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公告 来源:塔城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塔城市消费者协会 发布时间:2026-07-09 19:28:3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打印 分享到: 塔城市消费者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54201734465472E),不慎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因保管疏漏导致证书遗失,经多方查找无果,现已确认无法找回。为规范证照管理,防范风险,现予以公示作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原遗失证书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凡持该遗失证书开展的一切活动均与本协会无关,本协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公告。塔城市消费者协会2026年7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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