;
STr──坡脚冲刷强度分值。
各指标赋分标准见表2.8-1。
图2.8‑1 河(湖)岸稳定性指标示意图
河(湖)岸稳定性按河流左右(湖)岸分别赋分,最后汇总得出河(湖)岸稳定性赋分,具体方法如下:
⑴指标计算分区
根据河(湖)岸基质(类别)情况,将评价河(湖)分为基岩区、岩土区、
黏土区和非黏土区等4类分区。
⑵设置调查区与调查断面
根据岸坡倾角、岸坡高度、岸坡植被覆盖度、河岸冲刷状况等,在各类分区内分别设置代表性调查区(数量不少于3个),每个调查区长度约1公里,采用遥感解译方式获取各调查区岸坡植被覆盖度,在每个调查区内设置调查断面(数量不少于3个),各断面间隔约200m,分别测定各断面岸坡倾角、岸坡高度,采用现场目视法判定各断面河岸冲刷状况。
⑶计算河(湖)岸稳定性赋分
a.计算各调查断面河(湖)岸稳定性指标赋分,赋分标准见表2.3-2。
b.计算各分区岸线稳定性赋分,以各调查区代表的河(湖)段长度为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各分区岸线稳定性赋分。
c.计算河流左右(湖)岸稳定性赋分,分别以河流左右(湖)岸各分区长度为权重,加权平均计算河流左右(湖)岸稳定性赋分。
d.计算评价河(湖)岸稳定性赋分,赋分采用河流左右(湖)岸稳定性赋分的算术平均值。
表2.8-1 河岸线自然状况评估分指标评估赋分标准表
岸坡特征 | 稳定 | 基本稳定 | 次不稳定 | 不稳定 |
赋分值 | 100≥BkSr>75 | 75≥ BkSr>25 | 25≥BkSr>0 | BkSr=0 |
斜坡倾角(º) | ≤15 | 15~30 | 30~45 | 45~60 |
植被覆盖率(%) | ≥75 | 50~75 | 25~50 | 0~25 |
斜坡高度(m) | ≤1 | 1~2 | 2~3 | 3~5 |
基质(类别) | 岩质河岸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岩土混合河岸 | 土质河岸 |
河岸冲刷状况 | 无冲刷现象 | 轻度冲刷 | 中度冲刷 | 重度冲刷 |
总体特征描述 | 近期内河(湖、库)岸不会发生变形破坏,无水土流失现象 | 河(湖、库)岸结构有松动发育迹象,有水土流失迹象,但近期不会发生变形和破坏 | 河(湖、库)岸松动裂痕发育趋势明显,一定条件下可导致河岸变形和破坏,中度水土流失 | 河(湖、库)岸水土流失严重,随时可能发生大的变形和破坏,或已经发生破坏 |
备注:有堤坝护岸工程或无岸坡河段,岸线稳定性指标赋分100分。
2、 岸带植被状况
室内计划遥感估算法、混合像元分解模型,在奥威上选取断面上下游选长100m,宽100m范围内测算植被覆盖度,室外采用地面测量法和采样法,实测植被覆盖度,现场统计植物种类和数量。
常年有水河流、季节性河流上游(山区)常流水河段与中游灌区季节性河段以及湖泊,岸带植被状况综合考虑岸带植被覆盖率和岸带植被变化率两个方面,赋分采用两项指标的加权平均值;季节性河流下游天然尾闾季节性河段,岸带植被状况选用尾闾植被保留率指标评价。年降雨量200mm以上的中小河流(或河段),岸带植被状况可采用自然岸法进行评价。
⑴岸带植被覆盖率
岸带植被覆盖率采用直接评判赋分法进行评价,根据调查所得到的河(湖)岸带植被覆盖率进行赋分。
a.计算河(湖)岸带植被总覆盖率。河(湖)岸带植被覆盖率指河(湖)岸带自然和人工植被覆盖面积占河(湖)岸带面积的比例,按下式计算。河(湖)岸带宽度为河(湖)临水(边界)线至外缘(边界)线之间的区域,详见下图河流横向分区示意图所示。植被覆盖面积指盖度为5%以上的植被面积。
⑶
式中:PCr—岸带植被覆盖率赋分;
Ac—岸带植被覆盖面积(km2);
Aa—岸带面积(km2)。
图2.8‑2 河流横向分区示意图
b. 对河(湖)岸带植被总覆盖率赋分
表 2.8-2 岸带植被覆盖率赋分标准表(直接评判赋分法)
岸带植被覆盖率(%) | 说明 | 赋分 |
|---|---|---|
>75 | 极高覆盖度 | 100 |
50~75 | 高度覆盖 | 75 |
25~50 | 中度覆盖 | 50 |
5~25 | 植被稀疏 | 25 |
0~5 | 几乎无植被 | 0 |
⑵岸带植被变化率
评价河(湖)岸带植被覆盖面积与历史参考年的变化情况,按下式计算。植被覆盖面积指盖度为5%以上的植被面积。历史参考点宜选择1980-2000年间与评价年水文频率相近年份。赋分标准见下表。
⑷
式中:PVr—岸带植被变化率(%);
OAc—评价年岸带植被覆盖面积(km2);
EAc—历史参考年岸带植被覆盖面积(km2)。
表2.8-3 岸带植被变化率赋分标准表
岸带植被变化率(%) | ≤5 | 15 | 25 | 35 | ≥50 |
赋分 | 100 | 80 | 60 | 30 | 0 |
2.8.2“水”
我公司计划从塔城地区水利局、塔城市水利局和阿不都拉水库管理站调取2020-2025年阿不都拉水库入库水量及下泄的生态流量,咨询塔城地区水利局、塔城市水利局和阿不都拉水库管理站明确河道沿线是否有水文测站。
㈠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
生态流量/水量目标值应采用自治区或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已批复的数据,或者有关规划、文件等确定的数据;未批复生态流量/水量目标值的河流,按照《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T712)、《新疆内陆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确定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新水厅〔2021〕226号)规定计算目标值。因工程施工或检修、河湖冰封期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无法实现的时段,可不纳入计算。从河源至第一个控制性工程断面间的天然河段,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按第一个控制断面分值赋分。
1、常年有水河流(或季节性河流常流水河段)生态流量满足程度
明确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常年有水河流与季节性河流常流水河段,按照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和生态基流目标满足程度两个方面评价。
⑴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
按照丰水期、枯水期两个时段,分别计算河流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相应时段多年平均流量(30年以上)的百分比,按下式计算,赋分标准见表2.8-5。取两个时段的低赋分值为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赋分。对于水文监测设施达不到监测要求的河流,可按最小月均流量代替最小日均流量评价。
(8)
式中:AFRi—河流丰水期或枯水期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
DFi—河流近5年丰水期或枯水期平均最小日均流量(m3/s);
AFi—河流丰水期或枯水期多年平均流量(m3/s),多年指30年以上。
表2.8-5 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赋分标准表
近 5 年枯水期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 | ≥30 | 20 | 10 | 5 | <5 |
赋分 | 100 | 80 | 40 | 20 | 0 |
近 5 年丰水期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 | ≥50 | 40 | 30 | 10 | <10 |
赋分 | 100 | 80 | 40 | 20 | 0 |
⑵生态基流满足程度
采用评价年河流生态基流考核断面日均生态下泄流量满足生态基流目标值的天数占年度总天数的百分比表示,按下式(9)计算,赋分标准见下表。
(9)
式中:BFI—生态基流目标满足程度(%);
Dm—评价年生态基流考核断面日均生态下泄流量满足生态基流目标值的天数(d);
Dt—评价年总天数(d),取365d。
表2.8-6 生态基流目标满足程度赋分标准表
生态基流目标满足程度(%) | ≥100 | 90 | 80 | 70 | <60 |
赋分 | 100 | 80 | 60 | 40 | 0 |
2、季节性河流常流水河段生态流量满足程度
季节性河流中游灌区季节性河段与下游天然尾闾季节性河段(生态流量保障目标为基本生态水量),按照近5年平均生态用水量占比和基本生态水量目标满足程度两个方面评价。
⑴近5年平均生态用水量占比
计算河流近5年平均河道内生态用水量占河流出山口断面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30年以上)的百分比,按下式计算,赋分标准见下表。
(10)
式中:AW—近5年平均生态用水量占比(%);
SW—流域(或灌区)近5年平均地表水供水量(万m3);
SR—河流出山口断面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万m3),多年指30年以上。
表2.8-7 近5年平均生态用水量占比赋分标准表
近 5 年平均生态用水量占比(%) | ≥40 | 30 | 20 | 10 |
赋分 | 100 | 80 | 60 | 0 |
⑵基本生态水量目标满足程度
采用河流基本生态水量考核断面近10年生态下泄水量满足基本生态水量目标值的年份数占总评价年份数的百分比表示,按公式(11)计算,赋分标准见下表。若年内有两个及以上考核时段的,按最不利时段评价。
(11)
式中:BW—基本生态水量目标满足程度(%);
Ym—河流近10年生态下泄水量满足基本生态水量目标值的年份数(a);
Yt—总评价年份数(a),取10a。
表2.8-8 基本生态水量目标满足程度赋分标准表
基本生态水量目标满足程度(%) | ≥100 | 90 | 80 | <60 |
赋分 | 100 | 80 | 60 | 0 |
有资料:从塔城地区水利局、塔城市水利局、塔城地区水文勘测中心、塔城地区环境监测站调取2022年-2025年每月出山口水质化验单;无资料:沿河选取长流水断面2-3出,每月做水质化验。
㈡水质优劣程度
有水功能区水质年度评价成果的河湖,依据正式发布的水质类别评价河湖水质优劣程度。无常规水质监测断面的河湖,应增设水质监测断面开展水质监测;水质优劣程度一般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中的24个基本项目评价,也可按不少于PH值、溶解氧、COD、BOD5、氨氮、总磷、氟化物等7项水质项目,同时结合评价阿布都拉河水质状况增选其它水质项目进行评价。水样的采样布点、监测频率及水质监测数据的处理应遵循《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相关规定。季节性河流无水期、阿布都拉河冰封期可不纳入监测评价。
因地质特征、土壤条件、生物群落特征等自然因素导致水体某些水质指标本底值偏高的,可以将其与历史数据或周边其他阿布都拉河相应水质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排除人为污染原因,可不对该水质指标进行评价。
水质优劣程度赋分评价方法如下:
a.计算各水质项目年平均值。每个水质项目同一断面有多次监测数据时,取平均值作为该水质项目断面年平均值;有多个断面监测时,以各监测断面的代表性河长(湖泊水面面积)为权重,计算各断面监测数据的加权平均值,作为该水质项目的年平均值。
b.评价水体水质类别。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和每个水质项目的年平均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分别评价各水质项目对应的水质类别,取所有评价项目中水质最差项目的类别作为该河(湖)水体的水质类别。
c.对水质优劣程度赋分。赋分标准见下表。
表2.8-9 水质优劣程度赋分标准表
水质类别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Ⅳ类 | Ⅴ类 | 劣Ⅴ类 |
赋分 | 100 | 90 | 75 | 60 | 40 | 20 |
2.8.3“生物”
有资料:从塔城地区水利局、塔城市水利局、塔城地区水文局、塔城地区环境监测站调取2022年-2025年鱼类种数和保有量;无资料:沿河选取长流水断面2-3出,拉网实测鱼类种数和保有量。
㈠鱼类保有指数
一般情况下,对鱼类保有指数进行评价。
鱼类保有指数
评价现状鱼类种数与历史参考点鱼类种数的差异状况,按公式计算,赋分标准见下表。调查鱼类种数不包括外来鱼种,鱼类调查取样监测可按《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内陆水域鱼类》(HJ710.7)规定执行。调查时期宜在4-5月或8-9月洪水期前后。常年有水河流可按上、中、下游分别展开调查,季节性河流宜在有人类活动影响的常流水河段进行调查,原则上评价区域应与历史参考点保持一致。
式中:FOEI—鱼类保有指数(%);
FO—评价阿布都拉河调查获得的鱼类种类数量(剔除外来物种)(种);
FE—评价河湖1980-2000年间的鱼类种类数量(种),若无1980-
2000年的历史调查数据,亦可以第一次开展渔业调查的数据代替。
表2.8-12 鱼类保有指数赋分标准表
鱼类保有指数(%) | 100 | 75 | 50 | 25 | 0 |
赋分 | 100 | 60 | 30 | 10 | 0 |
2.8.4社会服务功能
㈠公众满意度
⑴调查评估内容
调查评估公众对阿布都拉河环境、水质水量、涉水景观、舒适性、美学价值等的满意程度。
⑵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应包括全部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50m陆域。
⑶调查数量
调查人数不少于100人(其中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常年水面面积5平方公里以下的湖泊调查人数不宜少于30人),调查对象应包括河湖长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当地居民和游客、相关研究人员(渔业、鸟类专业等)。调查问卷见附表1。
⑷赋分
公众满意度赋分取所有公众赋分的平均值。
㈡防洪达标率
评价河流堤防(含护岸,下同)及沿河口门建筑物的防洪达标情况。河流防洪达标率为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长度占规划堤防总长度的比例,有堤防交叉建筑物的须考虑堤防交叉建筑物防洪标准达标比例,按下式计算,防洪标准依照防洪规划确定,河流及湖泊防洪指标赋分见下表。无防洪规划的河流,参照《防洪标准》(GB50201),调查已建达标堤防长度和需要改建、新建堤防长度,确定规划堤防总长度。
(16)
式中:FDRI—河流防洪工程达标率,%;
RDA—河流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长度,m;
RD—有防洪需求的河段总长度,m;
SL—河堤防交叉建筑物达标个数(个);
SSL—河流规划堤防交叉建筑物总个数(个)。
表2.8-14 防洪指标评估赋分标准表
达标率(%) | ≥95 | 90~95 | 85~90 | 70~85 | ≤70 |
赋分 | 100 | 75 | 50 | 25 | 0 |
2.8.5指标权重
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阿布都拉河属于季节性河流,评价根据河道水文、生物和社会经济特性划分为上、中、下游三个分区进行评价。
根据河岸坡侵蚀现状(包括已经发生的或潜在发生的河岸侵蚀)进行评估,评估要素包括:岸坡倾角、河岸高度、基质特征、岸坡植被覆盖度和坡脚冲刷强度,采用公式计算。
表2.8-15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不同河段权重分配表
河段 | 权重 |
上游 | 0.4 |
中游 | 0.3 |
下游 | 0.3 |
表 2.8-16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各指标层权重分配表
目标层 | 准则层 | 权重层1 | 指标层 | 权重层2 | 指标层 | 权重层 3 | 指标层 | 权重层 4 | |
| “盆” | 0.2 | 岸线自然状况 | 1.0 | 河(湖)岸稳定性 | 0.4 | — | — | |
岸带植被状况 | 0.6 | 岸带植被覆盖率 | 0.4 | ||||||
岸带植被变化率 | 0.6 | ||||||||
“水” | 水量 | 0.3 | 生态流量满足程度 | 0.5 | 近 5年平均生态用水量占比 | 0.5 | — | — | |
基本生态水量目标满足程度 | 0.5 | — | — | ||||||
水质 | 水质优劣程度 | 0.5 | — | — | — | — | |||
“生物” | 0.2 | 鱼类保有指数/鱼类多样性指数(或大型底栖无脊椎生物多样性指数) | 1 | 鱼类保有指数 | 1 | — | — | ||
“社会服务功能” | 0.3 | 公众满意度 | 0.5 | — | — | — | — | ||
防洪达标率 | 0.5 | — | — | — | — | ||||
2.9评价方案
2.9.1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赋分计算方法
⑴评价指标根据赋分标准表进行赋分时,采用区间内线性插值法。
⑵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采用指标层、准则层、目标层分级评分法,逐级计算综合评分。
⑶浮游植物、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和鱼类等监测时应设置多个重复样的水生生物类群,应将监测断面同类群的样品综合为一个数据进行分析,作为监测河段或监测湖泊的指标代表值。
⑷在评价河段及湖泊设置有多个监测点位的评价指标,河流可采用监测点位代表河长、湖泊以代表水面面积为权重,加权平均确定指标代表值。
⑸阿布都拉河健康综合赋分计算步骤如下:
a.根据各指标计算分区与评价河段的相对位置,以评价河段内各指标计算分区代表的河长为权重,采用加权平均法将各指标计算分区赋分折算为各评价河段赋分;
b.采用算数平均法计算各评价河段准则层赋分;
c.按照准则层规定的权重,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各评价河段或湖泊综合赋分;
d.以各评价河段河长为权重,加权平均计算评价河流最终评价结果。评价河段或湖泊健康综合赋分按下式计算,综合赋分表见附表4。
式中:RHIi—第i评价河段或湖泊健康综合赋分;
CLWm—准则层第m项准则层权重;
M—准则层数量(项);
ZBSn—指标层第n项指标的赋分;
N—各准则层评价指标数量(项)。
2.9.2健康评价成果展示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成果展示可采用百分制赋分条和雷达图形式,如下图所示。
图2.9‑1河流健康评价准则层赋分示意图
图2.9‑2河流健康评价指标赋分示意图
2.10评价结果分级标准
2.10.1河湖健康分级
河湖健康分为5类:一类河湖(非常健康)、二类河湖(健康)、三类河湖(亚健康)、四类河湖(不健康)、五类河湖(劣态)。
2.10.2健康分级赋分
等级根据评估指标综合赋分确定,采用百分制,河湖健康等级、颜色分级和说明见下表。
表2.10-1 河湖健康评价分级表
分类 | 状态 | 赋分范围 | 颜色 | 计算得分 | ||
一类河 | 非常健康 | 90≤HI≤100 | 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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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河 | 健康 | 75≤HI<90 | 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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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河 | 亚健康 | 60≤HI<75 | 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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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河 | 不健康 | 40≤HI<60 | 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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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河 | 劣态 | 0≤HI<40 | 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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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评定为一类河湖,说明河湖在形态结构完整性、水生态完整性与抗扰动弹性、生物多样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等方面都保持非常健康状态。
⑵评定为二类河湖,说明河湖在形态结构完整性、水生态完整性与抗扰动弹性、生物多样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等方面保持健康状态,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定缺陷,应当加强日常管护,持续对河湖健康提档升级。
⑶评定为三类河湖,说明河湖在形态结构完整性、水生态完整性与抗扰动弹性、生物多样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等方面存在缺陷,处于亚健康状态,应当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管力度,及时对局部缺陷进行治理修复,消除影响健康的隐患。
⑷评定为四类河湖,说明河湖在形态结构完整性、水生态完整性与抗扰动弹性、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处于不健康状态,社会服务功能难以发挥,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对河湖进行治理修复,改善河湖面貌,提升河湖水环境水生态。
⑸评定为五类河湖,说明河湖在形态结构完整性、水生态完整性与抗扰动弹性、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存在非常严重问题,处于劣性状态,社会服务功能丧失,必须采取根本性措施,重塑阿布都拉河形态和生境。
3 阿布都拉河健康调查监测
3.1调查监测方案
3.1.1调查监测原则
3.1.1.1科学性原则
应客观、可靠地描述阿布都拉河健康状况:
⑴应根据完整描述阿布都拉河健康状况的要求,选择代表性指标与代表性水域及其断面进行评估。
⑵取样监测应采用统一、标准化方法,能够准确反映阿布都拉河健康状况随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趋势。
3.1.1.2目的性原则
应为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供支撑:
⑴结合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及水生态保护修复等要求开展评估,为河湖保护治理有效性评估提供支持。
⑵体现普适性与区域差异性特点,为不同地区和类型的河湖健康评估互相参考比较提供支持。
⑶形成兼顾专业与公众需求的评估成果表述,为河湖监管与社会监督提供支持。
3.1.1.3实用性原则
调查监测方法应具备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⑴根据评估要求利用现有资料和成果。
⑵根据人力、资金和后勤保障等条件,选择效率高、成本适宜的调查监测方法。
3.1.2基础资料收集
阿布都拉河行政区域包括阿布都拉乡,阿西尔乡,喀拉哈巴克乡。
阿布都拉河行政主管部门为塔城市水利局,涉河单位主要有阿布都拉河供水服务站、塔城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阿不都拉水库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林业与草原局等相关部门,阿布都拉河基础资料收集需对接相关部门,涉河资料收集需全面。收集资料清单如下:
⑴河流规划成果,主要包括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利水电规划、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一河一策最新成果等。
⑵水库及堤防等工程设计成果和阿不都拉水库2020-2025年调度运行数据。
⑶水文气象资料。
⑷2025年年代表断面水质监测成果,阿不都拉水库下游1km处、巴斯六升村河段处水质检测报告。
3.2“盆”准则层调查
本次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盆”准则层指标包括岸线自然状况1项评价指标,调查监测内容见表。
表3.1‑1 “盆”准则层调查指标、调查内容及调查方法
调查指标 | 调查内容 | 调查方法、数据来源 |
岸线自然状况 | 评价河段岸坡倾角、岸坡高度、岸坡植 被覆盖度、河岸基质及河岸冲刷状况, 岸带植被覆盖情况 | 已有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资料数据,采用遥感解译、岸线测量地形图,结合现场调查及收集的相关资料 |
3.2.1岸线自然状况调查内容和方法
⑴调查内容。岸线自然状况指标包括河岸稳定性和岸带植被状况两个方面,本次主要针对阿布都拉河山区段、丘陵区段和平原区段进行选取,本评价报告根据河道地貌类型、河道特征、植被分布及河岸基质情况划分为三段评价河段,其中评价河段A:阿布都拉河源头(桩号k0+000)至阿布都拉渠首(桩号k30+925),河长30.925km。评价河段B:阿布都拉渠首(桩号k30+925)至G3015高速(桩号k68+249),河长37.324km。评价河段C:G3015高速(桩号k68+249)至末端汇入额敏河处(桩号k96+000)段,河段长27.751km。各评价河段河岸特征、植被覆盖程度进行调查。
⑵调查时间及频次。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要求,岸线自然状况指标计算频次为1次/年,本次岸线自然状况指标调查时间为2025年8月,历史参考点选用2000年。
⑶调查方法。本次结合现场调查及收集的相关资料明确各评价河段河岸特征,同时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中河岸稳定性指标赋分标准表进行赋分。为保证结果准确性,本次工作选择阿布都拉河流域植被处于生长期的7~9月的遥感影像,同时影像云量小于15%。
3.2.2调查成果
⑴河岸稳定性
根据地貌类型、河道特征、植被分布及河岸基质情况,将阿布都拉河分为3个评价河段,每个河段选择3个调查区,每个调查区选择3个断面。
评价河段A:阿布都拉河源头(桩号k0+000)至阿布都拉渠首(桩号k30+925),河长30.925km。该段是阿布都拉河重要的产流区域,河道两岸陡峭崎岖,山体脊线明显,“V”形谷、峡谷,地表植被一般。3个调查区分别为上游监测调查区1(K10+000-K11+000)、上游监测调查区2(K18+000-K19+000)、上游监测监测调查区3(K24+000-K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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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河段A调查区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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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河段A调查区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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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河段A调查区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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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河段A调查平面图 | |
图3.2-1 评价河段A调查断面现状图
评价河段B:阿布都拉渠首(桩号k30+925)至G3015高速(桩号k68+249),河长37.324km。该段主要为阿布都拉河出山口以下平原灌区段,地形较为平坦,河道两岸大都开发为城镇或农业绿洲用地,农作物、人工植被天然植被交错生长,该段岸线开发利用程度较高,河岸稳定,基本无冲刷现象。无堤防段河道两岸有明显冲刷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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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河段B调查区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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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河段B调查区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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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河段B调查区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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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河段B调查区平面图 | |
图3.2-2 评价河段B调查断面现状图
评价河段C:G3015高速(桩号k68+249)至末端汇入额敏河处(桩号k96+000)段,河段长27.751km。该断受上游灌区影响,少有水量下泄,河道常年处于断流情况。河段自上游而下,地形坡度逐渐变缓,海拔高程逐渐降低,颗粒逐渐变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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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河段C调查区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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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河段C调查区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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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河段C调查区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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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区平面图 | |
图3.2-3 评价河段C调查断面现状图
表3.2-1 阿布都拉河岸稳定性调查结果
河段 | 河长 (km) | 调查区 | 断面 | 岸坡基质 | 岸坡倾角 (°) | 岸坡高度(m) | 岸坡植被覆盖(%) | 河岸冲刷状况 | |||||||||
左岸 | 右岸 | 左岸 | 右岸 | 左岸 | 右岸 | 左岸 | 右岸 | 左岸 | 右岸 | ||||||||
评价 | 30. 925 | 调查区 1 | 断面1 | 岩质河岸 | 岩质河岸 | 18 | 17 | 1.2 | 1.1 | 60 | 6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2 | 岩质河岸 | 岩质河岸 | 16 | 17 | 1 | 1.1 | 50 | 5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3 | 岩质河岸 | 岩质河岸 | 16 | 15 | 1.1 | 1 | 55 | 55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调查区2 | 断面4 | 岩质河岸 | 岩质河岸 | 20 | 24 | 2 | 2.2 | 60 | 6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5 | 岩质河岸 | 岩质河岸 | 27 | 29 | 2.3 | 2.4 | 50 | 55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6 | 岩质河岸 | 岩质河岸 | 33 | 37 | 2.8 | 3.5 | 55 | 5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调查区3 | 断面7 | 岩质河岸 | 岩质河岸 | 50 | 42 | 4 | 3.5 | 50 | 55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8 | 岩质河岸 | 岩质河岸 | 52 | 41 | 4.1 | 3.5 | 65 | 6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9 | 岩质河岸 | 岩质河岸 | 51 | 44 | 4.2 | 3.4 | 50 | 5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评价 | 37. 324 | 调查区1 | 断面1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35 | 12 | 2.1 | 1.1 | 40 | 40 | 轻度冲刷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2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34 | 15 | 2.3 | 1.2 | 40 | 40 | 轻度冲刷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3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35 | 11 | 2.1 | 0.9 | 40 | 40 | 轻度冲刷 | 无冲刷迹象 | |||||||
调查区2 | 断面4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14 | 13 | 1 | 0.9 | 30 | 3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5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15 | 14 | 1.1 | 1 | 30 | 3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6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14 | 14 | 1.1 | 1.1 | 30 | 3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调查区3 | 断面7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20 | 18 | 1.6 | 1.5 | 60 | 65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8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22 | 19 | 1.6 | 1.4 | 55 | 6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9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24 | 18 | 1.7 | 1.5 | 65 | 55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评价 | 27. 751 | 调查区1 | 断面1 | 岩土混合河岸 | 岩土混合河岸 | 13 | 12 | 1 | 1 | 80 | 8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2 | 岩土混合河岸 | 岩土混合河岸 | 14 | 12 | 1 | 1 | 80 | 8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3 | 岩土混合河岸 | 岩土混合河岸 | 13 | 11 | 1 | 1 | 80 | 8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调查区2 | 断面4 | 岩土混合河岸 | 岩土混合河岸 | 15 | 25 | 1.5 | 2 | 70 | 7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5 | 岩土混合河岸 | 岩土混合河岸 | 23 | 22 | 1.9 | 2 | 75 | 75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6 | 岩土混合河岸 | 岩土混合河岸 | 20 | 19 | 1.8 | 1.9 | 70 | 70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调查区3 | 断面7 | 岩土混合河岸 | 岩土混合河岸 | 15 | 14 | 1 | 1 | 75 | 75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8 | 岩土混合河岸 | 岩土混合河岸 | 14 | 15 | 1 | 1 | 75 | 75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断面9 | 岩土混合河岸 | 岩土混合河岸 | 13 | 15 | 0.9 | 1 | 75 | 75 | 无冲刷迹象 | 无冲刷迹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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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岸带植被状况现场调查照片 | |
⑵岸带植被状况
综合考虑岸带植被覆盖率和岸带植被变化率两个方面。
①岸带植被覆盖率
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要求,本次岸带植被覆盖率采用直接评判赋分法进行赋分评价。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遥感估算法、混合像元分解模型、地面测量法和采样法分析计算,对河岸带植被覆盖率进行分析计算,对照岸带植被覆盖率指标赋分标准表直接赋分。各评价河段岸带植被覆盖率不同计算方法解译情况见表3.2-2~表3.2-6。
遥感估算法:
遥感估算法是指利用遥感技术获得的地物光谱信息,通过建立遥感数据与地表参数之间的定量关系模型,来推算和反演各种地物特性、环境指标和资源状况的方法的总称。通过遥感估算法对阿布都拉河分河段分析岸带植被覆盖率得下表:
表3.2-2 各评价河段岸带遥感估算法植被覆盖率统计表
评价河段 | 河长(km) | 岸带植被覆盖率(%) |
评价河段 A | 30.925 | 52 |
评价河段 B | 37.324 | 44 |
评价河段 C | 27.751 | 72 |
|
上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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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游 |
|
下游 |
混合像元分解模型:
一定区域内构成混合像元的基本的、纯净的地物类型的光谱信号,是模型的基本构成单元,可极大的提高遥感信息提取精度。通过混合像元分解模型对阿布都拉河分河段分析岸带植被覆盖率得下表:
表3.2-3 各评价河段岸带混合像元分解模型植被覆盖率统计表
评价河段 | 河长(km) | 岸带植被覆盖率(%) |
评价河段 A | 30.925 | 53 |
评价河段 B | 37.324 | 45 |
评价河段 C | 27.751 | 73 |
地面测量法:
地面测量法也称为野外测量法或实地测量法,是指研究人员直接到达研究区域,使用各种仪器和设备,对地物、环境或现象进行现场、接触性的直接测量和采样的方法。通过地面测量法中的叶面积指数对阿布都拉河分河段分析岸带植被覆盖率得下表:
表3.2-4 各评价河段岸带地面测量法植被覆盖率统计表
评价河段 | 河长(km) | 岸带植被覆盖率(%) | 地面测量影像资料 |
评价河段 A | 30.925 | 54 |
|
评价河段 B | 37.324 | 48 |
|
评价河段 C | 27.751 | 75 |
|
采样法:
采样法是一种通过从总体中选取部分个体(样本)进行研究,进而对总体特征做出科学推断的统计学方法。通过采样法对阿布都拉河分河段分析岸带植被覆盖率得下表:
表3.2-5 各评价河段岸带采样法植被覆盖率统计表
评价河段 | 河长(km) | 岸带植被覆盖率(%) |
评价河段 A | 30.925 | 56 |
评价河段 B | 37.324 | 50 |
评价河段 C | 27.751 | 77 |
各评价河段岸带植被覆盖率不同计算方法解译数据平均后取整得下表:
表3.2-6 各评价河段岸带植被覆盖率统计表
评价河段 | 河长(km) | 岸带植被覆盖率(%) |
评价河段 A | 30.925 | 55 |
评价河段 B | 37.324 | 48 |
评价河段 C | 27.751 | 76 |
②岸带植被变化率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遥感解译数据,河岸植被覆盖面积与历史参考年2000年的变化情况,详见表3.2-7。
表3.2-7 各评价河段岸带植被面积变化统计表
河段 | 河长(km) | 现状植被面积 | 历史参考植被 面积(km2) | 变化率 (%) |
(km2) | ||||
评价河段A | 30.925 | 5.61 | 5.63 | -0.3 |
评价河段B | 37.324 | 1.52 | 1.71 | -11.1 |
评价河段C | 27.751 | 3.98 | 4.25 | -6.35 |
综合考虑岸带植被覆盖率和岸带植被变化率两个方面。
①岸带植被覆盖率
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要求,本次岸带植被覆盖率采用直接评判赋分法进行赋分评价。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遥感解译数据,对河岸带植被覆盖率进行分析计算,对照岸带植被覆盖率指标赋分标准表直接赋分。各评价河段岸带植被覆盖率遥感解译情况见表3.2-8。
表3.2-8 各评价河段岸带植被覆盖率统计表
评价河段 | 河长(km) | 岸带植被覆盖率(%) |
评价河段 A | 30.925 | 55 |
评价河段 B | 37.324 | 48 |
评价河段 C | 27.751 | 76 |
3.3“水”准则层调查
“水”准则层从水量、水质两方面选择了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水质优劣程度共2项评价指标,调查监测内容见表。本评价报告结合阿不都拉水库成果。
阿不都拉水库总库容为3560×104m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该水库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
阿不都拉水库是阿布都拉河上唯一一座控制性工程,水库管理系统完善,有较为完善的水库管理资料,因此在进行“水”准则层调查评价时,阿不都拉水库是我单位重点调查以及收集资料的对象。
本次评价河段划分如下:
表3.3-1 “水”准则层调查监测方案
调查指 标 | 评价河段 | 监测断面 | 调查时间、频次及内 容 | 调查方法、数据来源 |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 程度 | 评价河段A | 阿不都拉水库断面 | 2020-2024年阿不都拉水库逐日下泄流量/水量数据 | 《额敏河流流域综合规划》及塔城市阿不都拉水库提供的水管资料 |
评价河段B | - | |||
评价河段C | - | |||
水质优劣程度 | 评价河段A | 阿不都拉水库下游1km处 | 2025年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 |
评价河段B | 在巴斯六升村河段 | 2025年 | ||
评价河段C | - | - |
3.3.1调查内容和方法
3.2.1.1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
(1)调查内容。本次调查阿布都拉河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选取阿不都拉水库断面1个监测断面,调查2023-2025年阿不都拉水库断面逐日下泄流量/水量数据。
(2)调查时间及频次。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常年有水河流日均流量、日均下泄生态流量监测期应覆盖全年365日,监测频次为1次/日。季节性河流河道内生态用水量、下泄生态水量监测期应覆盖评价年全年,监测频次为1次/月。本次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指标监测时间为2024年5月~2025年5月。
(3)调查方法。本次结合2023-2025年阿不都拉水库断面逐日下泄流量数据,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要求,计算出阿布都拉河季节性河流常流水河段丰水期和枯水期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和生态基流目标满足程度后按指标权重赋分;季节性河段近5年平均生态用水量占比和基本生态水量目标满足程度后按指标权重赋分。
3.2.1.2水质优劣程度
(1) 调查内容。本次阿布都拉河水质优劣程度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布设2个水质例行监测断面。
布设2个断面进行了3次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24个基本项目,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等。
(2)调查时间及频次。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要求,有常规水质监测断面的,水质监测期应覆盖评价年全年,监测频次为1次/月;无水质监测断面需增设水质监测断面,应在丰、平、枯各采样2次,全年不少于6次,季节性河流无水期不纳入监测。本次水质监测数据为2025年3-9月监测数据。
(3)调查方法。断面委托监测公司的监测数据为主。
3.3.2调查监测结果
3.3.2.1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
(1)考核断面生态流量
根据《额敏河流域综合规划》要求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塔城市阿不都拉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新发改项目〔2013〕3478号),明确阿布都拉河(生态基流控制断面为阿不都拉水库1个断面,生态流量/水量管控指标见表3.3-2。
表3.3-2 阿布都拉河考核断面生态基流/水量成果
序号 | 断面性质 | 断面名称 | 管控目标 | 数据来源 |
1 | 考核断面 | 阿不都拉水库 | 年下泄生态基流1018万m3 | 《额敏河流域综合规划》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塔城市阿不都拉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新发改项目〔2013〕3478号)要求 |
(2)近5年最小日均流量
阿不都拉水库断面2020~2024年近5年的最小日均流量统计见表3.3-3。
表3.3-3 阿布都拉河考核断面 2020~2024年最小日均流量统计表
年份 | 阿不都拉水库断面最小日均流量(m3/s) | 阿不都拉水库断面多年平均流量(m3/s) | ||
枯水期 (10 月~3 月) | 丰水期 (4 月~9 月) | 枯水期 (10 月~3 月) | 丰水期 (4 月~9 月) | |
2020 | 1.61 | 5.13 | 1.62 | 5.64 |
2021 | 1.43 | 4.88 | ||
2022 | 1.31 | 4.34 | ||
2023 | 1.24 | 4.11 | ||
2024 | 2.21 | 7.24 | ||
平均 | 1.56 | 5.14 | ||
(3)近5年平均生态用水量占比
阿不都拉水库断面2021~2024年地表水供水量详见表3.3-4,近2年平均地表水生态水量为2989.15万m3。
表3.3-4 断面 2023~2025 年生态下泄水量统计表
年份 | 生态用水水量(万 m3) | 出山口断面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万 m3) |
2020 | 未蓄水 | 10180 |
2021 | 1855.65 | |
2022 | 2344.12 | |
2023 | 1187.13 | |
2024 | 6569.72 | |
平均值 | 2989.15 |
3.3.2.2水质优劣程度
本次阿布都拉河水质优劣程度评价的监测断面,评价河段A选取阿不都拉水库下游1km处断面1个水质例行监测断面;评价河B选取巴斯六升村河段断面1个水质例行监测断面。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阿布都拉河两处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Ⅲ类水,详见表3.3-5。
表3.3-5 监测断面水质类别
调查 指标 | 评价 河段 | 水功能 分区 | 监测断面 | 点位 级别 | 采样时间 | 监测断面 水质类别 | 河段水质类别 |
水质优劣程度 | 评价河段A | - | 阿不都拉水库下游1km | 自选点 | 2025-05-13 | Ⅲ | Ⅲ类 |
2025-09-08 | Ⅲ | ||||||
评价河段B | - | 巴斯六升村河段 | 自选点 | 2025-05-13 | Ⅲ | Ⅲ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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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生物”准则层调查
本次在进行“生物”准则层调查时,首先收集《塔城市阿不都拉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资料,查看历史年阿布都拉河的鱼类类型。评价年我单位在阿布都拉河整个河段采用调查、访问的方式进行评价年阿布都拉河的鱼类类型,从而形成“生物”准则层调查的成果。
表3.4-1 生物准则层调查指标、调查内容及调查方式
调查指标 | 调查内容 | 调查时间 | 调查频次 | 调查方式 |
鱼类保有指数 | 各监测断面鱼类的种类 (不包括外来物种) | 2024年4月-2025年8月 | 1次/年 | 根据阿不都拉水库管理站管理人员在水库中捕获的鱼类确定 |
3.4.1调查内容和方法
3.4.1.1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阿布都拉河常流水河段鱼类的种类(剔除外来物种)。
3.4.1.2调查时间及频次
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要求,鱼类保有指数指标计算频次为1次/年,本次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调查时间为2025年8月。
3.4.1.3调查方法
采用《新疆鱼类志》(2012年12月)、《塔城市阿不都拉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资料作为鱼类历史资料;采用2024年4月-2025年8月阿不都拉水库管理人员每月捕获的鱼类、2025年8月,专门进行捕获作为调查的鱼类以及查阅《塔城市阿不都拉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调查的鱼类作为评价年资料,评价年主要采取笼网诱捕、设置刺网、室内研究、文献查询等方法,记录各采样点鱼类物种名录。
3.3.1.4断面选取
鱼类资源调查以区域性调查为主,调查范围涵盖整个常流水河段,采样断面设置详见表3.4-2。
表3.4-2 鱼类调查断面统计表
河流 | 主要调查断面 | 工作内容 | |
阿布都拉河 | 阿不都拉水库 | 坝址断面 | 鱼类及水生生物样本采集,生境调查踏勘 |
3.4.2调查监测成果
根据阿不都拉水库管理人员每月捕获的鱼类并结合历史文献,阿布都拉河上游山区河段海拔较高,河流纵坡较陡,水流急,水温较低,总体上鱼类种群资源量少,无集中的鱼类产卵场分布;现有土著鱼类1种,均属鲤形目,主要为新疆裸重唇鱼,无外来鱼种,现有鱼类主要集中存活在阿不都拉水库内。即新疆裸重唇鱼,为自治区Ⅰ级水生野生重点保护鱼类。
3.5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调查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社会服务准则层包括公众满意度、防洪达标率共2项评价指标,调查监测内容见表3.5-1。
表3.5-1 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调查指标、调查内容及调查方式
调查指标 | 调查内容 | 资料来源 |
公众满意度 | 河湖长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沿河居民和游客、河湖相关研究人员(渔业)对阿布都拉河河湖岸线、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等涉水元素的满意度 | 现场调查问卷 |
防洪达标率 | 堤防长度、交叉建筑物个数、堤防及交叉建筑物防洪标准及现状防洪达标情况 | 《阿布都拉河防洪规划》、《阿布都拉河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及现场调查 |
3.5.1调查内容和方法
3.5.1.1公众满意度
⑴调查内容。本次调查阿布都拉河沿河居民、游客、河湖相关研究人员对阿布都拉河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水景观等涉水元素的满意度。
⑵调查时间及频次。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要求,本次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调查时间为2024年4-8月。
⑶调查方法。本次采取现场调查问卷方法,积极与阿布都拉河流域河长制工作人员、当地居民和游客、河湖相关研究人员(水产科研人员及阿布都拉河综合规划、规划环评、“一河一策”方案编制人员等)开展相关沟通交流,实事求是了解工作人员、技术人员、当地群众对阿布都拉河健康方面的满意度及对河流治理的意见和建议,有效问卷不少于100人。
3.5.1.2防洪达标率
⑴调查内容。本次调查阿布都拉河堤防长度、交叉建筑物个数、堤防及交叉建筑物防洪标准及现状防洪达标情况。
⑵调查时间及频次。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要求,本次防洪达标率指标调查时间为2025年8月。
⑶调查方法。本次采取现场调查及收集资料的方法,现场查看阿布都拉河防洪工程现状,结合阿布都拉河防洪规划、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及划界成果等资料。
3.5.2调查结果
3.5.2.1公众满意程度
公众满意度主要评价的是河长制工作人员、河湖相关研究人员、沿河居民和游客对阿布都拉河岸线、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等涉水元素的满意度。被调查者包括当地居民、游客、机关、企(事业)单位河湖从业人员、从事阿布都拉河相关规划编制人员等。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社会服务功能调查时间为2025年4-8月进行调查问卷。本次对阿布都拉河满意度调查共发放120份调查问卷,有效问卷为105份。
根据调查结果,99.00%被调查者认为阿布都拉河无洪水漫溢现象,水安全状况好;97%被调查者认为河岸不存在破损现象,96%被调查者认为不存在河岸乱采、乱占、乱堆、乱建情况;2%被调查者认为河水浑浊,但都集中在4~6月,98%认为河水颜色相对较好,96%公众认为河面不存在垃圾、漂浮物;88%被调查者认为河道内鱼类较少;60%被调查者认为河道内水草等植物较少;只有3%被调查者认为河流景观较差,其余均为优美和一般;20%被调查者认为该河流不适合娱乐休闲活动。总体而言,被调查者对阿布都拉河的水安全、岸线状况、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与水文化的评价相对满意。
3.5.2.2防洪达标率
根据《阿布都拉河防洪规划报告》,规划阿布都拉河修建防洪堤总长22km,引水渠首至二级电站段(桩号0+300~5+300段),河长5km,在河道两岸建设护堤5Km、在(桩号6+200)处修建长125米的浆砌石过河涵洞为西水东调提供过水通道。平原区段:在塔额高速公路大桥上下游(桩号20+000~25+000段)左、右岸各修建2.5km的护堤,也门勒公社~六大队一小队段(桩号28+000-34+000)左右岸各修建12km的护堤工程。
阿布都拉河目前已建防洪工程2项,修建防洪堤37.49km。
“塔城市阿布都拉河防洪工程”项目开展时间为2011年4月,2012年8月竣工。治理河长10.8km,新建防洪堤长度16.3km,保护人口2.3万人,保护耕地0.17万亩。
“塔城市阿布都拉河防洪工程(克孜勒加尔村、也门勒乡政府段)”项目开展时间为2012年5月,2012年10月竣工。治理河长12.45km,新建防洪堤长度21.19km,保护人口0.41万人,保护耕地1.49万亩)。
4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
4.1“盆”准则层指标评价
本次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中“盆”准则层指标为岸线自然状况1项指标。
4.1.1岸线自然状况
4.1.1.1评价方法
岸线自然状况包括河(湖)岸稳定性和岸带植被状况两个方面,赋分采用两项指标的加权平均值,按下式计算。
BH=BSr×BSw+VSr×VSw⑴
式中:BH—岸线自然状况赋分;
BSr—河(湖)岸稳定性赋分;
BSw—河(湖)岸稳定性权重;
VSr—岸带植被状况赋分;
VSw—岸带植被状况权重。
表4.1-1 岸线自然状况评价指标权重表
序号 | 名称 | 权重 |
1 | 河岸稳定性 | 0.4 |
2 | 岸带植被状况 | 0.6 |
1、河岸稳定性
根据河岸稳定性指标赋分,取各项指标赋分的算术平均值,按下式计算:![]()
式中:BkSr──岸坡稳定性指标赋分;
SAr──岸坡倾角分值;
SCr──岸坡植被覆盖度分值;
SHr──岸坡高度分值;
SMr──河岸基质分值;
STr──坡脚冲刷强度分值。
各指标赋分标准见表4.1-2。
河(湖)岸稳定性按河流左右(湖)岸分别赋分,最后汇总得出河(湖)岸稳定性赋分。
表4.1-2 河岸线自然状况评估分指标评估赋分标准表
岸坡特征 | 稳定 | 基本稳定 | 次不稳定 | 不稳定 |
赋分值 | 100≥BkSr>75 | 75≥ BkSr>25 | 25≥BkSr>0 | BkSr=0 |
斜坡倾角(º) | ≤15 | 15~30 | 30~45 | 45~60 |
植被覆盖率(%) | ≥75 | 50~75 | 25~50 | 0~25 |
斜坡高度(m) | ≤1 | 1~2 | 2~3 | 3~5 |
基质(类别) | 岩质河岸 | 岩质或土质河岸 | 岩土混合河岸 | 土质河岸 |
河岸冲刷状况 | 无冲刷现象 | 轻度冲刷 | 中度冲刷 | 重度冲刷 |
总体特征描述 | 近期内河(湖、库)岸不会发生变形破坏,无水土流失现象 | 河(湖、库)岸结构有松动发育迹象,有水土流失迹象,但近期不会发生变形和破坏 | 河(湖、库)岸松动裂痕发育趋势明显,一定条件下可导致河岸变形和破坏,中度水土流失 | 河(湖、库)岸水土流失严重,随时可能发生大的变形和破坏,或已经发生破坏 |
备注:有堤坝护岸工程或无岸坡河段,岸线稳定性指标赋分100分。
2、岸带植被状况
常年有水河流、季节性河流上游(山区)常流水河段与中游灌区季节性河段以及湖泊,岸带植被状况综合考虑岸带植被覆盖率和岸带植被变化率两个方面,赋分采用两项指标的加权平均值。
表4.1-3 河岸线自然状况评估分指标评估赋分标准表
指标名称 | 指标权重 |
岸带植被覆盖率 | 0.4 |
岸带植被变化率 | 0.6 |
⑴岸带植被覆盖率
岸带植被覆盖率采用直接评判赋分法进行评价,根据调查所得到的河(湖)岸带植被覆盖率进行赋分。
a.计算河(湖)岸带植被总覆盖率。河(湖)岸带植被覆盖率指河(湖)岸带自然和人工植被覆盖面积占河(湖)岸带面积的比例,按下式计算。河(湖)岸带宽度为河(湖)临水(边界)线至外缘(边界)线之间的区域,详见下图河流横向分区示意图所示。植被覆盖面积指盖度为5%以上的植被面积。
⑶
式中:PCr—岸带植被覆盖率赋分;
Ac—岸带植被覆盖面积(km2);
Aa—岸带面积(km2)。
b.对河(湖)岸带植被总覆盖率赋分
表4.1-4 岸带植被覆盖率赋分标准表(直接评判赋分法)
岸带植被覆盖率(%) | 说明 | 赋分 |
|---|---|---|
>75 | 极高覆盖度 | 100 |
50~75 | 高度覆盖 | 75 |
25~50 | 中度覆盖 | 50 |
5~25 | 植被稀疏 | 25 |
0~5 | 几乎无植被 | 0 |
⑵岸带植被变化率
评价河(湖)岸带植被覆盖面积与历史参考年的变化情况,按下式计算。植被覆盖面积指盖度为5%以上的植被面积。历史参考点宜选择1980-2000年间与评价年水文频率相近年份。赋分标准见下表。
⑷
式中:PVr—岸带植被变化率(%);
OAc—评价年岸带植被覆盖面积(km2);
EAc—历史参考年岸带植被覆盖面积(km2)。
表4.1-5 岸带植被变化率赋分标准表
岸带植被变化率(%) | ≤5 | 15 | 25 | 35 | ≥50 |
赋分 | 100 | 80 | 60 | 30 | 0 |
4.1.1.2赋分结果
通过对河岸稳定性以及岸带植被状况两个指标加权平均获得岸线自然状况指标赋分值,用于评价河流岸线健康状况。
(1) 河岸稳定
表4.1-6 阿布都拉河河岸稳定性赋分结果
河段 | 河长 (km) | 调查区 | 断面 | 岸坡基质 | 岸坡倾角 (°) | 岸坡高度(m) | 岸坡植被覆盖(%) | 河岸冲刷状况 | ||||||||
左岸 | 右岸 | 左岸 | 右岸 | 左岸 | 右岸 | 左岸 | 右岸 | 左岸 | 右岸 | |||||||
评价 | 30.925 | 调查区 1 | 断面 1 | 90 | 9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90 | 90 | |||
断面 2 | 90 | 9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90 | 90 | ||||||
断面 3 | 90 | 9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90 | 90 | ||||||
调查区 2 | 断面 4 | 90 | 90 | 70 | 70 | 25 | 25 | 70 | 70 | 90 | 90 | |||||
断面 5 | 90 | 90 | 70 | 70 | 25 | 25 | 70 | 70 | 90 | 90 | ||||||
断面 6 | 90 | 90 | 20 | 20 | 25 | 25 | 70 | 70 | 90 | 90 | ||||||
调查区 3 | 断面 7 | 90 | 90 | 20 | 20 | 0 | 0 | 70 | 70 | 90 | 90 | |||||
断面 8 | 90 | 90 | 20 | 20 | 0 | 0 | 70 | 70 | 90 | 90 | ||||||
断面 9 | 90 | 90 | 20 | 20 | 0 | 0 | 70 | 70 | 90 | 90 | ||||||
评价 | 37.324 | 调查区 1 | 断面 1 | 70 | 70 | 20 | 90 | 20 | 70 | 25 | 25 | 70 | 90 | |||
断面 2 | 70 | 70 | 20 | 90 | 20 | 70 | 25 | 25 | 70 | 90 | ||||||
断面 3 | 70 | 70 | 20 | 90 | 20 | 90 | 25 | 25 | 70 | 90 | ||||||
调查区 2 | 断面 4 | 70 | 70 | 90 | 90 | 70 | 90 | 25 | 25 | 90 | 90 | |||||
断面 5 | 70 | 70 | 90 | 90 | 70 | 90 | 25 | 25 | 90 | 90 | ||||||
断面 6 | 70 | 70 | 90 | 90 | 70 | 70 | 25 | 25 | 90 | 90 | ||||||
调查区 3 | 断面 7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90 | 90 | |||||
断面 8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90 | 90 | ||||||
断面 9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70 | 90 | 90 | ||||||
评价 | 27.751 | 调查区 1 | 断面 1 | 25 | 25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
断面 2 | 25 | 25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
断面 3 | 25 | 25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
调查区 2 | 断面 4 | 25 | 25 | 70 | 70 | 70 | 70 | 90 | 90 | 90 | 90 | |||||
断面 5 | 25 | 25 | 70 | 70 | 70 | 70 | 90 | 90 | 90 | 90 | ||||||
断面 6 | 25 | 25 | 70 | 70 | 70 | 70 | 90 | 90 | 90 | 90 | ||||||
调查区 3 | 断面 7 | 25 | 25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
断面 8 | 25 | 25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
断面 9 | 25 | 25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90 | ||||||
表4.1-7 岸线稳定性指标赋分表
评价河段名称 | 河段长度 (km) | 评价河段赋分值 | 整体赋分 |
评价河段 A | 30.925 | 65.89 | 68.6 |
评价河段 B | 37.324 | 66.67 | |
评价河段 C | 27.751 | 74.33 |
⑵岸带植被状况
本次工作通过遥感解译获得阿布都拉河河道范围内植被面积及植被覆盖度计算岸带植被状况。
①岸带植被覆盖率
根据现场查勘情况,采用遥感反演与直接评判赋分法相结合的方法对岸带植被覆盖率进行赋分,阿布都拉河各评价河段植被覆盖率及得分见表4.1-8。
表4.1-8 岸带植被覆盖率赋分表
评价河段 | 河长(km) | 岸带植被覆盖率(%) | 评价河段赋分 |
评价河段A | 30.925 | 55 | 75 |
评价河段B | 37.324 | 48 | 50 |
评价河段C | 27.751 | 76 | 100 |
②岸带植被变化率
根据阿布都拉河2024年和历史参考年2000年遥感解译数据,获得阿布都拉河河岸带植被面积,分河段计算阿布都拉河植被变化情况,具体赋分结果见表4.1-9。
表4.1-9 岸带植被变化率赋分表
河段 | 河长(km) | 现状植被面积 | 历史参考植被面积(km2) | 变化率(%) | 得分 |
(km2) | |||||
评价河段A | 30.925 | 5.61 | 5.63 | -0.3 | 100 |
评价河段B | 37.324 | 1.52 | 1.71 | -11.1 | 80 |
评价河段C | 27.751 | 3.98 | 4.25 | -6.35 | 80 |
③岸带植被状况赋分
阿布都拉河上游为山区河段,受人为干扰因素较小,与历史对比年份变化不大,中游渠首断面以下河段为农垦区和城市,植被覆盖程度一般;G3015高速以下常年断流,植被主要依靠地下水维持生存,水分条件较差,植被覆盖度相对较差,但总体来看,阿布都拉河整体河道内植被覆盖面积变化较小。赋分结果表明,阿布都拉河岸带植被状况赋分为80.86分。
表4.1-10 岸带植被状况赋分表
评价河段 | 河长(km) | 岸带植被覆盖率河段赋分 | 岸带植被变化率河段赋分 | 赋分 | 岸带植被状况 整体赋分 |
评价河段A | 30.925 | 75 | 100 | 90 | 80.86 |
评价河段B | 37.324 | 50 | 80 | 68 | |
评价河段C | 27.751 | 100 | 80 | 88 |
⑶岸线状况指标
将岸线稳定性指标及岸带植被状况指标进行加权平均,得到岸线自然状况得分值,具体得分情况见下表 4.1-11。
表4.1-11 岸带植被状况赋分表
评价河段 | 河长 (km) | 指标名称 | 权重 | 得分 | 评价河段 赋分 | 岸线自然状况整体赋分 |
评价河段A | 30.925 | 河岸稳定性 | 0.4 | 65.89 | 80.356 | 75.97 |
岸带自然状况 | 0.6 | 90 | ||||
评价河段B | 37.324 | 河岸稳定性 | 0.4 | 66.67 | 67.468 | |
岸带自然状况 | 0.6 | 68 | ||||
评价河段C | 27.751 | 河岸稳定性 | 0.4 | 74.33 | 82.532 | |
岸带自然状况 | 0.6 | 88 |
结合河岸稳定性及岸带植被状况赋分情况以及权重分配值,确定阿布都拉河岸线自然状况得分为75.97分。
4.1.2“盆”准则层赋分评价
根据各指标的赋分及权重,采用各指标加权平均值计算各评价河段和阿布都拉河“盆”准则层赋分。计算得阿布都拉河“盆”准则层得分75.97分,其中评价河段A“盆”准则层得分80.356分,评价河段B“盆”准则层得分67.468分,评价河段C“盆”准则层得分82.532分,阿布都拉河“盆”准则层综合得分75.97分。赋分结果见表4.1-12。
表4.1-12 各评价河段“盆”准则层赋分结果表
评价河段 | “盆”准则层指标 | 指标赋分 | 评价河段综合赋分 | 河长(km) | 河流综合赋分 |
评价河段 A | 岸线自然状况 | 80.356 | 80.356 | 30.925 | 75.97 |
评价河段 B | 岸线自然状况 | 67.468 | 67.468 | 37.324 | |
评价河段 C | 岸线自然状况 | 82.532 | 82.532 | 27.751 |
4.2“水”准则层指标评价
本次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中“水”准则层指标包括: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水质优劣程度等2个指标。
4.2.1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赋分评价
4.2.1.1评价方法
(1) 阿不都拉水库断面
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采用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和生态基流目标满足程度两个方面评价,指标权重见表4.2-1。
表4.2-1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指标赋分权重表
序号 | 名称 | 权重 |
1 | 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 | 0.5 |
2 | 生态基流目标满足程度 | 0.5 |
①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
按照丰水期、枯水期两个时段,分别计算河流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相应时段多年平均流量(30年以上)的百分比,按下式计算。取两个时段的低赋分值为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赋分。对于水文监测设施达不到监测要求的河流,可按最小月均流量代替最小日均流量评价。
式中:AFRi—河流丰水期或枯水期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
DFi—河流近5年丰水期或枯水期平均最小日均流量(m3/s);
AFi—河流丰水期或枯水期多年平均流量(m3/s),多年指30年以上。
表4.2-2 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赋分标准表
近 5 年枯水期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 | ≥30 | 20 | 10 | 5 | <5 |
赋分 | 100 | 80 | 40 | 20 | 0 |
近 5 年丰水期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 | ≥50 | 40 | 30 | 10 | <10 |
赋分 | 100 | 80 | 40 | 20 | 0 |
②生态基流满足程度
采用评价年河流生态基流考核断面日均生态下泄流量满足生态基流目标值的天数占年度总天数的百分比表示,按下式计算,赋分标准见下表。
式中:BFI—生态基流目标满足程度(%);
Dm—评价年生态基流考核断面日均生态下泄流量满足生态基流目标值的天数(d);
Dt—评价年总天数(d),取365d。
表4.2-3 生态基流目标满足程度赋分标准表
生态基流目标满足程度(%) | ≥100 | 90 | 80 | 70 | <60 |
赋分 | 100 | 80 | 60 | 40 | 0 |
⑵阿布都拉渠首断面
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采用近5年平均生态用水量占比和基本生态水量目标满足程度两个方面评价,指标权重见表4.2-4。
表4.2-4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指标赋分权重表
序号 | 名称 | 权重 |
1 | 近5年平均生态用水量占比 | 1.0 |
①近5年平均生态用水量占比
计算河流近5年平均河道内生态用水量占河流出山口断面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30年以上)的百分比,按下式计算,赋分标准见下表。
式中:AW—近5年平均生态用水量占比(%);
SW—流域(或灌区)近5年平均地表水供水量(万m3);
SR—河流出山口断面多年平均地表径流量(万m3),多年指30年以上。
表4.2-5 近5年平均生态用水量占比赋分标准表
近 5 年平均生态用水量占比(%) | ≥40 | 30 | 20 | 10 |
赋分 | 100 | 80 | 60 | 0 |
4.2.1.2赋分结果
评价河段A选取阿不都拉水库断面作为生态流量/水量考核断面进行计算并赋分。根据《额敏河流域综合规划》要求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塔城市阿不都拉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新发改项目〔2013〕3478号),明确阿布都拉河生态基流控制断面为阿不都拉水库1个断面。
①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
阿不都拉水库断面枯水期和丰水期多年平均流量分别为1.62m3/s、5.64m3/s,采用阿不都拉水库下泄流量数据计算评价河段A生态流量满足程度,分别计算阿布都拉河2020~2024年枯水期10~次年3月、丰水期4~9月最小日均流量占生态流量的百分比,取两个时段的平均赋分值为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赋分,详见表4.2-6。
表4.2-6 阿不都拉水库断面近5年平均最小日均流量占比赋分表
年份 | 阿不都拉水库断面平均日均流量(m3/s) | 阿不都拉水库断面多年平均流量(m3/s) | 近5年平均最小日 均流量占比 | 近5年平均最小日 均流量占比赋分 | 综合赋分 | |||||||||||||||||||||||||||||||||||||||||||||||||||||||||||||||||||||||||||||||||||||||||||||||||||||||||||||||||||||||
枯水期 (10 月~3 月) | 丰水期 (4 月~9 月) | 枯水期 (10 月~3 月) | 丰水期 (4 月~9 月) | 枯水期 (10 月~3 月) | 丰水期 (4 月~9 月) | 枯水期 (10 月~3 月) | 丰水期 (4 月~9 月) | |||||||||||||||||||||||||||||||||||||||||||||||||||||||||||||||||||||||||||||||||||||||||||||||||||||||||||||||||||||
2020 | 1.61 | 5.13 | 1.62 | 5.64 | 42.42% | 46.31% | 100 | 86 | 93 | |||||||||||||||||||||||||||||||||||||||||||||||||||||||||||||||||||||||||||||||||||||||||||||||||||||||||||||||||||
2021 | 1.43 | 4.88 | ||||||||||||||||||||||||||||||||||||||||||||||||||||||||||||||||||||||||||||||||||||||||||||||||||||||||||||||||||||||||||
2022 | 1.31 | 4.34 | ||||||||||||||||||||||||||||||||||||||||||||||||||||||||||||||||||||||||||||||||||||||||||||||||||||||||||||||||||||||||||
2023 | 1.24 | 4.11 | ||||||||||||||||||||||||||||||||||||||||||||||||||||||||||||||||||||||||||||||||||||||||||||||||||||||||||||||||||||||||||
2024 | 2.21 | 7.24 | ||||||||||||||||||||||||||||||||||||||||||||||||||||||||||||||||||||||||||||||||||||||||||||||||||||||||||||||||||||||||||
平均 | 1.56 | 5.14 | ||||||||||||||||||||||||||||||||||||||||||||||||||||||||||||||||||||||||||||||||||||||||||||||||||||||||||||||||||||||||||
② 生态基流目标满足程度
表4.2-8 阿不都拉水库每月要求下泄流量统计表
月份 | 要求每月下泄流量(万m3) | 月份 | 要求每月下泄流量 |
1 | 84.8 | 7 | 84.8 |
2 | 84.8 | 8 | 84.8 |
3 | 84.8 | 9 | 84.8 |
4 | 84.8 | 10 | 84.8 |
5 | 84.8 | 11 | 84.8 |
6 | 84.8 | 12 | 84.8 |
1-12月合计 | 1018 | ||
根据《塔城地区塔城市阿不都拉水库初步设计报告》及《额敏河流域综合规划》,阿不都拉水库断面下泄生态流量要求为每年1018万m3。2024年,该断面年生态下泄流量为6569.72万m3,下泄流量满足要求的天数为365天,满足生态基流目标值。
表4.2-7 阿不都拉水库断面生态基流目标满足程度赋分表
2024年日均生态流量下泄满足生 态基流目标值的天数(d) | 2024年总天数(d) | 生态基流满足程度 | 赋分 |
365 | 365 | 100% | 100 |
4.2.2水质优劣程度赋分评价
4.2.2.1评价方法
⑴计算各水质项目年平均值。每个水质项目同一断面多次监测数据取平均值作为该水质项目断面年平均值;有多个断面监测时,以各监测断面的代表性河长(湖泊水面面积)为权重,计算各断面监测数据的加权平均值,作为该水质项目的年平均值。
⑵评价水体水质类别。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每个水质项目的年平均值,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分别评价各水质项目对应的水质类别,取所有评价项目中水质最差项目的类别作为水体的水质类别。
⑶对水质优劣程度赋分。
表4.2-9 水质优劣程度赋分标准表
水质类别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Ⅳ类 | Ⅴ类 | 劣Ⅴ类 |
赋分 | 100 | 90 | 75 | 60 | 40 | 20 |
表4.2-1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项目 | 单位 | 分类标准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Ⅳ类 | Ⅴ类 |
水温 | ℃ | - | |||||
PH值 | 无量纲 | 6-9 | |||||
溶解氧 | mg/L | ≥ | 7.5 | 6 | 5 | 3 | 2 |
高锰酸钾指数 | mg/L | ≤ | 2 | 4 | 6 | 10 | 15 |
化学需氧量 | mg/L | ≤ | 15 | 15 | 20 | 30 | 40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mg/L | ≤ | 3 | 3 | 4 | 6 | 10 |
氨氮 | mg/L | ≤ | 0.15 | 0.5 | 1 | 1.5 | 2 |
总磷 | mg/L | ≤ | 0.02 | 0.1 | 0.2 | 0.3 | 0.4 |
总氮 | mg/L | ≤ | 0.2 | 0.5 | 1 | 1.5 | 2 |
铜 | mg/L | ≤ | 0.01 | 1 | 1 | 1 | 1 |
锌 | mg/L | ≤ | 0.05 | 1 | 1 | 2 | 2 |
氟化物 | mg/L | ≤ | 1 | 1 | 1 | 1.5 | 1.5 |
硒 | mg/L | ≤ | 0.01 | 0.01 | 0.01 | 0.02 | 0.02 |
砷 | mg/L | ≤ | 0.05 | 0.05 | 0.05 | 0.1 | 0.1 |
汞 | mg/L | ≤ | 0.00005 | 0.00005 | 0.0001 | 0.001 | 0.001 |
镉 | mg/L | ≤ | 0.001 | 0.005 | 0.005 | 0.005 | 0.01 |
六价铬 | mg/L | ≤ | 0.01 | 0.05 | 0.05 | 0.05 | 0.1 |
铅 | mg/L | ≤ | 0.01 | 0.01 | 0.05 | 0.05 | 0.1 |
氰化物 | mg/L | ≤ | 0.005 | 0.05 | 0.2 | 0.2 | 0.2 |
挥发酚 | mg/L | ≤ | 0.002 | 0.002 | 0.005 | 0.01 | 0.1 |
石油类 | mg/L | ≤ | 0.05 | 0.05 | 0.05 | 0.5 | 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mg/L | ≤ | 0.2 | 0.2 | 0.2 | 0.3 | 0.3 |
硫化物 | mg/L | ≤ | 0.05 | 0.1 | 0.2 | 0.5 | 1 |
粪大肠菌落 | 个/L | ≤ | 200 | 2000 | 10000 | 20000 | 40000 |
表4.2-11 阿不都拉水库出库1公里断面水质调查成果
项目 | 单位 | 2025-05-13 | 水质类别 | 2025-08-08 | 水质类别 | |
水温 | ℃ | 5.8 | Ⅰ | 15.6 | Ⅰ | |
PH值 | 无量纲 | 8.1 | Ⅰ | 7.7 | Ⅰ | |
溶解氧 | mg/L | 8.9 | Ⅰ | 4.6 | Ⅰ | |
高锰酸钾指数 | mg/L | 2.7 | Ⅱ | 6.8 | Ⅰ | |
化学需氧量 | mg/L | <4 | Ⅰ | 43 | Ⅰ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mg/L | 1.0 | Ⅰ | 3.6 | Ⅰ | |
氨氮 | mg/L | 0.054 | Ⅰ | 1.092 | Ⅰ | |
总磷 | mg/L | 0.01 | Ⅰ | 0.03 | Ⅱ | |
总氮 | mg/L | 6.56 | Ⅴ | 4.65 | Ⅴ | |
铜 | mg/L | 0.01 | Ⅰ | 0.02 | Ⅰ | |
锌 | mg/L | <0.056 | Ⅱ | 0.35 | Ⅰ | |
氟化物 | mg/L | 0.08 | Ⅰ | 0.29 | Ⅰ | |
硒 | mg/L | 0.0012 | Ⅰ | 0.0026 | Ⅰ | |
砷 | mg/L | <0.002 | Ⅰ | 0.0204 | Ⅰ | |
汞 | mg/L | <0.00001 | Ⅰ | 0.00016 | Ⅰ | |
镉 | mg/L | <0.0005 | Ⅰ | <0.05 | Ⅰ | |
六价铬 | mg/L | <0.004 | Ⅰ | <0.004 | Ⅰ | |
铅 | mg/L | 0.0030 | Ⅰ | <0.2 | Ⅰ | |
氰化物 | mg/L | <0.004 | Ⅰ | <0.004 | Ⅰ | |
挥发酚 | mg/L | <0.0003 | Ⅰ | <0.0003 | Ⅰ | |
电导率 | 无量纲 | 250 | Ⅰ | 464 | Ⅰ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mg/L | <0.02 | Ⅰ | <0.02 | Ⅰ | |
硫化物 | mg/L | <0.01 | Ⅰ | <0.01 | Ⅰ | |
粪大肠菌落 | 个/L | 3500 | Ⅲ | 24000 | Ⅲ | |
硫酸盐 | mg/L | 13.8 | Ⅰ | 27.7 | Ⅰ | |
氯化物 | mg/L | 0.00 | Ⅰ | 42.3 | Ⅰ | |
硝酸盐氮 | mg/L | 4.24 | Ⅰ | 2.32 | Ⅰ | |
铁 | mg/L | <0.03 | Ⅰ | 0.15 | Ⅰ | |
锰 | mg/L | <0.01 | Ⅰ | 0.07 | Ⅰ | |
表4.2-12 巴斯六升村断面水质调查成果
项目 | 单位 | 2025-5-13 | 水质类别 |
水温 | ℃ | 21.2 | Ⅰ |
PH值 | 无量纲 | 8.1 | Ⅰ |
溶解氧 | mg/L | 7.9 | Ⅰ |
高锰酸钾指数 | mg/L | 1.6 | Ⅰ |
化学需氧量 | mg/L | 5 | Ⅰ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mg/L | 0.6 | Ⅰ |
氨氮 | mg/L | 0.095 | Ⅰ |
总磷 | mg/L | 0.03 | Ⅱ |
总氮 | mg/L | 5.20 | Ⅴ |
铜 | mg/L | 0.07 | Ⅱ |
锌 | mg/L | 0.08 | Ⅱ |
氟化物 | mg/L | 0.12 | Ⅰ |
硒 | mg/L | 0.0013 | Ⅰ |
砷 | mg/L | <0.0001 | Ⅰ |
汞 | mg/L | <0.0001 | Ⅰ |
镉 | mg/L | <0.004 | Ⅰ |
六价铬 | mg/L | <0.004 | Ⅰ |
铅 | mg/L | <0.01 | Ⅰ |
氰化物 | mg/L | <0.001 | Ⅰ |
挥发酚 | mg/L | <0.0003 | Ⅰ |
电导率 | 无量纲 | 304 | Ⅰ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mg/L | <0.05 | Ⅰ |
硫化物 | mg/L | <0.01 | Ⅰ |
粪大肠菌落 | 个/L | 3500 | Ⅲ |
硫酸盐 | mg/L | 13.8 | Ⅰ |
氯化物 | mg/L | 0.00 | Ⅰ |
硝酸盐氮 | mg/L | 3.86 | Ⅰ |
铁 | mg/L | 0.04 | Ⅰ |
锰 | mg/L | <0.01 | Ⅰ |
4.2.2.2赋分结果
本次阿布都拉河水质优劣程度评价的监测断面,评价河段A阿不都拉水库出库1公里水质例行监测断面;评价河段B选取巴斯六升村1个水质例行监测断面。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阿布都拉河两处水质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Ⅲ类水(总氮指标不作为河湖健康水质类别评价指标),赋分均为75分。
表4.2-14 水质优劣程度赋分标准表
调查 指标 | 评价 河段 | 水功能 分区 | 监测断面 | 点位 级别 | 采样时间 | 监测断面 水质类别 | 河段水质类别 | 赋分 | 总体赋分 |
水质优劣程度 | 评价河段A | - | 阿不都拉水库出库1公里 | 自选点 | 2025.5.13 | Ⅲ | Ⅲ类 | 75 | 75 |
2025.8.10 | Ⅲ | ||||||||
评价河段B | - | 巴斯六升村 | 自选点 | 2025.5.13 | Ⅲ | Ⅲ类 | 75 |
4.2.3“水”准则层赋分评价
根据各指标的赋分及权重,采用各指标的加权平均值计算阿布都拉河“水”准则层赋分。计算得阿布都拉河“水”准则层得分85.75分。赋分结果详见表4.2-14和4.2-15。
表4.2-14 各评价河段“水”准则层赋分结果表
评价河段 | “水”准则层指标 | 权重 | 单指标得分 | 评价河段赋分 | 河长 (km) | 河流综合 赋分 |
评价河段 A |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 | 0.5 | 96.5 | 85.75 | 30.925 | 85.75 |
水质优劣程度 | 0.5 | 75 | ||||
评价河段 B | 生态流量/水量满 足程度 | 0.5 | 96.5 | 85.75 | 37.324 | |
水质优劣程度 | 0.5 | 75 | ||||
评价河段 C | 生态流量/水量满 足程度 | 0.5 | 96.5 | 85.75 | 27.751 | |
水质优劣程度 | 0.5 | 75 |
表4.2-15 阿布都拉河 “水”准则层指标赋分结果表
“水”准则层指 标 | 评价河段 | 河长 (km) | 评价河段指 标得分 | 指标层得分 | 权重 | 准则层得分 |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 | 评价河段 A | 30.925 | 96.5 | 96.5 | 0.5 | 85.75 |
评价河段 B | 37.324 | 96.5 | ||||
评价河段 C | 27.751 | 96.5 | ||||
水质优劣程度 | 评价河段 A | 30.925 | 75 | 75 | 0.5 | |
评价河段 B | 37.324 | 75 | ||||
评价河段 C | 27.751 | 75 |
4.3生物准则层指标评价
本次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中生物准则层指标为:鱼类保有指数1个指标。
4.3.1鱼类保有指数赋分评价
4.3.1.1评价方法
评价现状鱼类种数与历史参考点鱼类种数的差异状况,按公式计算,赋分标准见下表。调查鱼类种数不包括外来鱼种,鱼类调查取样监测可按《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内陆水域鱼类》(HJ710.7)规定执行。调查时期宜在4-5月或8-9月洪水期前后。常年有水河流可按上、中、下游分别展开调查,季节性河流宜在有人类活动影响的常流水河段进行调查,原则上评价区域应与历史参考点保持一致。
式中:FOEI—鱼类保有指数(%);
FO—评价阿布都拉河调查获得的鱼类种类数量(剔除外来物种)(种);
FE—评价河湖1980-2000年间的鱼类种类数量(种),若无1980-
2000年的历史调查数据,亦可以第一次开展渔业调查的数据代替。
表4.3-1 鱼类保有指数赋分标准表
鱼类保有指数(%) | 100 | 75 | 50 | 25 | 0 |
赋分 | 100 | 60 | 30 | 10 | 0 |
4.3.1.2调查监测成果
采用《新疆鱼类志》(2012年12月)、《塔城市阿不都拉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开展的调查等资料作为鱼类历史资料,2012年以及之前阿不都拉水库环境影响调查中,阿布都拉河流域没有发现鱼类。
采用2024年4月-2025年8月阿不都拉水库管理人员每月捕获的鱼类、2025年8月专门进行捕获作为调查的鱼类作为评价年资料,评价年主要采取笼网诱捕、设置刺网、室内研究、文献查询等方法,记录各采样点鱼类物种名录。
2024年4月-2025年8月阿不都拉水库管理人员每月捕获的鱼类并结合历史文献,阿布都拉河流域发现土著鱼类1种,即新疆裸重唇鱼,为自治区Ⅰ级水生野生重点保护鱼类。
4.3.1.4赋分结果
阿布都拉河历史调查没有鱼类,评价年调查获得1种土著鱼类。
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上游河段为常流水河段优先选取鱼类保有指数作为评价指标,经过计算,常流水河段鱼类保有指数为100%,则鱼类保有指数赋分均为100分。阿布都拉河干流全河段鱼类保有指数赋分均为100分。
表4.3-2 鱼类保有指数赋分结果表
评价年调查获得鱼类种 类数量(种) | 历史调查获得鱼类种类 数量(种) | 鱼类保有指数 (%) | 常流水河段赋分 | 全河段赋 分 |
0 | 1 | 100 | 100 | 100 |
4.3.2生物准则层赋分评价
阿布都拉河干流全河段鱼类保有指数赋分为100分,则阿布都拉河干流生物准则层赋分为100分。
4.4社会服务功能指标评价
本次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中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包括公众满意程度、防洪达标率2个指标。
4.4.1公众满意度
4.4.1.1评价方法
评价公众对河湖岸线、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与水文化状况等的满意程度,采用公众调查方法评价,赋分取河流参与调查的公众赋分的平均值。公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情况见表4.4-1。
表4.4-1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公众调查统计情况
水安全状况 | 岸线状况 | |||||||||||||||||||||||||||||||||||||||||||||||||||||||||||||||||||||||||||||||||||||||||||||||||||||||||||||||||||||||||
洪水漫溢现象 | 河岸破损情况 | 河岸乱采、乱占、乱堆、乱建情况 | ||||||||||||||||||||||||||||||||||||||||||||||||||||||||||||||||||||||||||||||||||||||||||||||||||||||||||||||||||||||||
经常 | 0 | 严重 | 0 | 严重 | 0 | |||||||||||||||||||||||||||||||||||||||||||||||||||||||||||||||||||||||||||||||||||||||||||||||||||||||||||||||||||||
偶尔 | 2 | 一般 | 5 | 一般 | 3 | |||||||||||||||||||||||||||||||||||||||||||||||||||||||||||||||||||||||||||||||||||||||||||||||||||||||||||||||||||||
不存在 | 103 | 无 | 100 | 无 | 102 | |||||||||||||||||||||||||||||||||||||||||||||||||||||||||||||||||||||||||||||||||||||||||||||||||||||||||||||||||||||
水环境状况 | 水生态状况 | |||||||||||||||||||||||||||||||||||||||||||||||||||||||||||||||||||||||||||||||||||||||||||||||||||||||||||||||||||||||||
透明度 | 清澈 | 101 |
鱼类 | 数量多 | 1 | |||||||||||||||||||||||||||||||||||||||||||||||||||||||||||||||||||||||||||||||||||||||||||||||||||||||||||||||||||||
一般 | 2 | 一般 | 5 | |||||||||||||||||||||||||||||||||||||||||||||||||||||||||||||||||||||||||||||||||||||||||||||||||||||||||||||||||||||||
浑浊 | 2 | 数量少 | 99 | |||||||||||||||||||||||||||||||||||||||||||||||||||||||||||||||||||||||||||||||||||||||||||||||||||||||||||||||||||||||
颜色 | 优美 | 100 |
水草 | 太多 | 2 | |||||||||||||||||||||||||||||||||||||||||||||||||||||||||||||||||||||||||||||||||||||||||||||||||||||||||||||||||||||
一般 | 2 | 正常 | 45 | |||||||||||||||||||||||||||||||||||||||||||||||||||||||||||||||||||||||||||||||||||||||||||||||||||||||||||||||||||||||
异常 | 3 | 太少 | 58 | |||||||||||||||||||||||||||||||||||||||||||||||||||||||||||||||||||||||||||||||||||||||||||||||||||||||||||||||||||||||
垃圾、漂浮 物 | 多 | 0 | 水鸟 | 太多 | 0 | |||||||||||||||||||||||||||||||||||||||||||||||||||||||||||||||||||||||||||||||||||||||||||||||||||||||||||||||||||||
一般 | 5 | 正常 | 90 | |||||||||||||||||||||||||||||||||||||||||||||||||||||||||||||||||||||||||||||||||||||||||||||||||||||||||||||||||||||||
无 | 100 | 太少 | 15 | |||||||||||||||||||||||||||||||||||||||||||||||||||||||||||||||||||||||||||||||||||||||||||||||||||||||||||||||||||||||
水景观与水文化状况 | ||||||||||||||||||||||||||||||||||||||||||||||||||||||||||||||||||||||||||||||||||||||||||||||||||||||||||||||||||||||||||
景观绿化情 况 | 优美 | 98 | 娱乐休闲活 动 | 适合 | 60 | |||||||||||||||||||||||||||||||||||||||||||||||||||||||||||||||||||||||||||||||||||||||||||||||||||||||||||||||||||||
一般 | 2 | 一般 | 30 | |||||||||||||||||||||||||||||||||||||||||||||||||||||||||||||||||||||||||||||||||||||||||||||||||||||||||||||||||||||||
较差 | 5 | 不适合 | 15 | |||||||||||||||||||||||||||||||||||||||||||||||||||||||||||||||||||||||||||||||||||||||||||||||||||||||||||||||||||||||
4.4.1.2赋分成果
公众满意度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05份,根据调查结果,99.00%被调查者认为阿布都拉河无洪水漫溢现象,水安全状况好;96%被调查者认为河岸不存在破损现象,96%被调查者认为不存在河岸乱采、乱占、乱堆、乱建情况;2%被调查者认为河水浑浊,但都集中在4~6月,98%认为河水颜色相对较好,96%公众认为河面不存在垃圾、漂浮物;88%被调查者认为河道内鱼类较少;60%被调查者认为河道内水草等植物较少;只有3%被调查者认为河流景观较差,其余均为优美和一般;20%被调查者认为该河流不适合娱乐休闲活动。总体而言,被调查者对阿布都拉河的水安全、岸线状况、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与水文化的评价相对满意。根据调查问卷,沿线居民对阿布都拉河满意程度评分为94.55分,绝大多数参与调查人员 对阿布都拉河岸线、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与 水文化状况等方面满意度较高。总体为很满意状态。
表4.4-2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公众满意度统计表
对阿布都拉河总体满意度打分 | 票数 | 综合赋分 | ||
很满意 | 90~100 | 95 | 94.55 | |
满意 | 75~90 | 7 | ||
基本满意 | 60~75 | 3 | ||
不满意 | 0~60 | 0 | ||
4.4.2防洪达标率
4.4.2.1评价方法
评价河流堤防(含护岸,下同)及沿河口门建筑物的防洪达标情况。河流防洪达标率为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长度占规划堤防总长度的比例,有堤防交叉建筑物的须考虑堤防交叉建筑物防洪标准达标比例,按下式计算,防洪标准依照防洪规划确定,河流及湖泊防洪指标赋分见下表。无防洪规划的河流,参照《防洪标准》(GB50201),调查已建达标堤防长度和需要改建、新建堤防长度,确定规划堤防总长度。
式中:FDRI—河流防洪工程达标率,%;
RDA—河流达到防洪标准的堤防长度,m;
RD—有防洪需求的河段总长度,m;
SL—河堤防交叉建筑物达标个数(个);
SSL—河流规划堤防交叉建筑物总个数(个)。
表4.4-3 防洪指标评估赋分标准表
达标率(%) | ≥95 | 90~95 | 85~90 | 70~85 | ≤70 |
赋分 | 100 | 75 | 50 | 25 | 0 |
4.4.2.2赋分结果
根据《阿布都拉河防洪规划报告》,规划阿布都拉河修建防洪堤总长22km,公路桥7座。引水渠首至二级电站段(桩号0+300~5+300段),河长5km,在河道两岸建设护堤5km、在(桩号6+200)处修建长125米的浆砌石过河涵洞为西水东调提供过水通道。平原区段:在塔额高速公路大桥上下游(桩号20+000~25+000段)左、右岸各修建2.5km的护堤,也门勒公社~六大队一小队段(桩号28+000-34+000)左右岸各修建12km的护堤工程。
阿布都拉河目前已建防洪工程2项,修建防洪堤37.49km。(“塔城市阿布都拉河防洪工程”项目开展时间为2011年4月,2012年8月竣工。治理河长10.8km,新建防洪堤长度16.3km,保护人口2.3万人,保护耕地0.17万亩。“塔城市阿布都拉河防洪工程(克孜勒加尔村、也门勒乡政府段)”项目开展时间为2012年5月,2012年10月竣工。治理河长12.45km,新建防洪堤长度21.19km,保护人口0.41万人,保护耕地1.49万亩)、
根据本次调查,阿布都拉河规划防洪堤总长22km,公路桥7座。此次统计已建达标堤防长度为37.49km,达标公路桥7座;防洪工程达标率为100%。
根据防洪指标评估赋分标准表,线性内插得到本次阿布都拉河评价河段防洪达标率指标评估赋分为100分。
表4.4-4 防洪达标率赋分结果表
评价河段 | 河流堤防(km) | 堤防交叉建筑物 | 达标率 (%) | 河流综合赋分 | ||
达标堤防 长度 | 规划堤防 总长度 | 交叉建筑物达 标个数 | 交叉建筑 物总个数 | |||
整个河段 | 37.49 | 22 | 7 | 7 | 100 | 100 |
4.4.3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赋分评价
根据各指标的赋分及权重,采用各指标的加权平均值计算,阿布都拉河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赋分。计算得,阿布都拉河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得分83.77分,赋分结果见表4.4-5和4.4-6。
表4.4-5 各评价河段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赋分结果表
评价河段 | 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指标 | 权重 | 单指标得分 | 评价河段赋分 | 河长(km) | 河流综合赋分 |
评价河段 A | 公众满意程度 | 0.5 | 94.55 | 97.27 | 30.925 | 97.27 |
防洪达标率 | 0.5 | 100 | ||||
评价河段 B | 公众满意程度 | 0.5 | 94.55 | 97.27 | 37.324 | |
防洪达标率 | 0.5 | 100 | ||||
评价河段 C | 公众满意程度 | 0.5 | 94.55 | 97.27 | 27.751 | |
防洪达标率 | 0.5 | 100 |
表4.4-6 阿布都拉河社会服务功能准则层指标赋分结果表
社会服务功能 准则层指标 | 评价河段 | 权重 | 河长(km) | 评价河段指标得分 | 指标层得分 | 准则层得分 |
公众满意程度 | 全河段 | 0.5 | 96 | 94.55 | 94.55 | 97.27 |
防洪达标率 | 全河段 | 0.5 | 96 | 100 | 100 |
4.5阿布都拉河健康总体评价
4.5.1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指标和准则层赋分
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通过对“盆” 、“水” 、“生物”、“社会 服务功能” 4 个准则层6项指标进行调查评价,按照目标层、准则层及指标层逐层加权的方法,计算各评价河段健康综合赋分,评价河段健康综合赋分公式如下,河流健康综合赋分结果见表4.5-1。
式中:RHIi-第i评价河段健康综合赋分;
CLWm-准则层第m项准则层权重;
M-准则层数量(项);
ZBSn-指标层第n项指标的赋分;
N-各准则层评价指标数量(项)。
得出各评价河段综合赋分后,以各评价河段长度为权重按照公式进行河湖健康赋分计算,得出阿布都拉河健康综合赋分结果,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综合得分为90.10分,赋分结果如表4.5-1。
式中:RH-评价河流健康综合赋分;
RHIi-第i评价河段健康综合赋分;
Li-第i评价河段的长度(km);
Rs-评价河段数量(个)。
表4.5-1 各评价河段健康综合赋分表
评价河段 | 准则层 | 指标层 | 指标层权重 | 指标层赋分 | 准则层赋分 | 准则层权重 | 河段健康综合赋分 | |||
评价河段 A | “盆” | 岸线自然状况 | 1 | 80.356 | 80.356 | 0.2 | 90.98 | |||
“水” | 水量 |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 | 0.5 | 96.5 | 85.75 | 0.3 | ||||
水质 | 水质优劣程度 | 0.5 | 75 | |||||||
生物 | 鱼类保有指数 | 1 | 100 | 100 | 0.2 | |||||
社会服务功能 | 公众满意程度 | 0.5 | 94.55 | 97.275 | 0.3 | |||||
防洪达标率 | 0.5 | 100 | ||||||||
评价河段 B | “盆” | 岸线自然状况 | 1 | 67.468 | 67.468 | 0.2 | 88.40 | |||
“水” | 水量 |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 | 0.5 | 96.5 | 85.75 | 0.3 | ||||
水质 | 水质优劣程度 | 0.5 | 75 | |||||||
生物 | 鱼类保有指数 | 1 | 100 | 100 | 0.2 | |||||
社会服务功能 | 公众满意程度 | 0.5 | 94.55 | 97.275 | 0.3 | |||||
防洪达标率 | 0.5 | 100 | ||||||||
评价河段 C | “盆” | 岸线自然状况 | 1 | 82.532 | 82.532 | 0.2 | 91.41 | |||
“水” | 水量 |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 | 0.5 | 96.5 | 85.75 | 0.3 | ||||
水质 | 水质优劣程度 | 0.5 | 75 | |||||||
生物 | 鱼类保有指数 | 1 | 100 | 100 | 0.2 | |||||
社会服务功能 | 公众满意程度 | 0.5 | 94.55 | 97.275 | 0.3 | |||||
防洪达标率 | 0.5 | 100 | ||||||||
表4.5-2 阿布都拉河健康综合赋分表
评价河段 | 评价河段范围 | 河长(km) | 评价赋分 | 综合赋分 | |
评价河段 A | 河源-阿布都拉渠首 | 30.925 | 90.98 | 90.10 | |
评价河段 B | 阿布都拉渠首-G3015高速 | 37.324 | 88.40 | ||
评价河段 C | G3015高速-末端 | 27.751 | 91.41 | ||
表4.5-3 阿布都拉河指标层赋分结果表
准则层 | 指标层 | 指标层总得分 | 权重 | 准则层总得分 | 准则层权重 | 综合赋分 |
“盆” | 岸线自然状况 | 75.97 | 1 | 75.97 | 0.2 | 90.10 |
“水” |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 | 96.50 | 0.5 | 85.75 | 0.3 | |
水质优劣程度 | 75.00 | 0.5 | ||||
生物 | 鱼类保有指数 | 100.00 | 1 | 100.00 | 0.2 | |
社会服务功能 | 公众满意程度 | 94.55 | 0.5 | 97.28 | 0.3 | |
防洪达标率 | 100.00 | 0.5 |
4.5.2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结果
根据上文评价指标和准则层赋分成果,绘制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成果图,如图4.5-1所示。
图4.5-1 阿布都拉河准则层赋分示意图
分析结果显示,阿布都拉河四个准则层赋分及健康状态如下:
(1)“盆”准则层赋分结果为75.97分,属于健康状态;
(2)“水”准则层赋分结果为85.75分,属于健康状态;
(3)生物准则层赋分结果为100分,属于非常健康状态;
(4)社会服务功能赋分结果为97.25分,属于非常健康状态。
图4.5-2 阿布都拉河指标层赋分示意图
各指标评价结果赋分情况为:
(1)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鱼类保有指数、公众满意程度、防洪达标率得分均≥90分,处于非常健康状态;
(2)水质优劣程度、岸线自然状况得分介于75至90分,处于健康状态。
4.5.2.5阿布都拉河评价分类
阿布都拉河总体得分为90.10分,根据《新疆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中河湖健康评价分类表,对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价进行分类,结果显示阿布都拉河为一类河流,河流健康状况处于非常健康状态。
5 阿布都拉河健康问题分析与保护对策
5.1.1健康状况总体评价
根据4个准则层,选取岸线自然状况、生态流量满足程度、水质优劣程度、鱼类保有指数、防洪达标率、公众满意度等6个评估指标,通过现场取样调查,结合现有资料的收集调研,采用分级指标评分法,逐级加权,综合评分,得到阿布都拉河健康赋分成果。
阿布都拉河河流健康评价目标层总得分为90.10分。阿布都拉河评价范围内河段整体为自然河流,根据阿布都拉河河流健康评价结果,“盆”层得分75.97分、“水”层得分85.75分、生物层得分100分、社会服务功能层得分97.27分。
根据河湖健康评价分类标准,阿布都拉河河流整体状态表现为非常健康状态,阿布都拉河在“盆”、“水”层等方面虽有一定程度受损,但仍处于可持续发展的健康状态,应当采用一定的修复、调控以及管理与保护相结合等措施,加强日常管护,持续推进阿布都拉河综合治理,使其河流健康状况提档升级。
5.1.2河湖健康存在问题及原因
⑴河岸带不稳定。阿布都拉河流域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气候条件恶劣,局部河岸结构部分、无防洪堤处容易发生松动发育和水土流失迹象。
⑵生态水量保证工作有待提高。本次报告分析了批复的水库断面生态水量,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后会对生态水量下泄工作的要求会越来越高。
⑶河流保护宣传力度不足。在走访群众收集资料及发放调查问卷时,发现群众的河湖保护意识不强。
5.1.3解决方案及建议
为了有效维护阿布都拉河的健康,结合本次评估的河流现状,提出以下保护对策:
⑴加强河岸带建设,防治水土流失。阿布都拉河上游段属山区河道,岸坡倾角和河岸高度波动较大,影响河岸带的稳定,造成水土流失,针对这种情况,对于河道两岸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现状,积极采取恢复措施。对于河岸带冲刷情况,应加强河岸带及山洪的监测,防止河岸带冲刷进一步加大。
⑵重视生态水量保障工作。充足的生态水量能维持河道形态稳定,增强河流自净能力,有效防止水污染,有利于补给地下水,保障水生生物生存,今后要不断加强生态水量保障工作,维持水生态的固有平衡。
⑶定期对沿河居住的居民进行相应的河湖保护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加大监管力度,对破坏河道健康问题的可以实施相应的处罚,不定期地举行保护河流健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集体素质。
同时,建立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估信息系统。阿布都拉河流域环境健康信息系统应是以河流健康为特定服务对象的区域性信息系统,它应由数据库、检索与查询、分析与预测、规划与决策四大部分组成。可以实现河流健康信息系统的网络化,通过该网络可以将各个环境监测网点、各归口部门、科研单位联系起来,建立科研、决策一体化的河流健康信息系统,可以为阿布都拉河流域进行实时健康监测,为流域规划、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依据。
6 附表
附表 1 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严重程度分类表
序号 | 问题 类型 | 问题描述 | 严重程度 | ||
一般 | 较严重 | 重大 | |||
1 | 乱占 | 围垦湖泊的 |
|
| √ |
2 | 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流的,或者超批准范围围垦河流的 |
|
| √ | |
3 | 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林木(堤防防护林、河道防浪林除外)5000 平方米以上的 |
|
| √ | |
4 | 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林木(堤防防护林、河道防浪林除外)1000 平方米以上、5000 平方米以下的 |
| √ |
| |
5 | 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林木(堤防防护林、河道防浪林除外)1000 平方米以下的 | √ |
|
| |
6 | 擅自填堵、占用或者拆毁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的 |
| √ |
| |
7 | 擅自填堵、缩减原有河道沟汊、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的 |
| √ |
| |
8 | 擅自调整河湖水系、减少河湖水域面积或者将河湖改为暗河的 |
|
| √ | |
9 | 擅自开发利用沙洲的 |
| √ |
| |
10 | 非法围网养殖等占用水面面积超过 5000 平方米以上的 |
|
| √ | |
11 | 非法围网养殖等占用水面面积超过 1000 平方米以上、5000 平方米以下的 |
| √ |
| |
12 | 非法围网养殖等占用水面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下的 | √ |
|
| |
13 | 乱采 | 未经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在河湖水域滩地内从事爆破、钻探、挖筑鱼塘或者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的 |
|
| √ |
14 | 未经县级以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挖砂取土 500 立方米以上的 |
|
| √ | |
15 | 未经县级以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挖砂取土 100 立方米以上、500 立方米以下的 |
| √ |
| |
16 | 未经县级以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零星挖砂取土 100 立方米以下的 | √ |
|
| |
17 | 检查河段或湖泊存在 1 艘及以上大中型采砂船或 5 艘及以上小型采砂船正在从事非法采砂作业的 |
|
| √ | |
18 | 检查河段或湖泊存在 5 艘以下小型采砂船正在从事非法采砂作业的 |
| √ |
| |
19 | 乱堆 |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堆放、贮存、掩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的 |
|
| √ |
20 |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堆放、贮存、掩埋)重量 100 吨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体积 500 立方米以上生活垃圾、砂石泥土及其他物料的 |
|
| √ | |
序号 | 问题 类型 | 问题描述 | 严重程度 | ||
一般 | 较严重 | 重大 | |||
21 |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堆放、贮存、掩埋)重量 1 吨以上、100吨以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体积 10 立方米以上、500 立方米以下生活垃 圾、砂石泥土及其他物料的 |
|
√ |
| |
22 |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堆放、贮存、掩埋)重量 1 吨以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或体积 10 立方米以下生活垃圾、砂石泥土等零星废弃物及 其他物料的 | √ |
|
| |
23 | 在河湖水面存在 1000平方米以上垃圾漂浮物的 |
|
| √ | |
24 | 在河湖水面存在 100平方米以上、1000 平方米以下垃圾漂浮物的 |
| √ |
| |
25 | 在河湖水面存在 100平方米以下少量垃圾漂浮物的 | √ |
|
| |
26 | 乱建 | 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或弃置严重妨碍行洪的大、中型建筑物、构筑物的 |
|
| √ |
27 |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弃置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拦河渔具的 |
| √ |
| |
28 |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开发建设别墅、房地产、工矿企业、高尔夫球场的 |
|
| √ | |
29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布设妨碍行洪、影响水环境的光能风能发电、餐饮娱乐、旅游等设施的 |
| √ |
| |
30 | 在堤防和护堤地安装设施(河道和水工程管理设施除外)、放牧、耕种、葬坟、晒粮、存放物料(防汛物料除外)的,或者在堤防保护范 围内取土的 |
| √ |
| |
31 | 在堤防和护堤地非法建房、打井、开渠、挖窖、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 |
| √ |
| |
32 | 在堤防保护范围内非法打井、钻探、爆破、挖筑池塘、采石、生产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害堤防安全活动的 |
| √ |
| |
33 | 未申请取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擅自开工建设水工程的 |
| √ |
| |
34 | 工程建设方案未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河 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 |
|
√ |
| |
35 | 工程建设方案未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河 的小型建设项目的,或者未按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建设的 | √ |
|
| |
附表 2 河湖健康评价公众调查样表
姓名 | (选填) | 性别 | 男□ 女□ | 年龄 | 15-30□ 30-60□ 60 以上□ | ||||||
职业 | 河湖长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当地居民和游客□ 河湖相关研究人员□ | 联系 电话 | (选填) | ||||||||
水安全状况 | 岸线状况 | ||||||||||
洪水漫溢现象 | 河岸破损情况 | 河岸乱采、乱占、乱堆、乱建情况 | |||||||||
经常 | □ | 严重 | □ | 严重 | □ | ||||||
偶尔 | □ | 一般 | □ | 一般 | □ | ||||||
不存在 | □ | 无 | □ | 无 | □ | ||||||
水环境状况 | 水生态状况 | ||||||||||
透明度 | 清澈 | □ |
鱼类 | 数量多 | □ | ||||||
一般 | □ | 一般 | □ | ||||||||
浑浊 | □ | 数量少 | □ | ||||||||
颜色 | 优美 | □ |
水草 | 太多 | □ | ||||||
一般 | □ | 正常 | □ | ||||||||
异常 | □ | 太少 | □ | ||||||||
垃圾、漂浮物 | 多 | □ |
水鸟 | 数量多 | □ | ||||||
一般 | □ | 一般 | □ | ||||||||
无 | □ | 数量少 | □ | ||||||||
水景观与水文化状况 | |||||||||||
景观绿化情况 | 优美 | □ |
娱乐休闲活动 | 适合 | □ | ||||||
一般 | □ | 一般 | □ | ||||||||
较差 | □ | 不适合 | □ | ||||||||
对河湖满意程度调查 | |||||||||||
总体满意度打分 | 不满意的原因 | 意见和建议 | |||||||||
很满意(90-100) |
|
|
| ||||||||
满意(75-90) |
| ||||||||||
基本满意(60-75) |
| ||||||||||
不满意(0-60) |
| ||||||||||
41
附表 3 河湖健康评价指标监测和调查方法
目标层 | 准则层 | 序号 | 指标层 | 调查或监测频次 | 数据获取方法 | 相关规范 | |
河湖 健康 | “盆” | 1 | 河流纵向连通指数 | 1 次/年 | 查询水利工程基础数据、遥感或现场调查 |
| |
2 | 岸线自然状况 | 1 次/年 | 现场调查和遥感解译 |
| |||
3 | 违规开发利用水域岸线程度 | 1 次/年 | 现场调查或遥感解译 |
| |||
4 | 湖泊面积萎缩比例 | 2 次/月 | 查询官方统计数据或遥感解译 |
| |||
“水” | 水 量 |
5 |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 | 生态流量 1 次/日 生态水量 1 次/月 | 水文在线监测、人工监测或查询规划报告、 工程环评报告或管理文件 | 《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T 712) 《新疆内陆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确定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新水厅〔2021〕226 号) | |
6 | 最低生态水位满足程度 | 水位 1 次/日 水面面积 2 次/月 | 水文在线监测、人工监测或查询规划报告、 工程环评报告或管理文件 | ||||
水 质 |
7 | 水质优劣程度 | 1次/月或6次/年 | 水质在线监测、取样送检或查询水质公报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 | ||
8 | 水体自净能力 | 1 次/月 或 6 次/年 | 水质在线监测、取样送检或查询全国主要流 域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 |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 | |||
9 | 湖泊营养状态 | 1 次/月 | 水质在线监测、取样送检或查询水质公报 | 《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 《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 | |||
生物 |
10 | 鱼类保有指数/鱼类多样性指数 | 1 次/年 | 专业机构现场调查或咨询各地水产研究所、 农业农村局等相关机构 |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内陆水域鱼类》 (HJ710.7) | ||
11 |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生物样性指数 | 1 次/年 | 现场采样或专业机构监测 |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大型底栖无脊椎动 物》(HJ710.8) | |||
12 | 浮游植物密度 | 2 次/年 | 现场采样或专业机构监测 | 《内陆水域浮游植物监测技术规程》(SL733) | |||
社会服务功能 | 13 | 公众满意度 | 1 次/年 | 现场问卷调查或 APP 在线统计 |
| ||
14 | 防洪达标率 | 1 次/年 | 查询水利统计汇编、防洪规划等官方发布数据 |
| |||
15 | 供水水量保证程度 | 1 次/旬(月) | 水文在线监测或人工监测或查询水资源管理年报 |
| |||
16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评价年当年 | 水质在线监测或人工监测或查询水质公报、环境状况公报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 |||
17 | 岸线利用管理指数 | 评价年当年 | 现场调查结合官方规划数据 |
| |||
附表 4 河流健康评价赋分表
指标层 | 指标计算分区 | 评价河段 | 评价河流综合 赋分 | |||||||||||||||||||||||||||||||||||||||||||||||||||||||||||||||||||||||||||||||||||||||||||||||||||||||||||||||||||||||||||||||||||||
名称 | 准则层赋分 | 准则层权重 | 综合赋分 | |||||||||||||||||||||||||||||||||||||||||||||||||||||||||||||||||||||||||||||||||||||||||||||||||||||||||||||||||||||||||||||||||||||
名称 | 长度(km) | 赋分 | 评价河段 A | 评价河段 B | 评价河段 C | 全河 | ||||||||||||||||||||||||||||||||||||||||||||||||||||||||||||||||||||||||||||||||||||||||||||||||||||||||||||||||||||||||||||||||||
长度(km) | 评价河段 A | 评价河段 B | 评价河段 C | 全河 | 评价河段 A | 评价河段 B | 评价河段 C | |||||||||||||||||||||||||||||||||||||||||||||||||||||||||||||||||||||||||||||||||||||||||||||||||||||||||||||||||||||||||||||||||
30.925 | 37.324 | 27.751 | 96 | |||||||||||||||||||||||||||||||||||||||||||||||||||||||||||||||||||||||||||||||||||||||||||||||||||||||||||||||||||||||||||||||||||||
指标赋分 | ||||||||||||||||||||||||||||||||||||||||||||||||||||||||||||||||||||||||||||||||||||||||||||||||||||||||||||||||||||||||||||||||||||||||
岸线自然状况 | 评价河段 A | 30.925 | 80.356 | 80.356 | 67.468 | 82.532 | 75.97 | 80.36 | 67.47 | 82.53 | 75.97 | 0.2 | 90.98 | 88.40 | 91.41 | 90.10 | ||||||||||||||||||||||||||||||||||||||||||||||||||||||||||||||||||||||||||||||||||||||||||||||||||||||||||||||||||||||||
评价河段 B | 37.324 | 67.468 | ||||||||||||||||||||||||||||||||||||||||||||||||||||||||||||||||||||||||||||||||||||||||||||||||||||||||||||||||||||||||||||||||||||||
评价河段 C | 27.751 | 82.532 | ||||||||||||||||||||||||||||||||||||||||||||||||||||||||||||||||||||||||||||||||||||||||||||||||||||||||||||||||||||||||||||||||||||||
水 量 | 生态流量/水量满足程度 | 评价河段 A | 30.925 | 96.5 | 96.5 | 96.5 | 96.5 | 96.5 | 85.75 | 85.75 | 85.75 | 85.75 | 0.3 | |||||||||||||||||||||||||||||||||||||||||||||||||||||||||||||||||||||||||||||||||||||||||||||||||||||||||||||||||||||||||||
评价河段 B | 37.324 | 96.5 | ||||||||||||||||||||||||||||||||||||||||||||||||||||||||||||||||||||||||||||||||||||||||||||||||||||||||||||||||||||||||||||||||||||||
评价河段 C | 27.751 | 96.5 | ||||||||||||||||||||||||||||||||||||||||||||||||||||||||||||||||||||||||||||||||||||||||||||||||||||||||||||||||||||||||||||||||||||||
水 质 | 水质优劣程 度 | 评价河段 A | 30.925 | 75 | 75 | 75 | 75 | 75 | ||||||||||||||||||||||||||||||||||||||||||||||||||||||||||||||||||||||||||||||||||||||||||||||||||||||||||||||||||||||||||||||||
评价河段 B | 37.324 | 75 | ||||||||||||||||||||||||||||||||||||||||||||||||||||||||||||||||||||||||||||||||||||||||||||||||||||||||||||||||||||||||||||||||||||||
评价河段 C | 27.751 | 75 | ||||||||||||||||||||||||||||||||||||||||||||||||||||||||||||||||||||||||||||||||||||||||||||||||||||||||||||||||||||||||||||||||||||||
鱼类保有指数 | 全河 | 96 | 100 | 100 | 100.00 | 100 | 100 | 100 | 100 | 0.2 | ||||||||||||||||||||||||||||||||||||||||||||||||||||||||||||||||||||||||||||||||||||||||||||||||||||||||||||||||||||||||||||||
公众满意度 | 全河 | 96 | 94.55 | 94.55 | 94.55 | 97.275 | 97.275 | 97.275 | 97.275 | 0.3 | ||||||||||||||||||||||||||||||||||||||||||||||||||||||||||||||||||||||||||||||||||||||||||||||||||||||||||||||||||||||||||||||
防洪达标率 | 全河 | 96 | 100 | 100 | 100 | |||||||||||||||||||||||||||||||||||||||||||||||||||||||||||||||||||||||||||||||||||||||||||||||||||||||||||||||||||||||||||||||||||
附表 5 阿布都拉河健康档案
评价时间 | 2024年-2025年 | 评价依据 | 《新建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 |
健康档案指标 | 指标分数 | |||
岸线自然状况 | 75.97 | |||
生态流量满足程度 | 96.50 | |||
水质优劣程度 | 75.00 | |||
鱼类保有指数 | 100.00 | |||
防洪达标率 | 94.55 | |||
公众满意度 | 100.00 | |||
得分 | 90.10 | 健康状况类别 | 非常健康 | |
存在的问题 | ⑴河岸带不稳定。阿布都拉河流域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气候条件恶劣,局部河岸结构部分、无防洪堤处容易发生松动发育和水土流失迹象。 ⑵生态水量保证工作有待提高。本次报告分析了批复的水库断面生态水量,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后会对生态水量下泄工作的要求会越来越高。 ⑶河流保护宣传力度不足。在走访群众收集资料及发放调查问卷时,发现群众的河湖保护意识不强。 | |||
改进措施 | ⑴加强河岸带建设,防治水土流失。阿布都拉河上游段属山区河道,岸坡倾角和河岸高度波动较大,影响河岸带的稳定,造成水土流失,针对这种情况,对于河道两岸的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现状,积极采取恢复措施。对于河岸带冲刷情况,应加强河岸带及山洪的监测,防止河岸带冲刷进一步加大。 ⑵重视生态水量保障工作。充足的生态水量能维持河道形态稳定,增强河流自净能力,有效防止水污染,有利于补给地下水,保障水生生物生存,今后要不断加强生态水量保障工作,维持水生态的固有平衡。 ⑶定期对沿河居住的居民进行相应的河湖保护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加大监管力度,对破坏河道健康问题的可以实施相应的处罚,不定期地举行保护河流健康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集体素质。 同时,建立阿布都拉河健康评估信息系统。阿布都拉河流域环境健康信息系统应是以河流健康为特定服务对象的区域性信息系统,它应由数据库、检索与查询、分析与预测、规划与决策四大部分组成。可以实现河流健康信息系统的网络化,通过该网络可以将各个环境监测网点、各归口部门、科研单位联系起来,建立科研、决策一体化的河流健康信息系统,可以为阿布都拉河流域进行实时健康监测,为流域规划、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提供决策依据 | |||
7 附图
⑴河湖水系分布及岸线范围示意图标明水功能区区划、行政区划、重要水利工程布置等信息。工作底图比例尺原则上不得低于1:5万,成图图幅为A3图幅。
⑵河湖健康调查监测布置图包括评价河段及评价湖泊位置,常规水文站、水质站位置,各指标监测点位
监测断面及岸坡植被覆盖度调查样方分布位置等信息。工作底图比例尺原则上不得低于1:5万,成图图幅为A3图幅。
⑶岸线状况现状图包括河(湖)岸带基质(类别)、岸带植被分布及河湖“四乱”分布点位、防洪达标等信息。
成图比例尺原则上不得低于1:5万,成图图幅为A3图幅,必要时可以加长,一般不宜加宽。
⑷岸线自然状况典型区段调查图
工作底图采用卫片或航片(分辨率≤5米)资料,成图比例尺原则上不得低于1:2500,成图图幅为A3图幅。
塔城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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