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孜达克镇组织集中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镇范围内深入贯彻落实,12月11日,博孜达克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刘亚辉同志召集各社区书记、博孜达克边境派出所、博孜达克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
会议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治保障,对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特别是健全博孜达克镇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镇基层治理工作的重点任务。
学习会上,刘亚辉同志首先对《条例》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核心要义进行了系统解读,重点阐述了《条例》所确立的“预防为主、调解优先、依法处理、多元协同”的基本原则,参会人员围绕《条例》中关于基层人民政府、社区、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协作机制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和讨论。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对《条例》的内涵和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下一步,博孜达克镇将以《条例》为遵循,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机制、优化服务,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效能,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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