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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记账资格的公开 编号:202502

来源:塔城市财政局 作者:塔城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12-04 11:56:37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文件规定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200MA79KW1T8Q,经查,贵公司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上述行为违反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的规定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审批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的规定要求,现撤销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记账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塔城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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