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城市粮油物资储备库资产处置的公告
塔城市粮油物资储备库位于塔城市各乡(镇),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范和加强塔城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优化国有资产配置,保证国有资产使用作用发挥最大化,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将塔城市粮油物资储备库资产进行处置。
自2025年10月24日起进行公开征集,征集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如有意向,请联系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901-6238712。
塔城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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