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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塔城市公共机构绿电集中采购售电公司三方询价的公开通知

来源:塔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作者:塔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25 17: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打印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公共机构推广使用绿电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推进新形势下新疆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新政办发〔2026〕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降低财政用电成本,发挥公共机构绿色用能示范引领作用,经报请塔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由塔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作为牵头单位,现就全市公共机构统一集中采购绿电项目,面向社会开展第三方售电公司三方询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塔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公共机构绿电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公用电、会议保障、公共服务运行等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用电场景,统一提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绿电供应服务。

采购方式:采取三方询价方式,坚持资质合规、信誉良好、服务优质、价低者得原则,择优确定一家合作售电企业,签订绿电集中采购框架协议。

服务期限:按集中采购框架协议约定执行,纳入全市公共机构绿电消费统一统计、监测与管理。

二、参选企业资格条件

1、具备国家及自治区电力交易市场准入资质,拥有合法有效的售电业务经营资质;

2、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电力交易失信行为;

3、具备充足的绿电资源渠道、稳定供电保障能力和专业服务团队;

4、熟悉新疆及塔城市电力交易、绿电消纳相关政策,能够配合完成绿电消费数据统计、报送及核验工作;

5、能够严格遵守电力交易规则,保障公共机构用电安全稳定、交易合规透明。

三、有关工作要求

有意参与本次三方询价的售电企业,请按要求准备企业资质证照、绿电资源证明、服务方案、报价函、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限报送至塔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我中心将组织开展三方询价评审,严格按照询价流程择优确定中标合作企业,并面向社会公示结果。

入选售电企业需配合做好全市公共机构分头签约、用电保障、进度对接、数据上报等相关工作,确保2026年第二季度内完成协议签订,2026年内全面完成绿电采购消纳任务。

四、联系方式及报送地址

联系人:张鸣

联系电话:186 9010 4494

报送地址:塔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C118办公室)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塔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塔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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