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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发改委行政执法证件废弃公告

来源: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05 11:39:29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兹有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名执法人员辞职,现宣布其执法证件作废,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姓名:张婉婷,执法证号:31130103002。

姓名:金怡均,执法证号:31130103009。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持废弃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塔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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