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5年12月16日至1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塔城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6年3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自觉抓实巡察整改
塔城市财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引领,严守整改工作标准。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及整改工作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政治意义与现实紧迫性。全体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领反馈问题,以刀刃向内的政治自觉对标整改要求、明晰整改方向,为全面推进整改落实筑牢坚实思想根基。
(二)健全组织体系,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台账建立、进度跟踪等工作。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分解,制定专项整改实施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将整改任务细化到岗、明确到人、划定节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权责清晰,措施具体,整改到位。
(三)强化统筹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建立局机关各相关科室联动整改工作机制,统筹整合财政系统整改力量,同步推进问题整改、短板补齐、制度完善,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即时整改问题限时销号、长期整改问题紧盯不放。同时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将整改与财政业务、国资监管等深度融合,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以高质量整改促财政工作提质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政策理论学习不深入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首要学习内容。强化法治赋能,规范行业法规学习。以每周三“业务大讲堂”为载体,推动行业法规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各业务科室结合履职实际,围绕预算法、招标投标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开展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干部依法理财、依规履职的专业能力。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二)落实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仍有短板问题:压实日常监督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建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机制。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干部作风纪律,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等方式,全面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引导干部严守纪律规矩、培养良好作风。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二是针对发展党员会议程序不规范问题:加强党务基础知识学习,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党员发展工作细则,提升机关党务干部对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的掌握程度。规范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接收、转正会议程序,规范记录党支部手册,切实保障党内民主,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三是针对末位表态制度不严问题:修订完善《中共塔城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全面贯彻落实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党组会议流程,凡属应当由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必须由党组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不规范
规范干部选任程序,补齐岗位空缺短板。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塔城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制定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明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全流程规范,确保程序合规、环节到位。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局股级岗位补配工作,将股级干部选任与干部轮岗工作相结合,强化干部多岗锻炼,有效提升了干部综合能力。此项工作已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和成果运用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理论学习、业务监管、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党建履职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我局坚持标本兼治推进全面整改。围绕资金监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会监督等重点业务梳理漏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理顺各环节审核监管流程。常态化组织干部钻研财政政策,明确各岗位工作责任,规范干部选拔流程,补齐党建工作短板。对照暴露出的问题全面排查同类风险,将整改完善的各类管理制度贯穿日常工作全过程,持续巩固提升整改实效,推动财政各项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塔城市财政局党组织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塔城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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