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三个”强化 推动绩效评价走实走深
为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近日,塔城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一、以“全”为基,全面覆盖评价。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评价范围、评价内容、时间安排等。通过下达绩效自评项目,2024年度所有部门整体及预算项目支出、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均须开展绩效自评,实现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全覆盖。
二、以“质”为纲,严控评价质量。通过工作群、电话及现场指导等方式,绩效自评与部门评价同步开展,及时为预算单位解答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指导预算单位客观、真实地开展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强化一对一指导答疑,有效提升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质量。同时,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求单位严格质量把控,确保评价科学精准,做好系统填报及资料上送等工作,并对自评结果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以“效”为本,强化结果应用。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始终把项目资金效益的有效发挥作为衡量项目绩效的核心标准。财政部门将评价及整改情况作为预算编制、政策完善的重要依据,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同时,按规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把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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