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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3-17 17:08:55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紧扣人社主责主业,把依法行政贯穿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提升法治人社建设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坚持思想铸魂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首要内容,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宪法法律、人社领域法规政策,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能力。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 次,读书班3次,交流研讨14次,班子成员讲专题党课5次,开展“主要领导”专题法治讲座2次。

(二)健全推进机制

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密切配合,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业务科室具体落实、法制机构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强化分管领域监管责任,督促法治工作开展情况,以严的标准扎实开展法治工作,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有力促进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

(三)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最多跑一次”,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提升服务质效与群众满意度。依法推进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办事指南、执法结果、财政信息等,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规范行政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底线

(一)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执法信息公开透明、主动公示执法依据、流程与结果,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推行全程音像与文字记录,实现执法留痕、可溯可查。重大案件一律经法制审核,严把程序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年开展执法检查音像记录共计138次,下发2025年度《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6份。

(二)聚焦重点领域执法

按照塔城地区关于欠薪线索、欠薪人数、欠薪金额“三下降”的工作要求,塔城市人社局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搭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受理体系,全面提升本行业各类欠薪案件办结效率。2025年以来共接收、转办各类案件线索956件,根据自治区《关于建立欠薪线索推送核查机制的通知》相关要求,自20251223日起,向行业主管部门推送转办线索37件。目前,塔城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形式总体平稳。

(三)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为有效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办案效率,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案件办理流程,强化证据固定、文书制作和案卷管理,推动执法办案标准化、精细化。注重实战练兵,结合集中学习、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形式全年累计开展“以案代学”实战化训练25次;联合塔城市总工会举办全市首期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班,培养持证专业人员55人;参与塔城市企业薪酬调查12家。

三、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人社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宪法宣传周”、“法治人社宣传日”、春风行动、企业用工指导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向用人单位、劳动者、办事群众推送《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等政策解读,结合典型案例累计开展普法宣传4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解答劳动者咨询300余人次,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供有力保障。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水平有待加强。二是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需进一步提升,普法形式创新有待加强。

五、2026年工作打算

(一)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人社工作总体布局,严格落实主要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组定期研究、分管领导持续推进、科室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推进。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为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往返次数和聚集次数,劳动人事争议院需用好互联网+调解平台,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渠道申请,实行网上办理。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整体效能,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三)强化人社领域执法监管

聚焦根治欠薪、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大日常巡查走访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升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强化调解仲裁效能,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畅通投诉举报和信访渠道,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行政争议。

(五)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围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企业、工地、社区、校园开展政策性宣传和解读。教育和引导广大劳动者以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他们学法和用法的能力。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利用微信、抖音、微博等平台,扩大宣传范围。营造尊重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良好氛围。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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